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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革命与自由的纠结
——《新民丛报》与《民报》握手言和的努力与失败

2016-02-10周福振陈钟华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新民梁启超

周福振,陈钟华

(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003;2.河北东方学院 基础部,河北 廊坊 065001)



改良、革命与自由的纠结
——《新民丛报》与《民报》握手言和的努力与失败

周福振1,陈钟华2

(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003;2.河北东方学院 基础部,河北 廊坊 065001)

改良与革命本来都是实现自由的手段,但是随着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的开展,《新民丛报》学人与《民报》学人展开了关于改良还是革命的激烈争论,自由本身反而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新民丛报》学人认识到争论的弊端,试图与《民报》学人进行多方面的调和,但是遭到拒绝。

《新民丛报》;《民报》;改良;革命;自由

《新民丛报》学人曾大力宣扬自由,鼓舞了中国人追求自由的勇气和斗志。自由的目标虽然美好,但是实现路径却很坎坷。《新民丛报》学人主张通过改良的方式实现英国式君主立宪制下的自由,《民报》学人则主张通过革命的手段实现美国式共和立宪下的自由。两派都忽略了英国的自由秩序与美国的自由秩序是一脉相承、基本相同的自由的秩序,统称为英美式自由秩序。按传统的说法,我们常称双方为改良派与革命派两派,但是从《新民丛报》学人原话来讲,经常使用“两党”一词,所以在文中我引述他们的话来讲问题时也常用“两党”二字。梁启超等人通过多种方式想调和两党的矛盾,共同致力于立宪政治,却遭到了许多革命领袖的反对,最终失败。

一、徐佛苏的调节与努力

在《新民丛报》与《民报》进行激烈辩论的过程中,《新民丛报》首先向《民报》发出“求和”信号。这主要是通过徐佛苏。徐佛苏,原为华兴会员,曾参与长沙起义,与黄兴在上海组织爱国协会,后受万福华案牵连,被捕入狱。徐佛苏读到梁启超的文章后,顿时为之倾倒,恨不得侍梁启超以弟子之礼。当他遇到梁启超后,两人成为好友。《新民丛报》创办后,徐佛苏担任主要撰述。正是由于徐佛苏这段革命和改良的经历,成为两党调和的不二人选。

蒋智由也有过革命的经历,也帮助梁启超主持过《新民丛报》。但是在当时,梁启超与蒋智由的政见有些不合,于是只好请徐佛苏撰文驳斥《民报》中关于就国民心理上论约法之可行一文,而徐佛苏认为双方都是为了救国,应该停止论战。梁启超认为此论甚妥,“望早成之”。[1]362-363在同盟会中,原华兴会员占了很大一部分,而且还有很多人,如黄兴,都担任了党内重要领导职位,因而梁启超认为徐佛苏的出面会使两党斗争的趋势得以缓和。

黄与之也希望两党消除党争,共同为“国家计”。他从日本政党史中得出最感动的一件事就是“中日、日俄两大战开始之时,正政府与政党相持最急之日,而开战之诏勅一下,但闻举国一致之声,党争忽至于绝迹,竭全国之力以对外”,从而认为“为国家计,则凡于国家之前途有利益者,不独可以牺牲个人之身体及名誉,即一党之主义政见,无不可以牺牲之”。[2]43这是黄与之将国家看作主体,而个人及党派皆国家之客体。简单地说,就是在国家面临危难时要国家至上,这是国家主体论的重要体现。

徐佛苏早在《新民丛报》第73号上就发表《养气说》一文,指出国中断无一单独团体存在之理,且无一单独团体可以救国之理,如果彼此各归于救国一途,那么各不直接妨害其权力之进行,未可以因方法不合即仇视对方。在徐佛苏看来,文明竞争只有秩序上之冲突而无意气上之冲突,只有各保守其权力行动之自由,而无必摧伤他人权力行动之自由之理,况同为一国人,同为救国,而各生意见,所以党派时代之要诀是对于同一团体则当和衷共济,置腹推心,对于他种之团体亦万不宜有戕害之心,否则对于外界而国内无团体,对于政府而民党无团体,对于彼党而此党无团体,必致全国无一团体而止。[3]60-61政党亦是团体,徐佛苏希望两党放下干戈,理性处事。后来,他被梁启超要求出面向《民报》求和,便写了著名的《劝告停止驳论意见书》一文。

