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利己主义”
2016-02-13张海洋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
张海洋,杨 柳(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
浅谈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利己主义”
张海洋,杨柳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
[摘要]利己主义作为一种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是西方社会一定历史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也客观存在。如实地看待利己主义,尊重人的主体性及其正当的个人利益,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利己主义;市场经济;正当利益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但随之而来却也出现了诸多的伦理道德问题。一部分企业和个人唯利是图,为了追逐自身利益不择手段,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等事件层出不穷,利己主义思想蔓延开来。而在学术界,对于“利己主义”是善是恶的争论也一直存在,至今尚无统一的观点和定论。因此,为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利己主义有一个较为客观的认识,我们首先有必要理清什么是利己主义。
一、利己主义
(一)利己主义的定义
利己主义,英文为egoism源于拉丁语ego——“我”的含义。关于利己主义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各有自己的看法:
罗国杰先生提出,在形式各异的道德原则中“利己主义强调个人至上、个人本位、一己私利的至上性,把一己私利的得失视为道德上善恶与否的唯一标准。”
李水海主编的《世界伦理道德辞典》一书对利己主义的界说如下:“利己主义一般泛指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生活态度和道德原则,其特点在于选择行为方式时把自己的利益摆在社会和他人利益之前,把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作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和工具,是私有制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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