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2016-02-12梁宣养福建省三明市司法局
中国司法 2016年4期
关键词:法律
梁宣养(福建省三明市司法局)
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梁宣养(福建省三明市司法局)
2015年是“六五”全民普法收官之年,今年“七五”普法即将开局。如何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及早谋划好新一轮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启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开局就是要科学精准制定好普法规划。本文结合“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对制定新一轮普法规划进行了调研和思考,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开展“七五”社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需要把握几个关键问题
(一)时间节点。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同期同步。普法规划编制实施,既要服务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同时要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治保障。
(二)时代背景。一是从“一五”至“六五”普法(1986-2015年),全民普法已完成阶段性历史任务。二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党的十八大明确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对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进一步展开,全会确定的议题和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四中全会再次提到“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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