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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2016-02-17箭,林

职业技术 2016年8期
关键词:订单式双师产教

周 箭,林 娟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广州 510800)



“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周箭,林娟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广州 510800)

本文从传统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障碍出发,提出“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列举了“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具有的校企双方共同设计人才规格、共育人才、订单期短等特点。最后,本文指出了“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在促进实践教学、解决“双师型”教师缺乏、避免诚信陷阱等方面的优势。

订单式;产教融合;培养模式

0 引言

多年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受到了各方面的极大关注,不少中高职学校对这种模式进行了探索和尝试。这种模式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校企双方的发展:一方面,学校因此得以紧跟时代的步伐,培养社会紧缺人才,另一方面,企业能够因此找到自己真正所需的人才。但是,此模式在中国一直未能成为职业教育的主导模式,在“订单式”培养模式的实施上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究其原因,“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确实存在诸多障碍。

1 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障碍

王永莲教授在《我国高职教育订单培养模式的障碍分析》一文中提到,我国高职教育的订单培养存在政府、学校、企业、学生等多方面的障碍,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阐述。当前,“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缺乏实质性的实践教学

很多学校受实训条件的限制,未能开展丰富的实践教学。特别是文科类的学校,校外实践基地不能提供大批量的实践机会,而校内又缺乏足够的实训场所,教学中缺乏对职业技能的训练。因此,培养出来的学生动手能力也较弱,达不到“订单”所要求的目标,从而使企业参与订单的积极性严重受挫。

1.2缺少“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应该是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于一身,具有本行业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目前,高职院校教师大多是从大学一毕业就从事教师工作,缺乏实际工作经验,难以胜任实践教学工作。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缺乏,使得高职院校毕业的学生也像老师一样理论有余而实践不足。

1.3学生缺乏诚信意识

“订单”是一个三方协议,其中也对学生明确了义务:毕业后去委托企业上班。 但事实是,一些高职学生在经济利益面前未能很好地履行义务,毕业后去了待遇或发展前途更好的企业。学生的这种违约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损害了企业参与订单式培养的热情,最终给“订单”培养模式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2 “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及其特点

为了克服传统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种种障碍,我们尝试提出“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配合“2+1”培养模式,以便使“订单式”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2.1“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此模式把“订单式”培养与“产教融合”结合起来。与传统的“订单式”相比,“产教融合订单式”模式强调,合作企业一定要参与人才培养的设计以及人才培养的实施,就是说,企业要承担教育机构的某些功能。在订单期内,学生有至少一年的时间在企业度过,完成大部分的实践课程,接受岗位技能培训。

“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订单”期限,仅限于学生在读期间,学生毕业后即相互不受约束,企业没有接纳学生就业的义务,学生也没有为企业服务一定期限的义务。

2.2“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

与传统的“订单式”模式相比,“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2.2.1校企双方共同设计人才规格

企业根据自己的岗位需求,向学校发出“订单”,学校和企业一起根据“订单”的要求,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及设置专业课程。只有把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体现到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中来,才能保证最终培养出来的学生就是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2.2.2校企双方共育人才

“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把“订单式”和“产教融合”进行深度、紧密的结合,吸收了这两种模式的精华。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于德国的“二元制”,但又与“二元制”不同。德国的“二元制”中,企业和学校都是政府主导下的教育培训机构,并且以企业培训为主,学校培训为辅;而在“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中,学校和企业的合作靠“订单”维系,“订单”是这种模式的关键,并且学校仍处于教育的主导地位,学生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学校度过,一般可以采用“1+0.5+1+0.5”的模式,两年在学校,一年在企业。这样,学生在学校和企业之间进行轮换,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2.3.3“订单”期限较短

传统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订单”期限往往较长,一般约定学生毕业后企业需接纳学生,安排就业,同时也约定学生必须去合作企业就业,服务满规定的期限,这既是双方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而“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并不规定学生毕业后的去向,企业也没有必须接纳毕业生的义务。在这里,“订单”对学生来说不再是“卖身契”,而对企业来说,“订单”只是一种“吸引人才”和“人才导向”的手段,不再是 “捆人”的工具。