任何文明社会都讲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徐佛苏要做两报的调节人,也拿起了自由这面旗帜,对两报辩论的事实进行分析,以说明世界学理的发达必由于有研究辩驳之自由余地。

虽然有理不在人多,也不在有名没名,但是拿世界上的名人名理作论据,更有利于为双方所接受。笛卡尔讲“疑中求信,其信乃真”,黑格儿讲“相反者常相同”之理,对破除思想界的奴性与愚昧很有价值。徐佛苏受到两学者影响,并拿它来为两报的辩论作一调节。他指出,两党不当争辩的是臆说、取决之时期,所必争的是公理及建议之时期,因为在文明各国,凡一学说出版,学者或欢迎如神圣,或排击如敌仇,若不精详研究,倡之者梦呓,和之者盲从,对于世途人心之危险不可思议。在徐佛苏看来,世界学说之发现,无国界无种界,人人有自由,辩驳之权不宁惟是,即倡此学说之原动者,亦甚望世人辩驳之。这是徐佛苏从理论上讲明不同理论相互辩驳的重要性。

作为调节人,徐佛苏坦承两党争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指出,学理愈研究则世界之真理日日吐露菁华,愈辩驳则私人之臆说日日失其根据,研究辩驳之范围广,则学理推及之范围亦广,研究辩驳之时期长,则学说所遗留之时期亦长,研究辩驳之人数多,则学说所吸收之人数亦多,所以两报的辩论在“国之种灭千钧一发之危机”之时,“放一奇光异彩于今日燐火青青、阴气沉沉之中,其深鬱孤谅之血忱,精奥溥博之论据,诚足以开我国数千年政治学案上一新纪元”。徐佛苏承认两报辩论的作用,也看到两党辩论对中国国民启蒙的重大价值,可谓恰如其分。这也是调节人必备的一种技巧,要给双方一些“甜头”,才有利于批评双方之不足。

黄与之也认为社会的进步主要靠两党的力量。他指出,一国党派,必有激烈、温和二派,激烈派对于社会一切之事务主去弊生新,用猛烈手段达其急进之目的,而温和派对于社会一切之事物主因势利导,用稳当手段达其渐进之目的,二派貌似相反,而实相成,使一国之中无激烈派,而仅有温和派,则事物之进步必流于缓慢,又使一国之中无温和派而仅有激烈派,则事物之秩序必即于紊乱。[2]25一言蔽之,黄与之认为事物相反相成。

要调节,一定要给两党提出下一步奋斗的目标,两党在没有统一目标的前提之下,是不可能接受调和的。徐佛苏为两党提出的目标是要两党预备实力以赞助立宪政治,即使惟有自身对于事实上发生一巩固之势力以横亘于政界,迫政府不能不受监督维持之势,他党不能不取消倾覆改造之势,而后两党共同救国之目的圆满无限,发达无限。按徐苏佛的理解,两党力量本身比较小,应该增加实力,致力于推动实现中国的立宪政治。这个目标可谓一语中的,但是下目标容易,实现目标的路径却分岔了。

徐佛苏虽然认为两党之目的同为救国,但也不得不承认两党的着手之法有相反相尅之性质。所以,他先建议《新民丛报》应该停止辩论,蓄其精力于事实上之朝廷。有改良倾向的徐佛苏批评自己一派,可先声夺人,意为停止辩论先从我派自身开始,你们革命党也应该谨慎处理。虽然如此,徐佛苏本身的身份决定了他必然以改良派为占据政治革命的主角。他建议改良派应宜急从种种方面极力预备发挥宏远轩昂之党谟,扩张坚实庞大之党势,监督政府指挥国家,使之挟全副精神订定立宪制度,使宪法条文能为圆满之规定,规定之后能认真履行,而后可直接达救国之目的,间接慰反对党之心。徐佛苏先承认两党辩论的积极作用,然后具体说明两党应放下辩论,共同致力于立宪政治,可谓有破有立。

