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规则新发展
——美国HathiTrust案与Google Books案的比较*
2016-02-13王文敏
高 军,王文敏
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规则新发展
——美国HathiTrust案与Google Books案的比较*
高军,王文敏
摘要美国判决的HathiTrust案和Google Books案展现了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的新发展。文章比较分析两案判决书,研究发现:两案相同之处在于具有搜索功能;不同之处在于谷歌图书馆的营利性质和片段浏览服务,以及HathiTrust的无障碍阅读服务,这些不同之处对合理使用规则的判断具有一定的影响。建议我国借鉴HathiTrust案和Google Books案的判决,在著作权法中增加判断合理使用的开放性标准,并调整相关法条。
关键词HathiTrust案Google Books案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
引用本文格式高军,王文敏. 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规则新发展——美国HathiTrust案与Google Books案的比较[J]. 图书馆论坛,2016(6):43-49.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16XNH018)研究成果之一
0 引言
数字图书馆服务是指一个物理的图书馆所提供的数字化的文献信息资源服务,或指无所不在的网络化的虚拟图书馆服务[1]。通过扫描技术和网络传输技术,数字图书馆能够将不同载体的图书转化为数字版本,便于图书的储存和传播,但这种利用伴随着争议。美国近期判决了GoogleBooks案①和HathiTrust案②,其中Google Books案历时11年,暂时落下帷幕;而HathiTrust案则是针对谷歌图书馆合作伙伴的新一轮起诉。本文对Google Books案和HathiTrust案的判决书进行比较,分析保护阅读障碍者的国际条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提供借鉴。
1 Hathitrust案与Google Books案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
1.1Hathitrust案与Google Books案简介……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