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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深化改革背景下文化企业股票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2016-02-10刘丹冰

证券法律评论 2016年0期
关键词:创业板文化产业上市

刘丹冰 王 芳*

证券市场深化改革背景下文化企业股票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刘丹冰**王 芳***

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由文化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截至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尚未成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问题的关键在于融资瓶颈。因此,许多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文化企业的上市融资具有区域行业分布不均、总体规模小、股票市场对其热捧与冷遇同在等特点。同时,文化产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也得益于政府的推动。完善我国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法律对策,要从依法运用政策工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入手,重视文化产业政策的相互融合、相互配套,并从鼓励更多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角度,进行证券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不作严格限制,适当降低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指标等,加强文化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吸引投资者。

文化企业 支柱产业 直接融资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经济整体发展面临转型、增长、质量等诸多问题的今天,寻找并发现创新驱动新领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以信息技术及其相关产业迅猛发展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宣告知识经济、文化经济时代的到来。短短几十年文化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由文化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精神家园,更是推动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文化不仅是一个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决定国家治理方向的重要因素,因为文化观念、文化价值等,从精神、意识形态层面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治理。〔1〕邓纯东:“吸收文化精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载 《人民日报》2014年4月4日。文化的重要性决定了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文化产业不仅是我国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产业分类,文化产业是极其庞大、涉及行业林林总总、外延不断扩充的。〔2〕2004年,国家统计局颁布了我国第一部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年7月2日又修改重新发布。将两次发布的分类做一比较就会发现,文化产业的分类处于一个向外延不断扩充的状态。虽然我国2009年就将文化产业上升为知识经济时代之战略性支柱产业高度,政府也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巨额财政支持和金融投入,文化产业在我国一些城市已经成为城市的支柱产业。但从整体看,我国文化产业尚未成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

在对战略支柱产业的评价体系中,产业增加值与GDP的关系是一个重要标准。一般认为,称为支柱性产业的产业增加值应该占GDP总量5%。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与当年GDP之比为3.28%。这是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首次突破3%。2012年又提高了0.2个百分点,达到3.48%。2013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进一步的增加,占GDP比重也将进一步提升,初步估算达到3.77%。〔3〕叶郎:《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 (2014)》,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虽然2015年我国一些城市 (如东莞市)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占全市GDP的比重已达到5%,成为一些城市的支柱产业,〔4〕黄少宏:“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城市GDP比重将达5%”,载 《南方日报》2015年7月1日。但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发展非均衡、贫富分化的情况下,文化产业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极大。不管是从文化产业与我们个人生活的密切关系角度,还是从提升国家形象、文化安全的角度,加大力度发展我国文化产业都刻不容缓。因为我们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如果不能迎头赶上,失去的不仅是文化产业的市场份额,还会失去我们国家的未来。可以设想一下,看着美国大片长大的年轻人,又怎么可能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以及其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

在中国文化产业短短不到二十年的发展历史中,不管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市场,还是以主板市场、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等为内容的证券市场,都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也要注意的是,融资瓶颈仍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文化产业发展中资金瓶颈的解决,需要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地进行,其中当然包括利用股票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了。总体来讲,我国文化企业上市直接融资规模太小。据统计〔1〕数据来自第一财经,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2-06-19/661806.html,2014年5月3日最后访问。,2012年5月31日,主板共有2400家A股成份股上市公司,但文化产业不到50家。2015年年初,A股上市的文化及相关产业门类几乎覆盖近20个,文化上市公司100余家,IPO融资规模超过500亿元。另外,还有180余家文化企业在四板展示,30余家挂牌;传播与文化企业在新三板的共有30余家,可交易股份总数逾2亿股,总市值约55亿元。〔2〕李婧:“解惑文化企业上市难”,载 《中国文化报》2015年4月21日。

