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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丝路经济带”战略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对接

2016-02-13宋利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市100872

中国流通经济 2016年9期
关键词:中哈哈萨克斯坦经济带

宋利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市100872)

中哈“丝路经济带”战略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对接

宋利芳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市100872)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中的一项重大战略。哈萨克斯坦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枢纽,其所实施的“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同“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高度契合,具备相互对接合作的现实可行性。但同时,中哈两国战略的对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及挑战,为此,两国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在加强重点领域合作的基础上开展全面对接与合作,加大对哈直接投资的激励措施,促进哈萨克斯坦尽快建立完善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努力寻求中美俄三国在哈经济建设上的求同存异,互利合作。

丝绸之路经济带;“光明之路”;中国;哈萨克斯坦;对接

一、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哈萨克斯坦自1991年12月独立建国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其经济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对石油过于依赖。为此,哈萨克斯坦先后于2010年和2014年公布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其主要目标是实现工业制造业快速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从单一的石油经济走向经济多元化,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力争到2050年成为世界最发达的30个国家之一。2013 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2014年国际油价暴跌,哈萨克斯坦经济受到严重影响,急需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此背景下,2014年11月11日,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宣布实施“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完善基础设施、推动经济特区发展及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一)完善基础设施

首先,加强物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哈萨克斯坦主要通过建设其国内各区域之间以及与首都阿斯塔纳相连的公路、铁路和航空等运输干线,打造遍布全国的物流网。其中首先落实的公路项目包括中国西部—西欧、阿斯塔纳—阿拉木图等。同时提出将继续加大东部物流枢纽建设,加速西部里海港口配套设施配备,大力提升东西部邻国的对接能力,通过东西两端的贯通配合,提升运输吞吐能力。

其次,完善能源基础设施。长期以来,哈萨克斯坦的能源网络不能覆盖全国,电网不完善使哈萨克斯坦南部地区经常出现电力不足的现象。同时,其中部和东部地区因为油气管道网络的局限,缺乏能源供应,能源出口因此受到限制。为此,打造覆盖全国的能源网络是哈萨克斯坦的必然选择。

再次,优化住宅基础设施。据统计,2012年,哈萨克斯坦人均住房面积仅为18m2,不仅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乌克兰(23m2)和俄罗斯(22m2)。同时,哈萨克斯坦境内住房过于陈旧,例如阿拉木图市区内建于20世纪50—60年代之前的楼房就超过了50万m2。此外,随着人口的聚集性增长,其城市住房需求也大幅上升。因此,哈萨克斯坦急需加大住宅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住房条件。

(二)推动经济特区发展

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更快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并形成富有成效的出口型经济模式,同时也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哈萨克斯坦加快推动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截至2013年底,哈萨克斯坦共有10个经济特区和10个工业园区,覆盖石化、冶金、通信、纺织、物流和旅游等领域。政府对特区企业在使用基础设施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为535家企业建造和改良了生产基础设施,投资总额达960亿坚戈(约合2.84亿美元)。同时,哈萨克斯坦决定改善相应的投资环境,计划拨付810亿坚戈(约合2.40亿美元),用于“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陆港”建设第一期工程和阿特劳及塔拉兹“国家石化科技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处于从中国去往俄罗斯、欧洲和其他地区重要路线的交汇处,经济特区的建设将极大地促进哈萨克斯坦与邻国的经贸合作与交流。

(三)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哈萨克斯坦的发展需要外部资本的投入,而外部资本流入的前提是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哈萨克斯坦在研究分析国内吸引外资条件、国际投资市场,借鉴国外吸引外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014年6月,哈萨克斯坦总统召开了外国投资者理事会第27次会议,签署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就完善投资环境问题对一些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律》,该项法律为改善哈萨克斯坦外商投资环境奠定了基础。同时,哈萨克斯坦还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如给予在哈萨克斯坦投资的跨国公司以特殊保护;设立专门小组审议外国投资者的各项投资申请;为投资者制定一揽子激励政策,包括退还费用和实施透明的税收政策;同时出台免除或者简化外国公民的落地签政策,提高经济特区对外来企业的服务和优惠水平;改善外商投资环境,重点吸引优质跨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非资源产品的生产,提升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水平。[1]

