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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2016-02-11

中国司法 2016年7期
关键词:普法法治法律

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七五”普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5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部分地区、部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现摘编如下,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以法治宣传教育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过去的五年,北京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建设问题,主动作为,深化服务,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为首都安全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以主题活动带动,增强市民法律意识。结合市民关注和社会热点,在全市范围开展“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系列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政策宣讲覆盖人群,建立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会舆情分析等多职能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不断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完善法宣机制,形成大普法格局。37个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61个责任制单位垂直联动,16个区法宣部门协同督导,成立五大普法团队,依托基层管理网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实现宣传平台联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联动运用,重点加强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展示法治北京形象。

(二)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开通京津冀法宣教育专网,通过在线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为三地民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信息。围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市建设和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大环境检查执法力度,努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二是助力全市重点工程建设。16个区全部成立重大工程法律宣讲团,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和冬奥会申办等重点项目,针对拆迁、棚户区改造,配合有关部门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法律宣讲、联合调解,降低了重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三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广泛宣传工商、税收、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优化投资环境。借助首都法律人才优势,建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为中小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有力地服务了首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三)为提升全民法治观念真抓实干。一是突出普法惠民,专项行动效果明显。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法学专家进社区”等48个普法惠民项目;以“北京公益行”为载体,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全市开展1200多项普法活动。打造“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宣传服务品牌,联合13家普法责任制单位,在10多个领域全面推进以案释法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对象,针对性教育效果明显。强化示范性,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16个区全部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性文件;依托全市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20个“北京市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创新性,着力提高青少年尊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率达100%。三是突出群众参与,社区普法效果明显。组建1000余支法治文艺骨干队伍,在全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评选产生市级示范村(社区)305个,培育一批普法宣传骨干力量和群众性组织。通过五年的努力,首都市民法律素质和尊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

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五”普法以来,上海市全国普法办聚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阵地、作品、传媒、活动”四位一体建设格局,大力培育融入城市血脉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努力推动市民从“认知法律”向“认同法律”升华。

(一)融入城市公共空间,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开展“法治文化进地铁”活动,在2.4万个地铁视频终端开辟法治文化移动视窗,在最有效的空间向最活跃的人群弘扬法治精神。利用遍布城乡的数万个公交站点和数千个加油站发布公益法治广告,在乘客等候公交和司机等候加油的间隙开展法治文化传播。各区县因地制宜地运用公园、广场、街道、长廊、景区、绿地、展馆等公共空间,有机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元素,让广大市民在休闲娱乐中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领悟法治理念。

(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搭建群众创作平台,会同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剪纸、楹联、故事、公益广告等法治文化作品征评活动,推动广大市民创作反映群众生活、蕴含法治精神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三)用好大众传媒力量,扩大法治文化辐射层面。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主动承担公益普法责任,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栏目家喻户晓。全国唯一的专业法治电视频道——法治天地,24小时无间隔地为市民解读法治热点、传播法治理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弘扬法治精神,于全国率先成立“上海法治传播新媒体联盟”,成员近100家,囊括政法机关、媒体和个人三类微信号,形成了强大的法治文化传播力。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传媒学院成立“现代法治传播研究中心”,发挥大数据优势定期发布研究报告和排行榜,为在网络上培育法治文化提供理论支撑。

(四)增强参与互动趣味,提升法治文化活动实效。抓住城市不同群体的特点精准设计互动环节。在流行文化活动中融入法治元素,在参与中践行法治精神,有效增强了群众参与的深度。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效浙江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浙江省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遵循,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火”起来。浙江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起步较早、起点较高。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中共浙江省委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全会的形式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制定学习计划、审定学习方案、主持学习活动,采取常委学习(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会、“浙江论坛”报告会等形式,组织专题法治学习达30余次,为全省干部树立了标杆,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在全省进一步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

(二)坚持以领导干部考法为重点,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严”起来。一是健全考试制度。2006年,浙江省人大制定《省人大任免国家干部法律考试办法》,目前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实现全覆盖;近90%的市、县(市、区)出台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任职)法律考试制度。目前,全省各地普遍依托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设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课堂”,平均每年有1800余名省管干部、近万名省直单位公务员通过“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参加法律考试。二是完善考试内容。年度考法和干部任前考法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内法规制度,“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领导干部考法体系。三是用好考试结果。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干部要暂缓提拔。

(三)坚持以考核机制建设为抓手,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硬”起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分别纳入法治浙江、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考评体系,制定《关于改进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系列制度,加大法治内容的考核比重,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挂钩。自2014年开始,浙江省把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学法用法情况、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履行法治建设情况等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述职考评体系。目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法律知识讲座、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等学法用法制度。

