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改革:合作而不合并
2016-03-07闵杰
中国新闻周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改革
闵杰
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5年12月24日正式对社会公布。
这次改革方案引起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回应了长期以来的一个社会关切,即国税与地税要不要合并的争论。根据方案,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国税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将会继续存在,“合作而不合并”。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中国的税收成本不低,效率却不那么高。这项改革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在眼下合并的条件和时机不是十分成熟的情况下,通过约束两个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来提高税务行政的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虽然并非实体税的调整,也并非税法的修改,但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看来,征管体制的改革,可能会触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一是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也就是全国人民和各地人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各级政府与其所服务人民的利益关系;三是税务系统内部横向和纵向的权责利关系问题。
从2016年1月1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而从2016年开始,“营改增”或将覆盖所有行业,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成为历史。
从各种迹象来看,当前税收有向中央进一步集中的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如何进一步理顺支出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成为社会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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