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内在关联性
2016-02-12仲昭慧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价值观
仲昭慧
(淮阴工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内在关联性
仲昭慧
(淮阴工学院,江苏淮安223001)
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治理中多元主体凝聚共识的核心要素。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政府既是治理的最终责任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要以公民的政治认同为基础,并依赖于政府角色的转变。当前,推进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实践路径应落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益认同机制培育,政府在公共治理中释放法治化制度张力,以及提升公民文化自觉等方面上来。
公共治理;政治认同;法治思维;效能化
一、政治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的政治逻辑起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政府公共治理效能化是在我国日益注重公民政治认同的基础上提出的。政治认同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概念,它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公众对所属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及其对特定利益体的政治参与支持度。”[1]在政治认同模式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着对于社会基本正义的承诺,它作为社会主义合法性资源结构中最为基础的成份,为我国社会制度的合法性构建提供了道义上的诠释。核心价值观“由一些原则和价值组成,这些原则与价值根据对未来的想象、对现实的解释和对过去的印象而证明一个结构、其规范及占有者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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