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考课制对当今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启示
2016-03-07赵陇波
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赵陇波
(华北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唐山,063000)
古代考课制对当今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启示
赵陇波
(华北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唐山,063000)
考课制度;公务员考核;启发;公务员法
考课,即指国家对官员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品德、学识、才能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官员相应的奖励、惩处或者人事处置。中国的考课制度发端于战国、精盛于唐宋,历朝历代多有沿袭,在古代的职官考核与职官行政能力的保障方面,功勋卓著。当下,为使我国公务人员考核制度具体化、可操作化以及实际效能化,借鉴考课之制,特此提出七项措施建议:细化公务员法考核内容、奉行才德并举理念、构建三线贯通的考核体系、优化分类考察参数、引入公开宣讲考核模式、坚持抗辩原则、科学使用考察结论促进实效。
一、考课之制的演进和经验总结
(一)战国的上计制
1制度内容
战国的官吏考核,实行“上计制”, 该制度的形成体现了战国时期官吏考课制度已经初创并走向完善,也是中国考课制的正式开始。上 ,向上汇报;计,登计在簿 。地方专门长官先对部属官吏实施稽核 ,并且整理相关资料 。最后,该长官把考察状况书写在竹简之上,汇编整理成集册,上报朝廷,君主再进行检查考核。计书涉及的范围很广 ,通常包括垦田赋税、刑罚治安、户口数目、财政支出、属吏治状以及监狱在押人犯等情况。一年考核一次,年终进行[1]。
上计之细目主要有六,称之为六计[ 《周礼·天官·小宰》: “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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