在两党辩论中,双方往往容易感情用事,容易走极端,出现相互谩骂攻击的情形。徐佛苏特别强调两党不能徒感情用事,而应该阐发学理,互相吸收。在徐佛苏看来,世界党派无论如何相持不下,倘若彼此一面带排斥性质,一面带吸收性质,一面带攻击性质,一面带研究性质,则目前秦越相视,戈矛相持,即日后肝胆相示,梦寐相縈,甚或头颅相聚,精魂相绕,前日以誓不两立,卒之相视则笑,莫逆于心;倘若无吸收性质、研究性质存于其间,而徒攻击、排斥,则今日于理论上一笔一舌,异日见之事实一铁一血。因而,徐佛苏劝告《新民丛报》不应针对《民报》之论文而下驳论,而仍当阐发自己之主义,非排斥《民报》之主义。[4]64-75、79重主义不重感情,确实正确无误,但是在实践中主义与感情往往交织在一起,难以泾渭分明,特别是人情社会浓厚的中国人更是难以辩明,更不用具体实施了。这也是两党最终调和失败的重要原因。

徐佛苏以为真理越辩越明,认为两报的辩论对民众的启蒙以及社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是他又多次批评《新民丛报》不应与《民报》进行辩论而应致力于反对朝廷,不应该挑拨《民报》的感情以至看不到真理,表面上是在批判《新民丛报》,实际上他所批判的内容同样适合于《民报》。更重要的是,徐佛苏在采用隐晦批判手法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批判《民报》,如徐佛苏说,《民报》第五号中一八、一九两页之论文诚足以阻碍许多进步,“余日前未敢妄诋彼报记者,乃睹此段论文,全知论者之良心,已不知其何落,彼此共同之目的,不外救国,仍徒为攻击他党计,不惮抛弃救国问题,于九霄云雾外”。徐佛苏的话令革命党人感到难堪,汪精卫专门找出《民报》这一页来覆诵再三,认为这一页只是讲满汉利害相反,不能并存,并无谩骂之语。汪精卫又把此页给其他革命党人看,其他人亦都不解,并有一人笑着说这可能是徐佛苏提醒满族统治者,于是汪精卫认为这可能是徐佛苏对满人之狡谋有出于其意料之外的警告,而汪东则说这是徐佛苏“不善读文之过”。[5]8-9

调节人必须要保持公正,保证不偏不离。徐佛苏也努力做到这一点,他的讲话也甚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要靠他本身的地位与身份实现调节也是非份之想。梁启超让他调和,只不过是一个先声,关键还在于双方政党领袖之间的努力。

二、革命党人对改良派调和的批驳

徐佛苏的调节引起了许多中国人的共鸣,甚者投书《民报》说明双方应该和解,如蚊负、临渊等人。在这种情况之下,革命党人觉得有必要进行反击。汪精卫对徐佛苏进行答复,承认徐佛苏提倡过的民族主义、国民主义与他的思想一致,但是汪精卫不同意徐佛苏想通过君主立宪来实现民族主义与国民主义的目的。徐佛苏坦承自己不是抱着改良不放,如果对清政府的立宪政治失望了,也会参加革命。汪精卫则认为立宪政治失败后徐佛苏即使不是躬行革命事业之一人,亦必为不妨害革命事业之一人,但是非常不满意徐佛苏的主义与革命党人“无以异”,手段却与梁启超等人相类,并指出这是可骇之事。

徐佛苏认为革命当在立宪政治失望之后,与梁启超有一致性。汪精卫则认为立宪政治遥遥无期,现在只是预备时代,离实施时代不可道里计,如果徐佛苏的失望说的是在预备时代,则不独革命党人失望,即使是梁启超等人亦失望,因为《新民丛报》记者认为上谕发布后,既未指定立宪期限,又未明言预备条理,且宣布后殆将一月,而政府预备之着手无一可见,惟反动之报,日明所闻,举国志士失望可想。于是,汪精卫指出失望不必期于将来,意为现在就可以革命。

汪精卫还指出立宪政治是否失望必须有一定标准,否则你认为不失望,而他人可能认为失望。汪精卫抓住这一点,认为徐佛苏没有明确指明失望的标准,但是他分析徐佛苏的话认为他是以“不能得国民公意之宪法”为标准,然则此语暧昧不明,如徐佛苏认为失望在宪法颁布之后,则汉族延颈望台,满族汲汲增殖势力,恐怕不等徐佛苏失望之时,汉族已无噍类。

徐佛苏主张通过君主立宪实现立宪政治,汪精卫则直接指出,君主立宪无一利且有百害。汪精卫认为立宪政治有两个前提,一是凡立宪必以国民事实上之权力为要素,二是视政府之可以共事与否,如可共事则为君主立宪,如不可共事则直接扑灭政府而为民主立宪,而中国国民事实上之权力尚未有基础,异族政府与国民利害相反,政府实不可与共事,因此要唤起国民抵抗政府以求民主立宪。[6]1-8

