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财政的宪法保障
2016-02-11高军白林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1期
高 军 白 林
(1.江苏理工学院财税法学研究中心,江苏常州 213001;2.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期刊社,四川成都 610072)
论公共财政的宪法保障
高军1白林2
(1.江苏理工学院财税法学研究中心,江苏常州213001;2.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期刊社,四川成都610072)
[关键词]公共财政;宪法保障;法治财政
[摘要]公共财政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体制改革目标,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的财政体制转型目标。从宪法保障的视角来看我国的公共财政问题,其实质是公民财产权和政府财政权之间形成的一种的互动。公共财政要求不断加强预算监督,明晰中央、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不断规范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构建民主、法治化的公共财政。
在社会主义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推动实现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相和谐的的公共财政,形成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协调的公共财政,是我国经济转型中的重中之重。然而,在现代国家的发展建设中,公共财政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从本质来说它更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因而当我国逐渐将公共财政作为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之后,我国现行的宪法也必然会在关于财政体制的规定和解释中产生必要的调整。从宪法学的角度分析,公共财政理念的变化,关系到对政府的职能以及政府的权力分配进行调整,关系到宪法中关于民主、平等理念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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