二、中哈战略对接的可行性

(一)日趋密切的双边关系是中哈战略对接的政治前提

自哈萨克斯坦独立以来,中哈双边关系日趋密切。具体表现为:1992年建立外交关系;2005年发布了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声明;2011年发布了关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声明;2013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宣言;2014年哈萨克斯坦总统提出“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响应中国提出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2015年3月27日,中哈双方签署了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备忘录与涉及钢铁、炼油、水电等领域产能合作的33份文件,总金额达236亿美元;同年12月14日,丝路基金与哈萨克斯坦出口署签署了关于设立中哈产能合作专项基金的框架协议,重点支持中哈产能合作项目投资。

可见,中哈双边关系日趋密切,不断拓展和丰富合作领域,形成了全方位的合作格局。同时,中哈两国保持着频繁的高层政治对话,及时就双边关系和影响两国利益的国际问题交换意见。两国合力建立并完善中哈合作委员会,推动尽快落实双方达成一致的各项协议,协调促进各行各业的务实合作。这一切都为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需要哈萨克斯坦的配合

第一,哈萨克斯坦占据着重要的战略地位。哈萨克斯坦地处欧亚大陆的中心,东与中国新疆接壤,南邻中亚国家,北边是俄罗斯,西边是里海,连接着欧洲。同时,“欧亚大陆桥”横穿哈萨克斯坦境内,是中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交通枢纽和打通欧亚通路的必经之地。通过中哈战略对接,可以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相互之间的经贸合作,具有显著的乘数效应。

第二,有助于解决中国能源安全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目前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同时,原油进口也不断增加,对外依存度逐年增高。2014年,中国原油进口量高达3.08亿吨,对外依存度接近60%。据国际能源署预测,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到2020年将达到68%,2030年将达到74%。哈萨克斯坦石油储量位列全球第9位,天然气储量约占世界总储量的1.5%。[2]哈萨克斯坦作为油气出口大国,对油气出口的依赖性很强,而中国作为能源需求大国,能源进口市场巨大,能源市场的对接可以实现双赢,可以减轻中国对中东石油供应来源和马六甲海峡运输通道的依赖,确保中国长期稳定的油气生产和供应基地,降低中国的能源安全风险。

第三,有助于消化中国的过剩产能。基础设施薄弱是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光明之路”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国钢铁、水泥、玻璃和电解铝等产业的过剩产能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而且哈萨克斯坦与中国接壤,运输方便,有利于双方合作。因此,中哈两国战略的对接,既可以消化中国的过剩产能,又能完善哈萨克斯坦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利共赢。

(三)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的成功实施需要中国的合作

首先,中国是哈萨克斯坦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自2005年起,中哈两国的贸易额总体呈上升趋势,2014年两国贸易额达171.5亿美元,占当年哈萨克斯坦贸易总额1 195亿美元的14.35%,成为哈萨克斯坦仅次于俄罗斯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其中,中国对哈出口73.3亿美元,占其进口总额的17.9%;自哈进口98.2亿美元,占其出口总额的12.5%;中方逆差24.9亿美元。[3]同时,中哈贸易额占哈萨克斯坦GDP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2012年曾达到11.78%的峰值。作为哈萨克斯坦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

其次,中国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符合哈萨克斯坦的需求。在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里,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通信、铁路、电力输送、公路、机场尤其是高铁和建筑等领域已处于世界前列,而且从项目的设计、施工到设备的安装、运营、维护甚至相关人员的培训,中国的优势贯穿基建全产业链,并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中国几十年基础设施建设实践所积累的经验正是哈萨克斯坦所欠缺和需要的,以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核心任务的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成功实施,急切需要中国的合作与支持。

再次,中国拥有哈萨克斯坦所需的资本和技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积累了庞大的外汇储备和资本。2014年,中国外汇储备高达3.84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同时,中国正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走出去”步伐日益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呈现持续快速发展势头。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 231亿美元,首次接近利用外资的水平,流量连续3年居世界第3位;存量达8 826亿美元,跃居世界第8位;境外投资企业总数近3万家,遍及全球80%的国家和地区。[4]与此同时,中国以制造业为代表的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并在许多领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2014年中国在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领域的申请量均位居世界第一,超过了紧随其后的美国和日本的总和,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然而,哈萨克斯坦作为能源生产大国,其工业基础薄弱,技术水平较低,成品油和大部分工业品从国外进口,“荷兰病”症状严重,迫切需要大量的资本和技术提升其工业化水平,加速其经济发展。可见,中哈双方在资本和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具备战略对接的现实基础。