徐佛苏以第三者的身分出现,以图双方共同应对清王朝的立宪改革。但是,徐佛苏作为《新民丛报》的主要撰述却无人能够否定,而他在言行上表现得与改良派有一致之处,汪东就直接指出徐佛苏“非局外之人,而党于新民者也”。汪东认为徐佛苏说《民报》之驳文多逸出常轨之外而为人身上之攻击、感情上之轰裂是擅加判断,而锋刃偏向一方,不公不确。徐佛苏认为自己不敢表同情于某报,汪东则认为他明明有所偏袒却欲息两党之争,是积薪于火。徐佛苏认为主张立宪系主动的而非被动的,系积极的而非消极的,汪东则认为这正是《新民丛报》的观点。因此,汪东指出徐佛苏是“为新民计”,而他则为“天下之士计”。关于批驳徐佛苏在立宪政治方面的问题,汪东读过汪精卫的《与佛公书》后,认为他与汪精卫是“志同道得,不谋而合”。[5]1-10

汪东也承认徐佛苏所说的一学说之势力可以动移社会之心理,需要学者自由研究,否则为梦呓为盲从,但又认为两报是否为梦呓为盲从必居其一,“如果《新民丛报》立宪之说是真理,则《民报》乃以惑说朦之,决非能久廓清之责,方在新民一驳不胜,则再驳,再驳不胜则三驳,至十驳,极于千驳,尽搉《民报》论议之根据,使无立锥之地,虽《民报》记者冥顽不灵,犹得有强词夺词习为当然,而天下之士必将廻心革面,争集立于立宪之帜上,以劝告政府,慑于党势之盛,亦将降心相从焉,则《新民丛报》之力顾不伟欤?否则以《民报》之说,不足辱旗鼓,此在新民岂不曰大度包容,甚惜多士,不闻谠论而遂至纰缪,以终其生,而劝告要求之日,毋亦患力之薄弱而不足以廻政府之听耶?反是,《新民丛报》惑说朦是真理,亦非能久廓清之者,乃在《民报》极于千驳,亦必使《新民丛报》之根据无立锥之地而后已”。[5]2-3这就等于汪东明确告诉《新民丛报》,两者辩论只能一方胜一方败。汪东之语,听起来甚有理,但是现实的复杂性要远远超过理论的明确性,很多真理都在胜负之间。

徐佛苏除了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文章请求和解之外,还利用与革命派素有的旧交关系,试图说服革命派停止论战。1907年1月10日,宋教仁与徐佛苏谈及梁启超,徐佛苏说:“梁卓如于《民报》见君文,欲一见君,且向与《民报》辩驳之事,亦出于不得已。苟可以调和,则愿不如是也。《民报》动辄斥其保皇,实则卓如已改变方针。其保皇会已改为国民宪政会矣,君可与民报社相商,以后和平发言,不互相攻击可也。”宋教仁答应与民报社其他人商量。第二天,他们商量时,章太炎许其调和,但是孙中山、胡汉民不以为然,宋教仁也就不了了之。[7]322-323《民国章太炎先生自订年谱》则记载这件事说:“湖南徐佛苏来道卓如意,欲为调停。黄克强不许。”[8]11梁启超又私见汪精卫“欲以乡谊动之”,被汪精卫拒绝。[9]26两党最终没有握手言和。

由于“学而优则仕”以及“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存在,中国的这批新知识分子对政治特别关心,而且希望参与到政权之中。相比英、法、德三国的启蒙思想家来讲,他们算不上思想家,只能算是启蒙者,因为他们在感情上的色彩远远超出了理论上的认识。周佳荣称他们是“文化意识型的政治家”或“政治意向型的文化人”,是有一定道理的。梁启超推荐陈寅恪为清华大学国学院导师时,说自己著作等身,还不如陈寅恪廖廖数百字有价值,正是从学术思想上而言。

中国启蒙运动的规律是启蒙与权力结合在一起。不解决如何分配权力上的问题,两派根本不可能握手言和。孙中山认为戊戌变法后与梁启超等人的合作,造成了革命阵地的缩小,反而使改良派势力大增,因此号召革命党对改良派进行讨伐。这次孙中山等人怕被改良派利用,也就不敢调和了。这也是《新民丛报》学人的努力遭到失败的根本原因。梁启超认为“各人的性质不同,早年所受教育根柢不同,各自发展他自己个性,始终没有什么合作”,[10]34是有一定偏差的。他们合作过,但是最终分道扬镳。合作还牵扯到到底是以革命派为主体还是以改良派为主体的问题。在没有弄清这个问题的前提下,两派亦难真诚合作。虽然两派都用西方自由来反对中国专制,但是因两派之间的明争暗斗,削弱了反对专制的力度,而且很容易遭到清政府的利用而继续延续中国式专制体制。

三、《新民丛报》的停刊是否意味着通过改良实现自由的失败?

