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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行邮税”,跨境电商路在何方
——以义乌跨境电商发展为例

2016-02-12李金龙

浙江经济 2016年15期
关键词:物流

李金龙

告别“行邮税”,跨境电商路在何方
——以义乌跨境电商发展为例

李金龙

今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从4月8日起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改为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作为针对跨境电商征税的制度性改革,这意味着两个方面将发生巨大变化。首先,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将告别“行邮税”时代,开始与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一样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根据新税制细则,大部分跨境商品进口税率将上升。其次,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措施将更加规范,开始实施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为配合该项改革,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明确了跨境电商有关监管措施,要求电商企业、个人通过电商交易平台实现交易,按照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并接受监管。国家推行该项“新政”改革,必然会对未来跨境电商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改革缘由

凡事必有因果,国家在今年推出该项“新政”改革,有其历史必然性。

快速发展到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出人意料。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在全球进出口呈现罕见“双降”的大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3.75万亿元,增长率为35.5%,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2%;接下来两年呈爆发式增长趋势,2015年,5.2万亿元,增长率为38.6%,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7.1%;2016年预计将达到6.5万亿元,增长率为32.7%,占整个外贸规模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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