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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也曾被小吏勒索

2016-02-18

南都周刊 2016年3期

十年砍柴本名李勇,知名专栏作家、文化评论员。

曾国藩自二十八岁中进士、入翰林院后,一直官运亨通。到了三十七岁那年,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不到十年,从新入职的“公务员”做到副部级高官,这速度可以用“坐火箭”来形容。

但曾国藩做到了侍郎这样的大官,还要受小吏的气。按清代礼制,侍郎是正二品大员,可以封赠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三辈。朝廷分管封赠的是吏部验封司,一般程序是官员上书申请封赠,吏部验封司按规定审核后,够格就上报皇帝,皇帝当然会照准,然后分别拟好圣旨,盖上皇帝之玺(即用宝),就算生效了。每年受封赠的人太多,所以吏部一般积攒一批后再统一拟旨、盖章。

但曾国藩在道光三十年为父母和叔父母申请封赠,没想到,具体操办这事的“书办”根本不买他的账,因为他没有专门托人,并送钱,就把他的报告扔到一边“不议不论”,搞得他在父母和弟弟面前很没面子。后来曾国藩只好找在吏部任职的同乡好友夏阶平(后官至福建按察使)疏通关系。

送礼跟不送礼,果然不一样。在秘书处专门办理封赠诏书的徐君,专门将盖好章的诏书送到曾氏的宅子里。

朝廷各部堂书办那些办事的书吏,不是正式官员,薪水很低,也不可能升大官,因此利用手中的权力捞钱,是他们做事最大的驱动力,“靠山吃山”几乎是所有小吏包括皇帝身边的太监、权臣的仆人挣钱的不二法门,在当时已经成为官场人人都熟悉和遵循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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