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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中的碳博弈分析

2016-02-27张婧思韩秋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1期
关键词:能源结构调整

张婧思++韩秋

摘要: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新能源,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需求与消费。目前,我国的资源禀赋与技术水平决定了现在的能源消费结构过多集中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而在现实中,政府与企业是实现能源结构调整的两个博弈主体。由于政府激励不足与企业短视,高能耗低效率的传统产业仍然是我国的比较优势产业。无论是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还是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都需要技术的支持与保障。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则是我国进行能源结构调整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能源结构 调整 碳博弈

能源结构调整是以阳光经济、风能经济、氢能经济为基础,减少化石能源的需求与消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发展新能源的过程。能源结构调整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出发点,是世界告别高碳时代的要求,也是我国结束碳素燃料文明时代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我国能源结构的现状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持续着高速度的经济增长。从1978年到2014年,中国的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为9.6%,大大超过了同期世界3.3%的经济增长率。然而,这种快速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以高成本投入、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以及低利用效率为代价的。中国在其高速的经济增长进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尤其是能源资源。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能源的消费总量由1953年的5411万吨标准煤上升到了2014年的42.6亿吨标准煤。世界能源结构变化是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与水能以波浪形势逐次替代的,在世界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石油占据着最大的比例。我国的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是世界上少数以煤炭为主的国家。尽管我国的煤炭消费比重从1980年的72.2%下降为2014年的66%,但是煤炭与石油资源的总和占据了能源消耗的90%左右,而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如水能、风能、太阳能、核能等仅占能源消费的10%左右。

从我国的产业结构来看,我国的能源消费中有75%以上集中在第二产业,第二产业的能源消耗占到能源消耗总额的2/3以上。近年来,我国第一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缓慢下降,第二产业的比例稳步提升,第三产业则基本保持稳定。但是,不同产业的碳排放有着显著的差别。其中,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碳排放比率较低,基本稳定在3%和13%左右,第二产业的碳排放比例则比较高,稳定在70%左右。第二产业的高碳特征是因为第二产业主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重化产业。虽然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在生产总值比率上大体相等,但是在温室气体排放中却有着很大的差别,最高时相差了54.36%。

总之,我国现在的能源消费结构过多的集中于煤炭、石油等高污染、高排放的化石能源,加之能源利用效率低下,新能源的比重很小,以及新能源的关键性技术还没有突破,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中政府与企业的碳博弈分析

碳博弈是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各个博弈者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通过对其他博弈者的分析与研究自身的局势,选择自己的行为,做出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行动策略的行为。能源结构调整是一个逐步演化的过程,需要政府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与理性参与,因此政府与企业是实现能源结构调整的两个博弈主体。政府支持能源结构调整,并对企业加大投入力度,配合以完善的激励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而企业则根据自身的期望收益做出决策,配合或拒绝政府的号召。这样,政府与企业两个博弈主体就形成了2×2的博弈矩阵(详见图1)。

在博弈矩阵中,A当政府决定实行能源调整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并且鼓励通过高新科技实现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时,企业积极回应,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投身于新能源产业,这样政府与企业都会在长期中得到丰厚的利润,企业的收益来自于国家的援助,政府的收益则来自于企业利润提升后更多的税收等;B当政府推行能源调整战略时,企业不为所动,依旧以低效率的生产方式进行生产或者依靠欺骗手段骗取国家援助,这样国家将承担投入新能源产业与技术引进等资本,而得不到企业的响应;C当企业决定引进高新技术对其低下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提升或投身于新能源产业时,国家没有良好的激励政策,这样企业需要独自面对能源结构升级的巨额成本;D政府与企业都无心改变当前的格局,政府与企业不会产生积极的策略互动,这样在短期内两个博弈主体都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因为高能耗、低效率的传统产业依旧是我国的比较优势产业。由此可见,在政府与企业的博弈过程中,有两个纳什均衡,即(政府投入,企业支持),(政府不投入,企业拒绝),两个纳什均衡均具有稳定性。

在我国,(政府不投入,企业拒绝)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其原因是政府的激励不足与企业的短视造成的。目前,我国的产业主要集中于资源与劳动密集型产业,其特点是能源效率不高,技术含量不足,浪费现象严重。通过先进科技的导入或投身于新能源产业可以使得这种情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其巨大的市场风险是企业不得不面对的。当政府通过积极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先进技术淘汰过去高能耗、低效率的机器,或鼓励企业进入新能源产业时,企业由于能够得到技术与资金的支持,不必担心淘汰旧机器、或进入新行业时所需要的成本,就会不断配合政府的决策,该博弈将会收敛于演化稳定策略(政府投入,企业支持),最终使得我国的能源结构低碳化、合理化。当政府缺乏能源结构调整的诚意,既没有积极的政策支持,也没有任何投入时,企业就会更多的看重自身的短期利益,缺乏自身转变生产方式的动力,该博弈会收敛于演化稳定策略(政府不投入,企业拒绝)。这种情况下,我国的能源结构不会得到任何改变,反而有更加恶化的可能,我国巨量的能源消费将会耗尽我国仅存的资源。由此可见,政府如果想要扭转当前能源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就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生产方式的变革。

三、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路径选择

(一)技术创新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根本途径

技术创新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决定性因素。无论是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还是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都需要技术的支持与保障。促进技术进步,尤其是节能环保技术,对于改变我国高碳的能源结构、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至关重要。与此同时,技术创新也可以积极促进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与普及,从而有效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近年来,我国积极采用新型科学技术,能源使用效率不断提升。2011—2014年,我国的单位产值能耗分别下降了2%、3.6%、3.7%、4.8%。由此可见,通过高新科技的导入,提升了能源的使用效率,对我国的能源结构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不可否认,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我国的技术整体不强,能源利用效率低下,新能源的比重很小,新能源的核心与关键技术还没有突破。要想扭转这种格局,政府就必须通过良好的激励机制与运行机制,保障良好的投资环境,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加大对低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应用,力求在技术创新中实现突破。

(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制度保障

尽管中国是最早制定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并且相继颁布了《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一系列保障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力求从制度层面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依然很不完善,法律法规的界定不明晰,可行性不高,可操作性不强,并没有发挥积极的约束作用。此外,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给出相应的处罚办法与监督机制,导致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我国应当更多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尽快完善与能源结构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使之更具针对性、更有操作性。同时,在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政府的信息识别能力,降低法律、法规监督与处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不断提高企业提供虚假信息的成本。最重要的是,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法律的约束力,使其更具有强制性,从而使得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处罚机制可以更加有效的运作。

参考文献:

[1]鲍健强,朱逢佳.从创建低碳经济到应对能源挑战——解读英国能源政策的变化与特点[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2]陈诗一.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与中国工业的可持续发展[J].经济研究,2009(4).

[3]胡玉莹.中国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可持续增长[J].当代财经,2010(9).

[4]安格斯·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张婧思,哈尔滨理工大学;韩秋,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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