三、中哈战略对接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一)哈萨克斯坦担忧其经济过度依赖中国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哈萨克斯坦最主要的邻国之一,近年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往来和投资合作取得了巨大成效。2013年,中国成为哈萨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和最主要的外商投资来源国之一;中国已在哈萨克斯坦大规模地参与其能源和资源领域的开发,帮助其修建铁路,建造石油管道,并在钢铁、化工和机械等多个领域展开了密切合作;哈萨克斯坦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枢纽,中哈战略对接必将进一步带动两国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然而,随着中哈经贸合作的推进和中国日益参与到哈萨克斯坦各个经济领域的建设之中,哈萨克斯坦部分官员和学者对中哈经贸深入合作抱有疑虑,担心中国日益扩大的投资会影响到哈萨克斯坦的国家主权,化工、交通等产业会对中国产生巨大的依赖,甚至担忧中哈两国的战略对接会使中国逐渐控制其经济命脉。同时,目前哈萨克斯坦经济的主要矛盾是对石油经济的过度依赖导致工业化进程缓慢,由此有学者担忧中哈战略对接会加剧其“荷兰病”并影响其工业化进程。这种认知偏差导致哈萨克斯坦对中哈战略对接形成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希望扩大与中国的经贸交流,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对中国产生过度依赖;一方面强调与中国合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通过与其他大国交好来牵制中国。这种担忧和疑虑是实现中哈战略成功对接的主要障碍。

(二)哈萨克斯坦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不完善

首先,法律体系不完善,稳定性差。哈萨克斯坦于1991年出台了《外国投资法》《外汇调节法》和《自由经济区法》等有关外商投资的立法。由于哈萨克斯坦外商投资立法时间短,相关法律相对简单,没有形成配套的法规和具体的实施措施。同时,投资法修订更替频繁,政策法令变化大,相关法律法规难以具体落实。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权属规范还不清晰,存在法律规范的空白,没有形成合理的法律体系。

其次,哈萨克斯坦存在投资壁垒。在矿产领域,哈萨克斯坦政府有权利干预矿产开发权的转让和出售,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哈本地公民可以私人拥有土地,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只能租用土地,还有年限限制。在金融领域,外资银行资本不得超过哈萨克斯坦本国银行资本的25%。这些规定和政策是对外资企业投资活动不合理、不公平的限制,增加了中哈战略对接全面开展的难度。

本文建立一个反应港口网络属性的需求函数用以刻画港口的供需关系,然后提出投资人的投资准则,并基于两种投资人(港口企业和港口城市)的行为,分别建立投资均衡模型,再根据模型的数学特征研究在两种投资行为下的投资均衡问题。

再次,哈萨克斯坦司法环境差。虽然哈萨克斯坦一直努力修订完善投资法,但由于传统文化以及法律的不稳定,许多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对投资法的理解和落实不到位,执法随意、透明度低,以及政府官员腐败等问题突出,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外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活动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对待和保护,从而使中国企业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面临较高的壁垒。[5]

(三)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规模较小且行业过于集中

从中国对哈直接投资流量看,在2005—2012年期间一直保持上升态势,从2005年的0.95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29.96亿美元,但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总额中的占比相对较低,分别仅为0.71%和3.41%。2013年和2014年,中国对哈直接投资流量明显下降,分别只有8.11亿美元和-0.40亿美元。从中国对哈直接投资存量看,从2005年的2.45亿美元上升到2014年的75.41亿美元,但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中的比率很低,分别只占0.43%和0.85%。2014年,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20位的国家或地区中,哈萨克斯坦仅位列第12。值得注意的是,2012—2014年,中国对哈直接投资存量占比呈现下降趋势,显示出中国对哈直接投资后继乏力,难以维持增长态势。[6]

哈萨克斯坦蕴含丰富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且成为其经济发展的主要依赖。在外资进入哈萨克斯坦的初期,油气开发和矿业开采等行业容易被作为优先合作行业,导致目前中国对哈投资主要集中于油气开发、矿业开采和建筑等行业,而对农业、制造业、金融、交通及通信等领域的投资则相对较少。然而,中哈战略对接应是各行业全方位的对接。中国对哈投资行业过于集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信任感,从而产生中国在掠夺哈萨克斯坦资源的误解。