3 “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的“订单式”,“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3.1可以使实践教学真正落到实处

职业教育的实质是一种实践活动,实践教学应该是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但实际上,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常常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培养出来的学生普遍动手能力较弱,达不到“订单”的要求。

“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合作企业的实践教学资源(真实工作岗位),让学生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在合作企业轮岗。把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或提供服务的过程当成学生的实习、实训过程,把实践课程直接搬到企业中,在企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完成实践课程的学习,这比在学校的仿真实训室更能锻炼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如此,大量的实践课时真正有了着落,高职教育的实践性特征真正得以体现。

3.2可以有效解决“双师型”教师缺乏问题

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性特征不能得以真正体现的一大原因就是“双师型”教师缺乏。“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缺乏问题。

首先,合作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员工是天然的“双师型”教师。“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有大量的时间在合作企业实习实训,同时大量的实践课程在合作企业中完成。学校可以聘用合作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实践课程的教学工作,这样他们自然就成了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成员。

其次,专职老师可在合作企业中顶岗实践,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学生在合作企业轮岗期间,学校需要派出专业老师带队,这些带队老师可在企业挂职锻炼或顶岗实践,有机会了解企业生产技术发展和应用的现状,还能通过实践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水平与实践动手能力,从而成长为“双师型”。

3.3可以有效避免诚信陷阱

传统的订单培养中,学生违约的事情时有发生,频频染上“诚信”污点,也给合作企业与“订单培养”的继续推进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并不规定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学生只是在在读期间往返于校企之间,企业也没有必须接纳毕业生的义务。把在读期间学生在合作企业轮岗实训、实习作为其完成学业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合情合理的。这样,没了“卖身契”之后的“订单培养”,“诚信”问题自然就避免发生了。

3.4可以减轻贫困学生的家庭负担

高职院校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一般不需要深厚的理论基础。教育部教高[2000]2号《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也指出,高职教育的“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因此,高职教育完全可以采用“2+1”或者“1.5+1.5”的模式,让学生有足够时间到企业实践,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实践性。这样,结合“2+1”的“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让学生有大量的时间在合作企业进行轮岗实训、实习,从而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能大大减轻许多贫困学生的家庭负担。特别是,可以通过协议让合作企业提前支付一部分劳动报酬给贫困生做学费或生活费,这会使很多因缴不起学费而丧失读书机会的贫困家庭的子女免去辍学之憾。

3.5可以吸引企业积极占领人才培养的制高点

高科技的不断发展使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在加快,各种人才尤其是高技能型人才非常紧缺。参与“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的企业可以抢先与学校合作,培养出自己最需要的人才。通过“产教融合订单式”协议,合作企业一方面可以把对人才的需求直接体现到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实施中来,另一方面,合作企业可以从在本企业实训实习的学生中挑选出工作、学习优秀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这样既可为企业储备更多优质人才,还可减少员工的流失率。

4 结语

“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提出,克服了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能够极大地发挥学校的优势,提升企业参与订单培养的积极性,从而真正推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蓬勃发展。

[1]王永莲. 我国高职教育订单培养模式的障碍分析[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5):19-21.

[2] 徐东.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问题研究[J].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7,27(6):147-150.

[3]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 2006,11,16.

[4] 教育部教高[2000]2号《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Z]. 2000,1,17.

[5] 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教发〔2014〕6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Z]. 2014,6,16.

(编辑文新梅)

Exploration on Order-orientated Talents Cultivation Mode Based on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Teaching

ZHOU Jian, LIN Juan

(Guangdo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Guangzhou 510800, China)

In view of the barriers in the traditional talents cultivation mode,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concept of order-orientated talents cultivation mode based on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teaching. This new mode has the following characteristics: talent standard jointly designed by school and enterprise, talent co-cultivation by both sides and short cultivation period. Finally, this paper lists the advantages of the new mode: promoting practical teaching, overcoming the lack of double-qualified teachers and avoiding honesty traps.

order-orientated mod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teaching; cultivation mode

2016-04-16

周箭(1974—),湖南邵阳人。硕士,讲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会计与审计。

G42

B

1672-0601(2016)08-0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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