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社会人的发展刍议——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解读
2016-02-12马相飞刘左元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马相飞,刘左元
(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2400)
网络虚拟社会人的发展刍议——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解读
马相飞,刘左元
(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2400)
网络虚拟空间打破了传统社会分层的对话机制,赋予个体自由发展条件的同时,也伴随着人实践活动主客观层面上的严重的错位。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真正的价值旨归在于“自由的维度”,它是主客观高度统一的结果,需从人的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客观物质性存在剖析网络虚拟社会中人发展的问题,通过加强立法、宣传教育、回归现实关照“虚拟”与“现实”的关联,指出网络虚拟社会中人的正态发展路径,以促进人的真正自由和解放。
网络虚拟社会;实践哲学;主客观;人的发展
“虚拟”源于拉丁文“Virtus”,本意是指“可产生某种效果的内在力量或者能力”、“实际上起作用”、“事实上存在”等。英文中的“虚拟”一词也是在“实质上的”、“实际上的”、“事实上的”以及“有效的”等意义上使用的[1]。“虚拟”是相对于现实而言的,它不是指根本不存在的“虚幻”的概念,网络虚拟社会是依托于网络技术将现实生活加以数字化的虚拟世界,在这一虚拟世界中人的发展和现实息息相关。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社会民众越来越深地陷入一种虚拟化的生存方式[2]。新的生存方式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更好地接近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人们所一直追求的“自由的真正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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