任何一个国家文化产业的崛起,都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有效支持。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经验显示,文化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进入资本市场,以最大限度筹集和盘活资金,实现超常规发展,形成大规模的多媒体、跨媒体文化集团,巩固和加强在所属领域的主导地位。文化产业急需股票市场的支持,在于股票市场的融资容量,有利于文化企业快速成长为世界级大企业。摩根斯坦利研究报告指出,在对十一种行业建立成世界级大企业所需年限的统计中发现,文化产业只需要8年时间,比医药、银行、电力、建筑等行业要快得多。还有学者指出,在中国,如果能够获得财政、银行的支持,特别是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文化产业建立区域或行业优势,甚至只需要两年。〔3〕张莉:“明星企业频亮相创业板文化产业成资本市场新宠”,载 《中国证券报》2015年2月27日。这个结论是否准确暂不考虑,但光线传媒因为 《泰囧》所获得的成功,多少可以说服一部分人。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本文重点对我国文化企业在境内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融资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二、我国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现状与典型案例

(一)我国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融资现状与典型案例

股票市场具有融资成本低、有利于宣传扩大影响力等特点。因此,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上市融资,就成为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的明确规定。由于在股票市场上,已上市公司的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因此,规划也特别规定,鼓励文化企业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

我国文化企业股票市场融资,是以主板市场为主的。截至2014年12月23日,文化产业共有61家上市公司,主要分布行业有: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等。在市场环境转好及政策支持下,2014年文化上市公司的业绩保持快速增长态势,61家上市公司仅仅*ST传媒一家公司净利润为负,其余均实现盈利。〔1〕陈妍妍:“2014年文化产业持续高增长影视业并购案6天一起”,载 《证券日报》2014年12月24日。但61家文化上市公司在整个A股所占比例之低,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紧迫性。

如下介绍的几个我国文化企业主板市场上市之典型案例,可以从一个角度,反映出我国文化企业主板市场上市的特点。这些上市公司,既有IPO上市的,也有借壳上市的,还有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在行业各具特色的同时,即使是由传统媒体演化而来,也具有很强的文化与科技融合特点:

第一,中南传媒〔2〕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999)的简称。的上市。中南传媒2010年10月启动IPO,是我国主板上市的第一支全产业链整体上市出版传媒类股票。〔3〕和讯股票:“中南传媒启动IPO A股将迎来首支全产业链上市出版传媒股”,和讯网2010年10月13日。网址http://money.hexun.com/2010-10-13/125112177.html,2016年2月15日最后访问。2010年10月28日的上市首日,中南传媒股价上涨约30%,股票市值突破248亿元,一跃成为出版传媒板块资产规模最大、股票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中南传媒凭借规模效益和领先的 “全流程、多介质”业态特点,拥有良好的业绩,受到投资者的肯定。

第二,南方出版〔4〕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999)的简称。的上市。2014年8月,南方出版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书,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9.90亿元。此次发行前,南方出版由两大股东组成:一是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435亿股,比例高达99%;二是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0万股,比例为1%。〔5〕和讯股票:“南方出版IPO拟募资9.9亿应收账款及存货金额较大”,和讯网2014年8月19日。网址:http://stock.hexun.com/2014/ipo409/index.html,2016年2月15日最后访问。南方出版传媒拥有出版传媒行业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上市募集资金用于品牌教育图书出版、数字化印刷系统、连锁门店升级改造、信息化系统、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等项目。

第三,读者传媒〔6〕全称: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2015年6月3日,读者传媒上市发行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将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该公司是国内主板市场 “期刊第一股”。上市募集资金为5.04亿元,其中2.55亿元用于刊群建设出版,1.2亿元用于数字出版,其余资金用于特色精品图书出版等项目。〔1〕张晶雪:“读者传媒上市通过证监会审核 成国内 ‘期刊第一股’”,中国经济网2015年6月4日。

第四,城市传媒〔2〕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的上市。2015年9月,山东首个文化企业城市传媒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该公司隶属于青岛出版集团,属于借壳上市,前身是“青岛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通过股权无偿划转,青岛出版集团取得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34.26%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司更名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徐冰、张旭东:“首个山东文化企业在主板上市”,新华网山东频道,http://finance.dzwww.com/sdcj/201509/t20150918_13075919.html,2016年2月19日最后访问。

