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与群众路线的交融:一个理论建构
2016-02-12李笑宇
天府新论 2016年5期
关键词:群众
李笑宇
协商民主与群众路线的交融:一个理论建构
李笑宇
以20世纪90年代共和主义复兴为背景,民主理论出现了协商转向。国内学界随后也出现了一股协商热潮。然而,中国的协商民主与西方规范理论的慎议民主在发生场域、主体间关系、协商议题内容等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差异。中国的协商民主一大特色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共产党三大法宝之一的群众路线,能够在培育公民的公共性思维、消除公民协商能力差别两大方面疗救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内在的缺陷。
协商民主群众路线公民性责任协商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群众路线要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要同这些领域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政治领域,我们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创新,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由此可见,作为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三大法宝之一的群众路线,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之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和西方语境下的协商民主在主要发生场域、协商的主体间关系、协商的议题方面有着重大的差别。中国的协商政治运转的首要原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此,林尚立有着精辟地概括:“协商政治的展开,不论是组织体系,还是程序过程,都必须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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