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规制
2016-02-11邵莉莉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生态
邵莉莉
中哈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规制
邵莉莉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产生危机的实质是水量分配的问题,而不是水量的危机。针对中哈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必要构建起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律机制:基于中哈跨界水资源的双边合作治理框架,以综合的流域管理原则为指导,从生态补偿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域联合机构等方面入手,逐步形成多层次合作模式。
跨界水资源;国际环境法;生态补偿;环境影响评价
跨界水资源指分布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间的水资源。跨界水资源主要包括跨界江河、湖泊、内水和含水层等等。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指国家针对任何标示、穿越或骑跨两国或多国边界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行为。地球上将近一半的陆地表面是经跨界流域排水。由于受气候变化、水资源缺乏、生态恶化、跨界环境污染这些层出不穷新问题的影响,以及水的问题跨越物质、政治和管辖等多重边界,预计与跨界水资源的冲突将不断增加。但与此同时,跨界水也具有使利益攸关方实现和解的重要特性。本文基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两国间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律机制构建。
一、中哈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两国之间有23条跨界河流,以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最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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