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的思考
2016-02-12赵杰伟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制度
赵杰伟
(铁道警察学院 法律系,河南 郑州 450053)
关于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的思考
赵杰伟
(铁道警察学院 法律系,河南 郑州 450053)
近些年来,我国的行政纠纷越积越多,治安管理中的矛盾纠纷尤为明显。传统的单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已难堪其重,行政纠纷解决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更新纠纷化解理念,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信访制度建设,改革行政复议制度,改进行政诉讼制度,加强几种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对我国的行政纠纷化解和治安管理工作的加强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行政纠纷;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信访;行政诉讼
一、我国行政纠纷发展的新趋势
(一)行政纠纷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结构和财产分配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行政纠纷主体也在不断增多,正由一元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开始的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改革,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点,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快速增长,但引发的行政纠纷相对较少。而在1985年左右开始的国企改革,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施减员增效,很多国企职工下岗,一些职工在下岗后没有及时实现二次就业,往往成为当时行政纠纷的主体。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一些新问题不断出现,如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城市发展中的强制拆迁、日益上涨的房价引发的住房保障纠纷、个别医生职业道德的沦丧造成的医患矛盾、大学扩招带来的就业困难等引发的行政纠纷层出不穷,其主体也从单一向复杂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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