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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的内炼外展

2016-03-07周洋

商业文化 2016年1期

周洋

在2014年,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开始倍受人们的关注。国家就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进行的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更把以自贸区战略作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作用推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截至2014年底,中国已经签署12个自贸协定,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

回顾中国自贸区战略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其内涵、外延、意义和路径都经历了由外而内,内炼外展不断演进的过程。所谓内炼,就是通过在包括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等地区设立自贸区,不断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特点和需求,能够充分支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鼓励竞争,通过国内市场的锻炼,提升中国经济全球竞争力的目的。所谓外展,就是努力通过与更多利益攸关方就用好互补需求商谈并建立自贸区,促进支持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种要素资源在更为广阔的市场间更为有效地跨境配置。

事实上,自贸区战略也从中国需要更好的适应国际规则,慢慢向着中国要努力增强在国际规则中的话语权发生转变。为了给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更好的空间,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自贸区建设首次上升为国家战略。经济危机冲击带来全球再平衡的重要机遇期,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在中国经济总量、贸易进出口和双向资本流动都在全球居于更为重要的位置的同时,有步骤、有重点地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目标意义重大。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自贸区战略的表述更加具体,路径更为清晰。按照现有的表述,中国的自贸区战略,不仅要在国内建设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的若干个自贸区,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尝试、总结经验,而且要与当前和未来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在贸易、投资等领域建立自贸区,为经贸合作伙伴增强双边经贸活动能力,提升资源跨境配置效率提供更为重要的平台。特别的,这样的经济体之间的自贸区应以中国周边国家为基础,注重符合时代发展特点提高自由化水平,并形成互联网络。众所周知,上海自贸区自理念提出到正式建立,引起全球广泛关注,被寄予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试验田的期待。区内实行的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管理模式为外资管理模式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有望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红利,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受出口和外资的重要推动,近年来以“两税合一”为代表的政策调整使得外资对在华投资环境不稳定的预期增加。上海自贸区的理念无疑大幅提振了外资参与中国经济的兴趣。建区以来,上海自贸区初步完成了有益实践,也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在更广范围应用提供了经验积累。

对外推动自贸区也在2014年获得重要发展。除了《中国-冰岛自贸区协定》和《中国-瑞士自贸区协定》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外,中国与澳大利亚和韩国均已完成实质性谈判进程,为签署中澳、中韩自贸区奠定了基础。作为欧洲重要的非欧盟国家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瑞士和冰岛分别以其经济体量、特色产业为中国企业提供了重要市场。两个自贸协定开启了双边贸易零关税纪元,也在政府采购、环境、劳工与就业合作、知识产权、竞争等新议题的探索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作为大宗商品的重要买家,中国是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的重要出口目的地。历经十年谈判,中澳双方在2014年完成实质性谈判,对于提振澳洲经济、增加中国与大洋洲的要素禀赋配置效率意义重大。

韩国作为当前唯一与美欧澳等均签署自贸区的国家,其自身市场与全球最主要发达经济体市场联系紧密。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则会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2015年,自贸区建设依旧是中国坚持推动的方向,吸引了全球广泛关注。习总书记指出,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一直是驱动经济全球化向前发展的两个轮子。作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支撑,自贸区可以更好地帮助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与多边贸易体系不同,中国在自贸区建设中有更多的可能性,在相关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经济治理的再平衡中纳入更多中国元素可以提供更有效的平台。

2015年的自贸区建设的内炼外展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第一,国内自贸区建设提速。上海自贸区启动以后,许多省市积极行动,希望能够获得自贸区的资格。在上海自贸区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其他省市的自贸区也启动,在不同领域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试验积累。与上海自贸区以金融、航运为主的服务业有所差别,设立在其他省市的自贸区在重点产业布局、开放方向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自贸区的次第推进也实质性推动改革进程。

第二,“一带一路”自贸区推动力增强。作为中国对外发展的重要导向,“一带一路”沿线的自贸区建设成为下一步自贸区推动的重点。除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等原有自贸区市场的进一步整合和要素资源的更便利流动以外,新的自贸区的推动也上升到更为重要的位置。包含东亚、东南亚主要经济体RCE谈判快速推进,亚太自贸区(FTAAP)的可行性研究自2014年APEC会议各方达成一致后也提速,中国在上合组织、金砖国家、G20等机制下与“一带一路”上国别间的经贸协议谈判形成新的突破。

第三,自贸区相关经贸规则谈判发力。经贸谈判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中美、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的谈判进程显著提速。为了实现各方有关谈判时间表的目标,进一步的市场开放进程加快。投资规则作为自贸区协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自贸区协定的发展起到更大作用。在各类对外经贸合作中,中国对于规则的影响力继续加强。跨境合作区、人民币境外交易保障与支持等机制的完善也有利于各方更多考虑中国因素,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规则制订中的话语权。

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要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对外战略紧密衔接,坚持把握开放主动和维护国家安全,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要把握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全面参与和重点突破、科学评估和防控风险等重大关系,重点在提高货物贸易开放水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放宽投资准入、推进规则谈判、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规制合作、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建设高水平的自贸区。

促进加工贸易的创新发展,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驱动和扩大开放为动力,坚持巩固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产业链分工合作,提升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促进沿海地区优化转型,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深化加工贸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

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要坚持借鉴国际经验和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化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和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加快建立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制规范和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

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要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等问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特别是要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要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分层推进。

开展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优先选择若干基础条件较好、专业特色突出的机构进行试点,建设一批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高端智库。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规范决策研究、成果转化、考核评估、经费投入等工作,选好配强首席专家,建好专业研究团队,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

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轴,同时也是一个通篇贯穿改革精神的文件,包含着大量改革部署,是改革和发展的“双重奏”。对五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要纳入改革台账,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落实。要统筹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实现梯次接续、前后衔接、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