(四)美国和俄罗斯相互博弈的不利影响

哈萨克斯坦地处中亚,是中亚最大的国家。中亚地区一直被视为欧亚大陆的心脏,是大国博弈的必争之地。同时中亚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在世界资源需求与日俱增的今天,中亚成为世界各大势力特别是美国和俄罗斯的博弈场所。

一方面,哈萨克斯坦对俄罗斯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俄罗斯作为苏联的主要继承者,一直试图恢复其大国地位。中亚是亚欧大陆的桥梁,是俄罗斯崛起的重要依托。苏联时期,中亚各国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主要通过俄罗斯流向世界市场。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利用苏联时期形成的体系与格局,继续控制着中亚各国能源资源的生产和出口。俄罗斯为了保持和增强自己在中亚的影响力,必然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的合作,通过哈萨克斯坦辐射整个中亚地区。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也努力寻求全方位的对外合作,希望通过吸引其他国家与多方合作,以获取利益,推进其快速发展。因此,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合作面临着中国、美国等其他国家的竞争。但俄罗斯为了维护其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和利益,不会允许哈萨克斯坦与其过于疏远。因此,中国和美国等国与哈萨克斯坦的深入合作,必将引起俄罗斯的疑虑。中哈战略对接带来的是中哈更深入的合作,俄罗斯自然不会坐视不管。[7]

四、促进中哈战略对接的政策措施

(一)在加强重点领域合作的基础上开展全面对接与合作

首先,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开发是中哈战略对接的重中之重。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而中国具有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力。2015年3月,中哈两国签署了金额高达236亿美元的关于产能合作的协议。中国传统制造业产能过剩,同时拥有适合进行工业化国家需要的设备生产力。哈萨克斯坦基础设施薄弱,是中国释放产能的有利机会,中哈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可以实现中哈两国的互利共赢。哈萨克斯坦地处欧亚中心,其基础设施的完善不仅有利于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向西延伸。同时,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需求国,哈萨克斯坦有庞大的能源出口需求,双方高度互补,应加强在能源行业的对接与合作。

其次,加大工业制造业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哈萨克斯坦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有助于中国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目前,中国在哈投资主要集中于油气开发和矿业开采等。但是哈萨克斯坦工业化程度低,其国家战略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工业化进程,哈政府迫切希望加快中哈工业合作进程。为促进中哈战略对接的深入,中国不仅需要对哈输出资本,而且需要在工业制造业的技术层面加强合作,提升哈萨克斯坦的工业化水平,消除其对中国进口资源的负面看法。同时,哈萨克斯坦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关键枢纽,提升哈萨克斯坦的工业化水平有助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利用其作为支点进行后续扩展和建设。

再次,寻求更多行业的契合点,开展全面对接与合作。中哈战略对接需要的是全方位全行业的对接,必须尽快挖掘两大战略更多的契合点,抓住中哈经济贸易中的互补性,发挥中国资本和技术两大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领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互联网、金融和农业等非能源行业的合作,进一步拓展中哈经贸合作的广度。

(二)加大对哈直接投资的激励措施

其一,督促中哈产能合作基金相关项目尽快落实。2015年12月14日,中哈产能合作专项基金成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中哈产能合作项目,这是促进中哈战略对接最有利的政策,不仅可以支持现有的合作项目,也可以为正在观望的企业发挥引导作用,传递出两国战略对接的决心。同时,这也是丝路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一个专项基金,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具有示范意义。因此,中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督促哈萨克斯坦尽快展开相关工作,把两国战略对接落实到具体的合作项目上。

其二,为中国对哈投资企业提供保险。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投资项目带来的收益成本比;二是该项投资的风险因素。为此,一方面,中国政府应通过纳税抵免、低税率以及财政贴息等政策,降低中国企业的对哈投资成本,鼓励企业对哈直接投资;另一方面,应通过政策性保险机构为中国对哈投资提供保险,分担风险,促进中国对哈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2015年12月15日,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4亿美元的保险框架协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中国制造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对哈出口合同提供保险。然而,目前境外直接投资保险还未成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未来,应该把符合国际战略需要的对外投资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的范围之内。

