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空间产品的电视节目*
2016-02-18■谭天覃晴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 谭 天 覃 晴
作为空间产品的电视节目*
■谭天覃晴
【内容摘要】 随着电视内容产业的发展,电视节目的产品属性日趋重要;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电视节目的空间属性日益凸显。如今,作为空间产品的电视节目正呈现生产空间多元化、传播空间社交化、运营空间平台化的新特点。节目的内涵和外延正在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互联网思维赋予我们更多的想象空间,互联网电视正不断地推动节目创新创优。
【关键词】电视节目;生产空间;传播空间;运营空间
*本文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级社科重点项目“转型的进路:电视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研究”(项目编号:GDT131411)的研究成果。
当今,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给电视节目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给节目创作、制作、传播和经营都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产业化经营等多个方面。节目研究也从作品拓展到产品,从内容产品延伸到形式产品,从时间维度跃迁到空间维度。本文试图从一个全新角度——“空间维度”来观察电视节目,探究电视节目在“生产—传播—经营”链条中的空间转向,看看它能否给节目生产、创新和研究带来一场“空间革命”。
一、节目研究的新维度
长期以来,人们对电视节目的研究大多在文学和文化的范畴里。“电视是商品、媒体、意识形态载体,但首先,它是一种传达意义的文本。”①因此,文本分析成为电视节目研究最主要的方法。那么,节目生产和传播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