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驱动自治:政策执行压力下的农民反制
——基于L镇调地实践的经验阐释
2016-02-11陈文琼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基层
陈文琼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陈文琼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在基层政府“不支持、不反对”的农村土地调整态度下,村庄调地实践成为村民自治实践,它需要依赖村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村社信息资源、权威资源与规范资源等治理资源。但是村干部自身以及村社治理资源本身也是阻碍土地调整实践的因素,也即它们自身在不能处理公与私的辩证法时,就极有可能援引国家政策法规成为土地调整规范的破坏者,从而导致人地失衡与自治失序的恶性循环,部分村民的土地调整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但是,这种诉求却有可能在基层政府的政策执行压力下对其产生反制力量,从而使基层政府用行政驱动自治,助力村社内部实现人地均衡。
行政驱动自治;人地失衡;土地调整;政策执行压力;村社治理资源
一、问题意识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以往的农地私有格局被朴素的平均主义观念打破,这种土地观念是以人为基础的着眼于分配公平的观念。《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前持续的土地调整实践使得这种土地观念在鲁西北L镇的部分村庄有着异常顽强的生命力,2003年《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它同村庄内生权力关系秩序的日渐式微一道成为土地调整的内外障碍,村庄人地失衡的现象日益突出,许多村庄都仍然存在比较强烈的土地调整需求。于是部分农民援引“生存、吃饭”等话语向基层政府“找地”,给基层政府施加压力,虽然政策规定的十分明确,可是为避免矛盾、推脱责任,基层政府并不能直接以政策回复“找地”农民,反而以“请相关村干部予以解决”进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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