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时的安全保障义务或法律责任浅析
2016-02-12马腾
体育世界(学术版) 2016年33期
马腾
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时的安全保障义务或法律责任浅析
马腾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与经济的高速发展,学校体育场馆不再是单纯的对校内开放,而逐渐向全社会打开,通过此意在提高全面健身意识并扩大公共场地利用率与人均持有率,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众多问题,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在场馆向公公开放时的所出现的安全保障问题,这一问题也是摆在现代城市化不可逾越的发展问题之一。
学校体育场馆;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责任
10.16730/j.cnki.61-1019/g8.2016.11.108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与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虽然国民所持有的单位货币量相比较以往而言明显增多,但身体素质相比较以往则呈下降趋势,国家财政在社会医疗卫生保险事业投入的资金比重逐年上升,因此,近年来政府提倡“全面健身”项目,借助多样化的手段,加大基础健身场馆建设的同时,打开高校体育馆封闭的大门,让其面对整个社会,但与此同时伴随出现了安全保障义务与法律责任问题,为了更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同时保障民众安全,本文从多个角度对此进行分析。
1. 相关理论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对学校及驾驭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做出了特别说明,指出体育设施与场馆资源的使用权归国家,因此其具有公共属性。我国学校内建设的场馆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企业投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属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结果,虽然学校属于单独部门管理,且开放的群体具有特殊性,但这并不说明其公用性质可以抵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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