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核心价值观 传递道教正能量
——道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几点思考
2016-03-02李光富
民族大家庭 2016年6期
文/李光富
践行核心价值观 传递道教正能量
——道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几点思考
文/李光富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宗教与中华文化相融相生的关系,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对宗教界人士的必然要求,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更应勇担重任、走在前列。
以融入理念找准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用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升华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勾绘出了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一个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在全社会激起强烈的共鸣,在神州大地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铸下了精神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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