(四)坚持以用法实际成效为导向,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起来。坚持把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推动领导干部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专项行动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治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让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使浙江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理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目前,浙江省社会公平度指数居全国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建设成效群众满意率均居全国前列,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着力做好法德结合四篇文章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五”普法期间,山东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宣传全过程,着力做好法德结合四篇文章,打造特色普法品牌,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着力做好内容融合文章。始终坚持以德释法、以法明德,促进法德有机融合。坚持把法德结合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推进“四德工程”(爱德、诚德、孝德、仁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坚持把道德教育融入法治创建全过程,列入法治创建重要考核指标,在全国较早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试点。树立诚信山东良好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做好形式创新文章。注重突出普法对象的针对性,灵活选择普法宣传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道德教育,增强工作实效。创新领导干部述法形式,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德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推动领导干部做崇德尚法的表率。创新群众学法形式,通过开设“法德大讲堂”、举办法德讲座、组织干部群众自导自演法德文艺节目等方式,将法德教育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创新联合普法形式,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身边事、身边人感受公平正义,领悟法治精神,提升道德素养。

(三)着力做好阵地建设文章。坚持把建好宣传阵地作为推动法德结合的重要载体和基础。注重以文化人,深入挖掘齐鲁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促进法治文化与儒家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等相融合,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拓展、精品创作、品牌创建、活动惠民、媒体传播、理论创新“六大工程”,推动形成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将道德元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之中,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各类媒体建设现代法德教育传媒阵地,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普法微博群。注重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社区工作室、律师会客厅等工作,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着力做好品牌引领文章。注重品牌引领,积极培育推广先进典型,精心打造法德结合品牌,推动法德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烟台市在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创新建立了以“讲、评、建”为主要做法的“法德共进”普法新模式,通过“以法立德、以德润法、法德结合、互促共进”,在全社会形成“重法厚德、法德并举”的浓厚氛围,实现了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的双提升。日照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法德一体”工程,重点抓好法德“四共、五建、六进”,打造法德一体有效载体;抓好法德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法德一体全面铺开。济宁市创建了“和为贵调解室”“乡村儒学讲堂”等法德结合品牌。监狱系统广泛开展了“学儒育新”“学儒强警”活动。戒毒系统大力实施“国学·齐鲁文化入心”工程。全省法德结合品牌建设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提升法治水平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六五”普法期间,广东省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发展。制定《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20多个,将“法律六进”列入综治等考评,使其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一)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基层普法全覆盖见成效。总结推广惠州市村居“法治副主任”基层普法模式。2014年5月“省两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2015年该项工作被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同年5月,全省2.5万多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广大律师紧紧以需求为导向,全方位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基层治理,使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真正落到实处。

(二)以特色品牌为引领,个性化分类普法提实效。推行“订单式”“靶向式”“体验式”工作方法,普学互动,既“广撒网”又“精聚焦”。实现全省公务员网上统一学法考试;把法治知识列入德育课程,探索“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小手拉大手·父母同学法”等模式,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延伸法律进企业渠道,开展“法律进市场”“法律进工地”等活动,全省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培训率达到85%。创新方式方法,培育推出一系列岭南特色的普法品牌。

(三)强化平台阵地建设, 创新普法新举措。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开通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实现法律服务“全省一站式”提供;建成全省集中统一运行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年无休的免费律师服务;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H5等作品创作活动,制作全国首个青少年社区矫正普法微电影;大力开展“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客户端)普法宣传工作,全省共开通公众服务号660多个;同时继续发挥传统平台优势。

(四)以培育法治信仰为核心,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有序推进。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示范培树,广泛开展“一镇(街)、一县(区)、一单位一品牌”等创建活动,使“纸上”的法成为人们“心中”的法。

(五)整合各类资源,推动“法律六进”可持续发展。全省共吸收普法志愿者6万多名,成立群众法治文艺团体118个、普法讲师团458个。探索设立公益普法项目资助经费,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

(六)普治并举,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三打两建”、平安广东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性专题普法;围绕民生热点和社会治理难点,宣讲解读有关法律法规;以法治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街)、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元化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着力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形式。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针对青少年学法兴趣不浓、法律素质不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法治文艺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在全省组织开展“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

(二)坚持施教于乐,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趣味性。从2011年开始,省司法厅、省普治办多次组织到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深度调研,编创出《家访》《力度教育》《毒魔》《我想有个家》等8部以普法案例为原型的情景剧,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未成年人面临的盲目交友、打架斗殴,沉迷网络、荒废学业,迷恋黄色出版物、沾染毒品和家长过度溺爱或过度粗暴致使学生心理畸形等问题。通过法治情景剧的形式,更生动、更直接、更有感染力地再现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用真情实感、幽默诙谐的表演,展示当前未成年人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惑。