第五,奥飞动漫〔4〕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的上市。中国动漫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从代工、模仿到自主原创的过程。政府扶持动漫政策功不可没,但也有资本市场的贡献。2009年9月,首家动漫类上市公司——奥飞动漫登陆我国A股市场中小企业板上市,意味着那个十几年前广东潮汕艰难起家、只有区区800元、进行简单玩具制作、代工生产的家庭作坊,转型成以 “动漫+玩具”为经营模式的现代文化创意企业。奥飞动漫的上市可以帮助其从资本市场获取玩具生产上游研发的重要资金。〔5〕杨浩鹏:“中国动漫企业:从代工模仿走向自立原创”,载 《中国文化报》2011年12月11日。

(二)我国文化企业在创业板市场融资现状与典型案例

我国文化企业也通过创业板上市进行融资。2015年2月17日,唐德影视在创业板挂牌的上市首日,价大涨44%。截至2015年2月,创业板文化类上市公司已经达到14家。〔6〕张莉:“明星企业频亮相创业板文化产业成资本市场新宠”,载 《中国证券报》2015年2月27日。与主板上市不同,下面这些案例会告诉我们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极具科技和文化的融合,且主要属于新兴娱乐、传媒行业,资金链很有特点:

第一,华谊兄弟〔7〕全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00027)。的上市。2014年10月30日是中国创业板市场的五周岁生日。如果说五年前,什么事件让中国人知道了创业板,那一定是华谊兄弟的上市。2009年9月27日,证监会通过华谊兄弟的首发申请。华谊兄弟登陆创业板,实现与资本市场对接,成为首个在境内上市的娱乐公司。1994年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创立华谊兄弟。其声名鹊起,是因为冯小刚、姜文电影的投资。华谊兄弟成立前期投资的冯小刚贺岁片有了名声,但其筹资困难的问题并未得以改变。也就是说,华谊兄弟在其成立早期,得到投资者的认可和获得风投资金异常艰难。由于资金瓶颈,2004年王中军开始为公司寻求外部投资者,直到2004年底,华谊兄弟才从外界第一次融到资金。〔1〕李嘉诚旗下的TOM集团和著名风险投资家汪潮涌旗下的信中利投资公司成为华谊兄弟新的股东。在引进外部投资者的过程中,投资者提出了非常繁琐的条件和程序,这也从另一方面促进了华谊兄弟强化了公司内部治理。华谊兄弟用自己的努力,开创了中国影视娱乐产业的业务规模化、经营正规化、收入阳光化的先河。华谊兄弟最初计划在海外上市,但国内资本市场的崛起让华谊兄弟将目光投向了内地。马云、江南春等著名企业家在TOM和信中利退出后接手华谊兄弟股份。〔2〕胡中彬、曾福斌: “华谊兄弟的华纳兄弟梦 打造全方位娱乐王国”,详见腾讯网,网址:http://ent.qq.com/a/2009 1020/000496.htm,2016年2月19日最后访问。

华谊兄弟创业板发行的成功,主要得益于华谊兄弟品牌以及公司电影、电视剧以及艺人经纪 “三大业务板块联动”和 “工业化运作体系”的业务模式的联动。对投资者来讲,“工业化运作体系”不仅意味着影视娱乐业经营的透明和规范,更意味着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这种融合意味着华谊兄弟未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华谊兄弟没有多少固定资产,属于 “轻资产”模式,公司资产主要存货是拍好的电影和应收账款,公司最核心的资产是明星。华谊兄弟创业板上市成功,引发了文化企业,特别是经营影视娱乐业的公司及以及公众的热切关注,创业板也因为明星效应广受关注。

第二,光线传媒〔3〕全称光线传媒有限公司 (300251)。的上市。带着光环的创业板上市文化公司还有光线传媒。2012年年底档热播的电影是 《人再囧途之泰囧》。《泰囧》一个月时间票房就达到12.36亿。《泰囧》票房 “神话”是以资本投资作为物质基础的。在 《泰囧》主要投资发行方光线传媒股票连日上涨的背后,一方面是中国电影的普遍不景气,另一方面是光线传媒的资本运作。光线传媒是 《泰囧》的主要投资方,但光线传媒同时又是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对象。也就是说,作为文化上市公司的光线传媒,其背后呈现出的隐形投资更受人关注。2012年9月底,光线传媒的流通股股东中,机构持股合计40471.58万元,持股共1752.02万股,占流通A股7.28%。而前十位股东中,又有三家背后还有投资者,它们分别是排在首位的中信证券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50.11万股持有量,占光线传媒流通A股1.04%;排在第七位的光大银行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排在第九位的光大中小盘。这就是资本市场的魅力与神奇。