(三)促进哈萨克斯坦尽快建立完善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

2011年中哈两国宣布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两国关系急剧升温,高层互动频繁。积极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和双边关系的发展,深化两国战略合作,是中哈两国的共识。然而,目前哈萨克斯坦外商投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有些行业还存在准入限制,这有碍于两国战略对接与合作。为此,中哈双方应加强沟通,增进互信,促进哈萨克斯坦尽快建立完善外商投资的相关法律制度,为中国企业对哈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推进两国经贸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同时,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推进和中哈两国战略对接的深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经贸争端,中哈双方应在充分遵循两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约定争端解决机制,为中哈双方的顺利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努力寻求中美俄三国在哈萨克斯坦经济建设上的求同存异和互利合作

由于中亚独特的地理位置及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中亚日益成为全球大国政治博弈的重要舞台。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最大的国家,美国和俄罗斯都视哈萨克斯坦为各自的势力范围。因此,中哈战略对接,难免引起美俄两国的猜疑甚至产生摩擦。但是中国的目标与美俄两国有本质区别,中哈战略对接实质上是出于经济目的,是为了经济的共同繁荣,中国不谋求势力范围。同时,哈萨克斯坦虽然被俄罗斯视为后花园,但俄罗斯无力独自承担开发哈萨克斯坦的重任,尤其是伴随着美国对中亚地区的战略部署,俄罗斯在中亚的利益和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因此,在哈萨克斯坦经济建设问题上,中国与俄罗斯具有共同利益,两国应加强双方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再从美国方面看,尽管美国加强在中亚战略部署的主要目的是控制中亚地区的能源,主导中亚的发展,但中美两国也存在着利益交汇点。作为世界两大能源需求国,中美对中亚能源的需求是一致的,维护中亚能源安全是双方的共识,中美双方在哈萨克斯坦的能源开发中可以保持一定的合作关系。因此,为了顺利实现中哈两国战略的对接,中国应努力寻求中美俄三国在哈萨克斯坦经济开发和建设上求同存异,这也恰恰是中哈两国战略对接得以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白鹏飞对本文资料收集亦有贡献,在此表示感谢。

[1][哈]A.A.努尔谢伊托夫.哈萨克斯坦与中国的区域经济合作:“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和“丝绸之路经济带”[J].欧亚经济,2015(4):2-6.

[2]黄伟,杨桂荣,张品先.哈萨克斯坦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现状及展望[J].天然气与石油,2015(2):1-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15年版):哈萨克斯坦[R/OL].[2016-06-10].http://fec. mofcom.gov.cn/article/gbdqzn/upload/hasakesitan.pdf.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5)[R/OL].[2016-06-10].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tzhzcj/tzhz/upload/zgdwtzhzfzbg2015.pdf.

[5]王晓峰,王林彬.中国在中亚直接投资所面临的法律及其风险探讨——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为例[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1):113-11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43、48.

[7]毛汉英.中国与俄罗斯及中亚五国能源合作前景展望[J].地理科学进展,2013(10):1433-1443.

责任编辑:林英泽

A Study of the Docking of China’s“Silk Road Economic Belt”Strategy with Kazakhstan’s New Economic Policy of“Bright Road”

SONG Li-fang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100872,China)

The construction of“Silk Road Economic Belt”is a major strategy in the new pattern of China's opening up to the outside world.As the hub of“Silk Road Economic Belt”,Kazakhstan has implemented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of“Bright Road”,which highly accords with the strategy of‘Silk Road Economic Belt’,and there exists the practical feasibility of docking and cooperation with each other.However,the Sino-Kazakh strategic docking is also facing many problems and challenges.In order to realize the docking of the Sino-Kazakh strategy,the two governments should take appropriate policy measures,such as carrying out comprehensive docking and cooperation on the basis of strengthening cooperation in key areas,taking incentive measures to increase direct investment in Kazakhstan,promoting Kazakhstan to speed up the establishment of a perfect legal system of foreign investment,and striving for seeking common ground while putting aside differences and mutually beneficial cooperation among China,Russ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economic construction of Kazakhstan.

Silk Road Economic Belt;Bright Road;China;Kazakhstan;docking

F752.7

A

1007-8266(2016)09-0070-06

2016-06-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2015001)

宋利芳(1964—),男,浙江省余姚市人,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带一路”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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