(三)坚持多向互动,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渗透性。运用艺术感染的同时,辅以主持人即兴宣讲、法治工作者同观众互动、法律专家当场释疑解惑、心理学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营造出现身说法的浓厚氛围。学生、家长与老师就“家暴”“吸毒”等问题与心理学专家、法律专家现场互动交流。通过师生、家长的有感而发,心理学专家或法律专家的答疑解感,加深学生对法治教育内容的理解,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兴趣,培育强化他们的守法观念和维权意识。通过用精炼的主持词与独到的专家点评互相配合,迭加诠释,构成观赏、提问、解答融合一体的宣传教育模式,为青少年上一堂包含法律与道德共融共建的“有温度”的法治大课。历时两年多的法治巡演活动,遍及全省25个市县区。在进行巡演的同时,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教育进大纲,中招考试中增加法治内容。组织“成人礼”送宪法、 “我的法治主张”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尊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巡演活动是海南省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及决议,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方式,增强普法工作精准性的一种实践与探索。“七五”普法期间,将不断更新完善演出内容,利用微博、微信、动漫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传统与现代相呼应的立体交叉宣传体系,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不断取得新成效。

开展以案释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五”普法以来,新疆自治区始终把以案释法作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方式,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实现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与中心工作相融合,高起点推动。将以案释法写入《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放到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层面上进行思考、谋划和推进,做到高起点推动、高标准落实。将以案释法的落实情况纳入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绩效考核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专门下发《关于利用典型案例做好普法宣传的通知》,明确以案释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各执法司法部门把以案释法作为职责任务融入行政执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以上措施,以案释法工作实现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有检查,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与整合资源相融合,全方位联动。整合部门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是推进以案释法的关键所在。建立了以部门专业力量为主,以社会力量为辅的以案释法骨干队伍,形成了各方参与、联合推动的工作态势。广泛吸纳了公检法和执法部门专业人员担任以案释法宣讲员,将执法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融入各类法治讲座、报告会和“法治六进”活动中。积极发展了一批敢讲会讲善讲、接地气聚人气扬正气的各民族宣讲员。

(三)坚持与“去极端化”相融合,靶向式开展。宗教极端思想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的重要根源。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去极端化”总体部署,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以案释法活动。一是集中宣讲,法治引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律师、百名宗教学者、危安服刑人员以及心理咨询师,深入维稳重点地区,进乡村(社区),以“攻心为上、转化为要,促进和谐、减少对抗”为目标,开展以案释法大型系列宣讲,达到了教育引导基层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法治观念、遏制宗教极端的目标。二是贴近生活,文化引领。选取宗教干预教育、婚姻,破坏民族团结和文化习俗等违法典型案例,创作了演绎身边人、身边事的法治小品,在全疆各地开展巡演,引导穆斯林群众摒弃“教法大于国法”的错误观念。三是服务群众,送法上门。针对基层妇女,组建了“艾德莱斯”宣传队,开展非法婚姻典型案例宣传;针对偏远地区农牧民,成立“马背普法小分队”,结合农牧区多发、频发的草场、牧业、土地承包等纠纷,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审判和行政执法工作,利用“巴扎法庭”“车载法庭”等形式和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节点,把审判现场和执法活动搬到了田间地头,实现了“零距离”以案释法。

(四)坚持与媒体发展相融合,多维度拓展。在巩固传统媒体的同时,创新发展新媒体,形成了以案释法立体化平台。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制作刊播以案说法类节目。联合46个厅局单位开办了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法律与你同行”和“法治在线”广播直播节目,结合各行业、各执法部门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引导各族群众依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另一方面,运用互联网+开展以案释法。全疆各地、各行业部门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公布各地、各领域典型案例;借助“法治新疆”网站和微信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定期推送本地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南昌建设江西省南昌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南昌市紧扣“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法治江西“首善之区”。

(一)坚持“三位一体”创建,推动法治南昌建设。首先是以法治彰显文明。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注重让法治成为塑造城市文明的刚性准则,将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纳入《南昌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并在创建办专门设立法治环境队标部,主抓全市各层面法治环境建设。其次以法治保障平安。部署和推进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通过实施“三位一体”创建,汇集起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使法治南昌建设更加科学、更加深入、更加扎实。

