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必须” 引领脱贫攻坚
2016-02-11贾蕾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贾 蕾
坚持“三个必须” 引领脱贫攻坚
贾蕾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脱贫攻坚的扎实苦干,也需要社会全体的有机协调。在脱贫攻坚中实现协调共进,必须坚持扶贫工作者的先导地位,深化其责任意识;必须坚持贫困群众的核心地位,增强其自主意识;必须坚持社会大众的后盾地位,提高其参与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推进全面脱贫目标更快、更好、更有力的实现,促进中国社会更高、更强、更稳地向前发展。
脱贫攻坚;协调;责任意识;自主意识;参与意识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之战。然而,“截至2015年底,按现行脱贫标准测算,我国仍有5575万农村人口生活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就要求在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的同时,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和始终坚持扶贫工作者、贫困群众和社会大众的先导、核心和后盾地位,最大限度地增强其责任、自主和参与意识,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更快、更好、更有力地完成和发展。
一、必须坚持扶贫工作者的先导地位,深化其责任意识
让几千万人口脱贫绝非易事,贫困地区的发展需要依靠党的领导来推进,而扶贫工作者作为党的扶贫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只有在不断深化责任意识中保持先进性,并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率先投身到解决贫困中去,才能使广大群众得到引领,扶贫政策得到落实,扶贫工作取得进展。
(一)历史沿革规定了扶贫工作者的先导地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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