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次独立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2016-02-11许杨阳丁艳琴
中国民政 2016年24期
本刊特约撰稿肖丽明 许杨阳 丁艳琴
云南首次独立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本刊特约撰稿
肖丽明 许杨阳 丁艳琴
2016年9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10县(市)普降大暴雨,强降雨导致水库河流水位数次紧逼最高警戒线,并连续引发了“9·7”“9·17”“9·30”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多频次灾害发生,多种灾害叠加,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民房、基础设施等受损严重。
为准确、客观评估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科学的灾后恢复重建决策依据,云南省民政厅、省减灾委办公室牵头组织省减灾委专家和省国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相关人员组成11人的专家评估组,于10月26日至11 月2日赴楚雄州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一、科学开展灾损评估工作
省民政厅、省减灾委办公室参照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印发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中“经济损失统计汇总表”的分类,根据各位专家的专业特长,分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农业、住宅、公共服务6个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小组,对受灾各县进行灾害经济损失核查和评估,直接灾害经济损失按照统计对象的重置价格核算。各小组专家核查结果合计值即为该县的灾害经济损失,受灾各县灾害经济损失累计值即为楚雄州本次灾害的经济损失值。
评估组在获取各县各单位上报的灾情数据并进行了初步分析后,联合州级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评估组,分赴各受灾县实地调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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