(二)坚持抓“关键少数”,推动法治南昌建设。首先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自2004年始,南昌市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市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学习,12年未间断;坚持实施“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法治课”工程,并对20%左右的领导干部授课情况进行年终抽查;坚持每年组织全市1.2万余名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坚持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活动。其次是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委出台《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把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县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测评的重要内容;市法建办将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情况作为扣分项目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的年终法治建设考评细则之中。通过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市逐步形成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坚持用改革成效,推动法治南昌建设。一是建立跨部门企业监管平台。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试点,着力研发“南昌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警示系统”,依托全市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运用信息公示、联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信息化、法治化的监管体系。二是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至1个月左右,呈现出服判率高、上诉率低的显著特征。三是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选择部分村(社区)开展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在村(社区)全面推进基层协商的若干意见》和《村(社区)民主协商操作工作手册》,探索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安排、工作程序和实践方式。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南昌建设。一是出台《南昌市水资源条例》,推出 “鄱湖明珠·中国水都” 发展规划。经过科学立法程序,2015年制定了《南昌市水资源条例》,这是南昌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实例。二是依法实施“双拆”行动。依法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依法实施“双拆”行动,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权益,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三是构建南昌医患调解模式。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专业调解”的第三方调解机制。自2011年底成立南昌地区医调中心以来,全市医患纠纷发生数同比逐年下降,南昌地区医疗机构工作秩序明显好转。

把脉公众法律需求增强精准普法实效江苏省海安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六五”普法以来,海安县以法治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大力实施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构建立体网络,精准研判法律需求。准确掌握社会公众的法律需求。一是构建纵向到底的法律需求征集平台。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县238个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实施政法干警结对村居制度,发动746名政法干警、5892名网格员、539名专职调解员,依托13个公调对接工作站、10家律师事务所、18家法律服务所,收集整理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信息。二是构建横向到边的法律需求征集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75个执法司法部门主体责任,从执法司法一线获取社会法律需求信息。三是构建网上法律需求征集平台。建设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法律需求留言板,每月定期研判,梳理法律需求,提供网上法律咨询,网下联系解决涉法问题。

(二)强化产品研发,精准供给普法产品。紧扣群众法律需求,提供丰富、多元、适口的普法产品。一是丰富媒体普法产品供给。全面利用地方新闻媒体资源,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法治氛围。开通 “海安司法行政在线”微信,以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小司说法”手机客户端,联动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编发法治信息,满足了全县互联网用户、移动电话用户的学法需求。二是繁荣法治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创作法治书画、法治故事等作品,建成公务员、职工、农民、青少年“四大法治教育馆”,每年举办法治文化节,组织“百场法治培训进机关、百场法治宣讲进校园、百场法治文艺进村居、百场法律体检进企业”活动,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三是优化普法平台产品供给。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一村一顾问”和每月“18定期服务日”制度。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中心、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团等普法社会组织,培育专业化普法平台。

(三)强化分类施教,精准实施法治惠民。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使之真正融入百姓生活,为群众所知、所信、所行。一是突出因人制宜。狠抓“关键少数”,探索“决策先学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机制,首创并长期坚持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组织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新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各类法治报告会,县长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狠抓“关键时期”,率先启动法治教育进课程,自主研发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291名政法干警结对79所中小学,每学期教师授课8学时,法治副校长授课2学时,有效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二是突出因地制宜。推行“保姆式”普法,实施“报警三次”农村婚姻家庭必访,开展婚姻家庭主题普法活动。推行“休闲式”普法,在村卫生室、理发店、小超市布置普法读物30余种23万件,组织“开庭到村居”“调解到村居”。推行“服务式”普法,持续开展“普法助力企业行、普法助学校园行、普法助民村(居)行”。三是突出因事制宜。精准对接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涉法信访、诉讼服务等领域,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医患、劳资、环保、消费等专业矛盾调处机构,推行个性化法治服务。

把脉公众法律需求、增强精准普法实效,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我们将继续坚持民需导向、治理导向、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社会化运作、信息化推动、标准化管理等手段,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部普法办公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教育系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把法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全面提高了教育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得到普遍提升。

(一)落实课堂主渠道,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经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将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整体设计、全面规范在大中小学实施法治教育的内容、要求、实施途径等。同时,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教育部还采取措施,积极支持地方探索在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治教育;在安全、环保、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治教育内容;鼓励支持编写地方法治教育教材,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加强法治教育。

(二)创建网络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法治教育。2013年,教育部设立开通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运营3年以来,青少年普法网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注册学校已超过4万所,每天在线活跃用户超过10万,成为向中小学和青少年学生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实施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

(三)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实效性。开展学校法治教育,建设法治化校园环境,将法治寓于教育之中。各级教育部门把法治教育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通过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依法治校的规则与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同时,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校长和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师“国培计划”等措施,切实提高了广大校长、教师实施法治教育的意识与能力。教育部门还利用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学“第一课”等时间节点,组织学校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治征文、法治绘画等活动,把情感、时尚、艺术元素引入学校法治教育之中,有效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的效果。

(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始终把宪法教育放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位置,围绕国家宪法日建立形成了系统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将12月4日同时确定为全国教育系统的宪法学习日,要求各地和学校组织开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

“七五”普法期间,教育部将在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重视和提高法治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为青少年通过实践、体验和参与等方式学习法治知识创造更多条件,加快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大力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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