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应坚持专业化监管方向
2016-02-12文龚翔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8期
文 龚 翔
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既是本届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又是社会各界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殷切希望。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作为集生物医药、机械化工、分子材料、光电通讯、数字技术等科技大成的“四品一械”产业,其专业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生产经营形势日趋复杂。“产业水平有多高,监管水平就有多高。”这意味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必须迅速实现专业化、精细化,才能适应当前产业的急剧变化与制造技术手段的提高。
但是,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开展,各地受机构和编制的制约,在改革中不约而同选择了“三合一”、“四合一”,甚至“多合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模式。这些模式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加强”,还是“削弱”,还有待于时间的检验。然而,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容不得食品药品专业化监管人才队伍在“改革”的名义下被“稀释”、被“消解”,甚至被“模糊”。
建立专业化的监管队伍,是党和国家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我国食品药品监管虽然起步晚,并历经数次改革,但是监管队伍的专业化一直是重要的发展目标。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也就是本轮改革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构中相关专业人员比例达到52.3%,大学以上学历人员比例高达70%;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到‘十二五’末各级药品监管队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75%以上,药学、医疗器械、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达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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