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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利益争议预防机制建构

2016-02-13沈建峰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6年3期

● 沈建峰



集体利益争议预防机制建构

● 沈建峰

内容摘要 由集体利益争议对产业和平的破坏性影响、现有的集体利益争议解决体制不完备以及利益争议本身的属性所决定,我国目前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集体利益争议处理机制。集体利益争议的预防应以防止和消除当事人之间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分歧为首要目标。以集体利益发生的机理在于当事人信息不对称、非理性的因素、不进入谈判轨道等为出发点,集体利益争议预防的主要措施包括确立谈判义务、强化信息披露措施、通过民主管理实现疏导、完善集体合同约束力、建立停工风险分担机制、集体合同中规定新集体合同的缔约规则等。

关 键 词集体劳动争议 预防 谈判义务 利益争议

沈建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电子邮箱:shenjianfengly@ sina.com

本文为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资助项目的成果之一。

随着集体劳动争议的高发,其预防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但目前集体劳动争议预防问题上的误区在于,不区分集体劳动争议的类型,将所有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劳动争议都界定为集体劳动争议,并希望建立统一的预防规则。但这种按人数界定的集体劳动争议其实包含了两种不同的争议类型:权利争议,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权利的争议;利益争议,集体确定劳动条件,签订集体合同的争议(沈建峰,2015)。这两种争议类型因性质的差异,预防和处理的方法也存在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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