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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五十年代山西省的新法接生与旧产婆改造

2016-03-04李晨阳

文史月刊 2016年2期

李晨阳

新中国成立后,山西省在借鉴革命根据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改造旧产婆、训练接生员、建立农村产院等途径,推动了全省新法接生工作的普及,提高了妇幼健康水平,为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保障。同时,国家也将卫生政策和卫生意识输入到基层社会中,规范着妇女的生育行为。这一过程可以反映生育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变革。

新法接生,是在近代西方产科学的发展背景下,提出的采用消毒措施和科学方式的接生方法。十九世纪下半叶,西方传教士将新法接生传入中国。南京国民政府随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推广,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中共也将新法接生作为一项公共卫生事业加以推广。目前学界对接生问题的研究,或从古医书、古典文学作品描述中考察不同历史时期的生育知识、技术、行为的特点;[1]或关注到近代以降,生育问题也逐渐超越了医学范畴,与富国强种的目标联系在一起,成为国家生死攸关的大事,逐渐被纳入国家的管理之中。[2]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借鉴以往的妇幼卫生工作经验,大力推广新法接生,要求改造旧产婆,训练新法接生员。从1950年开始,山西省为响应国家卫生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号召动员各专署、县,开展改造旧产婆、培训新法接生员工作,以降低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在提高接生技术的同时,要求接生员也需加强宣传,推动新法接生的普及。此外,农村产院的建立和完善也为新法接生的巩固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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