在《新民丛报》与《民报》的辩论过程中,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新民丛报》的停刊。革命党人紧紧抓住这一点,认为《新民丛报》失败了。这是革命党人的一个策略,但是一些后来者也跟着他们认为《新民丛报》失败,有被“洗脑”的感觉。如果说《新民丛报》的停刊标志着改良的失败,那么《民报》的停刊是否意味着革命的失败?恐怕不是的。即使是《新民丛报》学人也不认为《新民丛报》在论战中失败了。梁启超曾十分得意地对康有为说:“自去年(指1906年)《新民丛报》与彼血战,前后殆将百万言,复有《中国新报》(晳子所办)、《大同报》(旗人所办)助我张目,故其势全熄,孙文亦被逐出境,今剿穴已破,吾党全收肃清克复之功,自今已往,决不复能为患矣,……不必复有后顾之忧。”[1]409

许多学者认同革命党人的看法,而且还找出各种理由。在他们看来,一个比较充分的理由是很多人从改良转向革命。但是,他们忽略了蒋智由、徐佛苏等人都是从革命转向改良,而且从此后的发展事实来看,立宪派还掀起了三次国会请愿运动,焉能说其失败?还有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新民丛报》没有一个明显的理论体系,而《民报》有“三民主义”的理论体系。墨子刻在为朱浤源的书《同盟会的革命理论:〈民报〉个案研究》作序时就有此种看法。[11]4从中国革命的事实来看,确实如此,革命党人提出三民主义,从而建立了中华民国,共产党人提出毛泽东思想,从而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当我们放眼世界时,欧美日本都非如此,也就是说政治上的成功不一定要有完整的理论体系,特别是中国人羡慕的日本的现代化并没有统一的理论体系。改良派虽然没有明确的口号化的像三民主义这样的理论体系,但是他们的思路是非常明晰的。他们的目的是实现英国式的君主立宪,而君主立宪前要经过一个开明专制阶段,具体纲领用梁启超的话来说,就是“上崇皇室,下扩民权,中摧不负责任之政府”。[1]369-377这明显与革命派的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相对应。

也有学者认为不是《民报》的文字完全打倒了《新民丛报》,而是客观政治形势的发展。吴泽在1948年出版的《康有为与梁启超》一书中指出,“革命党声势,百尺竿头的向上发展,满清政府封建专制的江河日下的下坡没落、错聩无耻,给梁启超的‘保皇’、‘变法’、‘开明专制’论严酷无情的驳斥与考验,使得原来团集在《新民丛报》周围的青年们,大失所望,觉醒过来,转向到同盟会方面来拥护民主革命”。[12]106-107张瑛则认为双方论战的平息主要在于“改良派的政治热情由宣传预备立宪转向了促使清政府实行立宪的实际政治活动,加之革命派的主要精力也转向了筹备和发动武装起义等实际革命活动”。[13]236、241张瑛也是强调了形势上的变化对两报的影响。

《新民丛报》学人的调和确实与清政府预备立宪有一定的关系。当清政府发布预备立宪上谕后,改良派开始积极筹备组织新的政党,准备响应清政府的立宪。梁启超给蒋智由写信,说:“今夕见号外,知立宪明诏已颁,从此政治革命问题可告一段落,此后所当研究者,即在此过渡时代之条理。”[1]365当改良派有所转向后,为避免精力两用,因而发出求和声明。陈孟坚就认为他们把注意力转移到国内时,梁启超也就无暇辩论了。[14]361

实际上,梁启超早在1904年5月就开始与蒋智由商量《新民丛报》要不要改名的问题。当时,梁启超提到了改名的两点原因,一是《新民丛报》为入禁制品,二是内地纷纷来函要求改名。这次改名并未成功。在1907年《新民丛报》停刊之前,梁启超还有继续办此报的想法,并且与吴仲遥进行了商谈,后又与徐佛苏商量续办之事。

