胡惟庸案与李善长死因新探
2016-03-08朱忠文
贵州文史丛刊 2016年1期
朱忠文
摘要:明朝建立后,明太祖优待并拉拢胡惟庸等开国文臣集团的中下层官员,重点打击李善长等开国文臣集团的上层官员。明太祖与李善长的良好关系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李善长最终的悲剧相当程度上是由他不合理的举动导致的。
关键词:胡惟庸案 李善长 明太祖
中图分类号:K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6)01-47-54
一、问题缘起
洪武十三年正月甲午,御史中丞涂节告发左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等人谋反。同月戊戌,三人全都被杀。洪武二十三年五月丁酉,御史奏劾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同月乙卯,一再被弹劾的李善长被逼自杀,家人七十多人被株连。历史上将上述事件统称为“胡惟庸案”或者“胡党案”(本文此后简称“胡案”)。
毫无疑问,“胡案”乃是不折不扣的冤案。不过,长期以来学界已经习惯把李善长之死这一事件纳入到“胡案”的叙述之中。很少有人注意到,从胡惟庸被杀到李善长自杀,时间跨度长达十年。如果仅从此案本身来解释李善长之死,则无法解释李善长在胡惟庸死后如此之久才罹祸的真正原因。
要想解释这个现象,就不得不探讨“胡案”发生与李善长之死的真正原因。有学者认为明太祖借此剪除功臣。有学者将其归结为明太祖的病态心理和雄猜好杀的个性。也有学者将其归因于胡惟庸的个人野心和明太祖为加强君权而对中央机构进行的调整。还有学者将此归因于李善长的骄横。这些看法更多地强调了个人因素的作用,却忽略了明朝建立后明太祖与以李善长为代表的开国文臣集团的互动关系,而笔者认为,这种互动关系才是弄清“胡案”发生和李善长之死的真正原因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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