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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判决噶礼张伯行互参案心路历程探究

2016-02-15毕卫涛

枣庄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毕卫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康熙帝判决噶礼张伯行互参案心路历程探究

毕卫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康熙五十年(1711年),发生了轰动一时的辛卯江南科场案。科场案审理尚未结束,又突发互参案,即两江总督噶礼与江苏巡抚张伯行互相参奏案。噶礼与张伯行之间不但互相攻讦,公堂对质时,两人还拳脚相加,大打出手。康熙帝先后两次派出钦差大臣,会审长达8个月之久,仍未结案。在多数官员偏向噶礼的情况下,康熙帝对如何判决噶礼与张伯行互参一案摇摆不定,难以决断。最终,经过慎重考虑,康熙帝做出了将噶礼解职,张伯行革职留任的艰难决定。

噶礼;张伯行;心路历程

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江南科场案(以下称“科场案”)事发,可谓轰动一时,尤为后人所关注。这不仅因为其中暗藏贿买举人之弊,而且它还牵引出一起督抚互参案,即发生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的两江总督噶礼与江苏巡抚张伯行的互相参奏案(以下称“互参案”)。两案之间牵引之巧,引发原因之繁,审理时间之长,牵涉面之广,判决结果之惑,在清朝政治史乃至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不为多见。本文着重分析康熙帝判决互参案的心路历程,探究康熙帝做出“噶礼解职、张伯行革职留任”的原因,以期揭示康熙朝后期的官场政治生态和满汉官员之间的关系。

一、互参案审理过程

康熙五十年(1711年)九月,江南乡试榜发不久,江南士子议论纷纷,认为此次乡试存有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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