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会计理论研究观点述要
2016-02-12姜宏青
中国会计年鉴 2016年0期
2015年政府会计理论研究观点述要
一、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理论研究
财政部2014年2月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2015年10月正式颁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统驭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概念框架搭建完成,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基本准则》共6章62 条,是多年来我国政府会计理论研究和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其重大制度理论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构建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相对于实行多年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基本准则》强化了政府财务会计核算,即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前者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后者实行权责发生制。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全面、清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二)确立了“3+5 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基本准则》规定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3个预算会计要素和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5个财务会计要素。其中,首次提出收入、费用两个要素,有别于现行预算会计中的收入和支出要素,主要是为了准确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运行成本,科学评价政府资源管理能力和绩效。同时,按照政府会计改革最新理论成果对资产、负债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
(三)科学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基本准则》针对每个会计要素,规范了其定义和确认标准,为在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层面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基本原则,保证了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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