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春”之园:一个私人的领域
2016-02-27李商雨
诗歌月刊 2015年12期
李商雨

白居易《中隐》诗中,提到了“中隐”的条件:政治、经济、风景和交游。政治上,应该去做官,而且必须是个闲官,这样可以保证有闲暇,又有余钱: “终岁无公事,随月有俸钱。”应该有好风景,还应该有好友: “君若好登临,城南有秋山。君若爱游荡,城东有春园。君若欲一醉,时出赴宾筵。洛中多君子,可以恣欢言。”如此一来,说明中隐一定是要有诸多条件的,首先就是物质条件。拥有一个园子,一个私人领域,中隐生活在这个空间里展开。中隐相对于大隐和小隐。4世纪,王康琚《反招隐诗》对隐居进行了一次分类: “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白居易在此基础上,创造了“中隐”这个词。本文主要分析的,就是在白居易中隐思想影响下的柏桦逸乐美学方法对其诗歌落实到文本的影响。
柏桦有一首不太引入注意,但却很重要的诗:《演春与种梨》。这首诗的重要性缘于它可以代表柏桦一以贯之的美学思想:逸乐。柏桦早期的诗歌,分明还是呐喊和逸乐双流并下,甚至呐喊的特征还要明显一些。但自《水绘仙侣》之后,逸乐主导了他的写作。柏桦高标的逸乐思想,事实上,可以看作白居易思想的一个当代继承和发展。本文认为,逸乐美学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私人领域,这首诗中的“园”,其实就是作者的私人领域。
这首写于1990年的诗由两部分组成,也可以视为两首诗,第一首是“演春”,第二首是“种梨”;本文选第一首来读。
日暮,灯火初上
二人在园里谈论春色
一片黑暗,淙淙水响
呵,几点星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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