有许多改良派人想组织一新的报纸,停办《新民丛报》,梁启超也有如此的想法,主要有二点理由。一是由于党报将出,梁启超怕自己一人难以兼顾,二是《新民丛报》经常衍期,阅者生厌,销数亦窒,而经济不能支。赖光临指出《新民丛报》停刊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之压力和人力之缺乏,[15]45应该来自梁启超的这两点理由。后来,梁启超思想又有所改变,认为虽然组织新报是一善举,但是《新民丛报》既然继续,则以合作为宜,并且要以《新民丛报》为主体,受其领导。梁启超还总结报名不变更的三个重要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发展的方案,向徐佛苏等人寻求建议。一是如果组织新报,则梁启超必加入此团体中,但是只能以私人资格加入,不能以《新民丛报》资格加入,因为《新民丛报》有其旧组织,非离而异之不可,否则就会导致责任问题纠葛不清。二是《新民丛报》历年被代派处所欠之报费,不下万金,用原名则可收回一二,否则尽付之东流。三是虽然《新民丛报》继续办理,但报中内容组织上必须变更。每月还出两册,内容于论著、译述外,注重批评及记载,当《新民丛报》出至一百号时,再出临时增刊一册。梁启超还欲批评日本各书,认为《新民丛报》前所载的“东籍月旦”仍可继续,批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黄与之任之;经济,梁启超任之;教育,熊知白或汤觉顿任之;历史,吴仲遥任之;地理,张至涛任之;哲学、社会学等,还未有其人。[1]339、384-388由此可见,改良派停办《新民丛报》并不是如革命派说的那样,是《新民丛报》在辩论中失败了。

在清末内外交困的大环境下,《新民丛报》学人与《民报》学人争执于改良还是革命的辩论,有务虚名而不求实利之嫌。虽然《新民丛报》学人试图缓和两党的争论,但是最终未能成功。康梁和孙黄两伙清王朝的通缉犯,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呕心沥血,共同演出一道中国近代史上与众不同的亮丽的风景线。两派人士一主张改良,一主张革命,长期的分分和和,导致了各干各事,不利于团结协作对抗中国的顽固势力,却相反相成,共同推动了清王朝的灭亡和民国的建立。《新民丛报》停刊不到四年,《民报》停刊一年后,武昌起义爆发。其后又不到二个月,中华民国建立。

[1]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2]与之.论中国现在之党派及将来之政党[N].新民丛报,第92号.

[3]佛苏.养气说[N].新民丛报,第73号.

[4]佛公.劝告停止驳论意见书[N].新民丛报,第83号.

[5]弹佛.驳劝告停止驳论意见书[N].民报,第10号.

[6]精卫.与佛公书[N].民报,第9号.

[7]宋教仁.宋教仁日记[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

[8]王云五.民国章太炎先生自订年谱[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9]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辑)[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

[10]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11]朱浤源.同盟会的革命理论:民报个案研究[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5.

[12]吴泽.康有为与梁启超[M].上海:华夏书店,1948.

[13]张瑛.新民丛报停刊考析[J].近代史研究,1985(5).

[14]陈孟坚.民报与辛亥革命(下册)[M].台北:正中书局,1986.

[15]赖光临.梁启超与近代报业[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

[责任编辑:姚晓黎]

Tangle among Reform, Revolution and Freedom ——Efforts and Failure of Shaking Hands of “Miscellany for New Citizen” with “Citizen’s Newspaper”

ZHOU Fu-zhen1,CHEN Zhong-hua2

(1.Department of Party History and Party Construction, Jiangxi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Nanchang 330003, China; 2.Basis Department,Hebei Oriental University,Langfang 065001,China)

Reform and revolution were original means to achieve freedom, bu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deal of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preparatory constitutionalism, a fierce debate about reform or revolution was launched by writers of Miscellany for New Citizens and writers of Citizen’s Newspaper, and freedom was ignored in a large extent. Writers of Miscellany for New Citizens thought the argument is a drawback, and they tried to conciliate the dispute, but they were rejected by writers of Citizen’s Newspaper.

Miscellany for New Citizens; Citizen’s Newspaper; reform; revolution; freedom

2016-06-11

周福振(1979-),男,山东青州人,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的自由民主共和事业研究;陈钟华(1974-),男,山东诸城人,河北东方学院基础部讲师,主要从事中国的自由民主共和事业研究。

2096-1901(2016)05-0001-05

D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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