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共(布)党史》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理论的影响
2016-02-11□许冲
□许 冲
(华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收稿日期]2016-07-07
[作者简介]许冲(1980— ),男,安徽五河人,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前苏联经典教科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话语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4CDJ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与中国共产党革命话语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3YJC770059)”、“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编号:YQ20150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论《联共(布)党史》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理论的影响
□许冲
(华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510631)
[摘要]作为一种具体化、实践化的理论体系,《联共(布)党史》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理论发展影响深远。它一度被视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改造的理论模板,并在苏联实体范本(农业集体化)的佐证下,规范着我国农业合作化的目标、步骤、原则、速度等核心命题。辩证地看,它既提供了推动中国跨越千年传统、一举跨入现代的有力通道,却也将教条、封闭和僵化先天地植入了中国社会主义的肌体,以致中国用了30余年时间来去除其消极影响。
[关键词]《联共(布)党史》;农业合作化理论;中国共产党;毛泽东
[中图分类号]D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599(2016)05-0079-07
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获得政权以后,如何吸引农民发展生产,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成为变革农村生产关系和在农村实现社会主义的重要议题。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的基础上,列宁认为“公社、劳动组合的耕作、农民的协作社,这就是摆脱小农经济的坏处的救星”[1]P157,并提出了著名的“合作社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