第三,中文在线〔1〕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的上市。2015年1月21日,国内 “数字出版第一股”中文在线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3000万股。中文在线是中国数字出版的开创者之一。拥有签约知名作家、畅销书作者2000余位,驻站网络作者30余万。此外,还与国内近300家出版机构密切合作,特别是与移动互联网三大运营商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周勘:“国内数字出版第一股 ‘中文在线’登陆创业板”,载 《证券日报》2015年1月22日。

三、我国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特点与问题

我国文化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融资,具有以下特点,并暴露出如下问题:

第一,我国文化上市企业集聚发达地区,具有区域分布不均问题。我国整体上市公司的区域分布具有以东部为主的特点。登陆股票市场的文化企业也主要集聚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就拥有主板上市的全国首家文化类上市企业 “东方明珠”、中国出版发行第一股完成借壳上市的 “新华传媒”以及上海广播电视台、百视通〔3〕上海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等,在创业板上市的东方财富、新文化传媒集团等。另外,第九城市、盛大游戏、前程无忧、携程网、淘米网、巨人网络等文化信息企业,还分别在美国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4〕徐璐明:“上海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形成特色路径”,载 《文汇报》2012年9月14日。如在中国资本市场极具代表性的三个创业板上市公司 “中国电影第一股”华谊兄弟、“中国旅游文化演艺第一股”宋城集团〔5〕2009年12月9日,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被称为中国旅游文化演艺第一股。和“中国电视剧第一股”华策影视,都是浙江的文化企业。〔6〕王慧敏、江南:“2015年浙江文化产业增加值有望超过1800亿”,载 《人民日报》2011年10月1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信息整理,截至2014年9月30日,文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同样表现出区域分布不均问题。六家文化传播企业全部在东部地区,即文化传播等行业中西部地区没有一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退一步讲,与文化产业接近的74家软件行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只有4家在西部地区。

第二,我国文化上市企业具有总体规模小、行业分布不均但业绩不错的特点。如前所述,文化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市场融资规模小。之所以如此,和上市股权融资的门槛过高有关。虽然文化企业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总量不多,但文化上市公司的业绩却不错。截至2014年9月30日,在创业板股价涨幅前二十名的公司中,乐视网排名第一,华谊兄弟也在其中;在创业板部分业绩成长性好的公司中,华谊兄弟、乐视网、华策影视、光线传媒等都名列其中。〔1〕周稚犀:“创业板市场五周年运行情况报告”,载 《证券市场导报》2014年10月号。

我国文化上市公司在A股上市的文化及相关产业门类几乎覆盖近20个,主要分布行业有: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等。

第三,股票市场对文化上市公司的热捧与冷遇同在。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文化产业的崛起都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有效支持。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经验显示,文化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进入资本市场,以最大限度筹集和盘活资金,实现超常规发展,形成大规模的多媒体、跨媒体文化集团,巩固和加强在所属领域的主导地位。

文化企业在创业板中的表现日益突出,是各路资本热捧的 “新宠”。这是因为创业板制度有利于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文化企业具有的差异化、高不确定性、高成长性的特征。这种特征契合了创业板制度之包容、灵活、创新的特点。这应该是文化企业首选创业板上市的一个原因。上述原因决定,上市的文化上市公司涨幅居前、市值领先,其中的 “模范公司”“明星公司”有华谊兄弟、光线传媒、乐视网、蓝色光标等。在创业板涨幅排名前十中,经常能看到它们的身影。也正是这样的集群效应和示范效应,国内文化类公司选择上市板块时,往往把创业板作为首选板块。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创业板上市的13家公司市场表现整体良好。在创业板整体涨幅为75.13%的情况下,13家文化上市公司的平均涨幅超过了177.44%,对创业板100指数上涨的贡献率为38.15%。〔2〕张莉:“明星企业频亮相创业板文化产业成资本市场新宠”,载 《中国证券报》2015年2月27日。

要注意的是,A股市场上,投资者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认同感低的情况也很严重。股票市场是一个不相信眼泪的地方。在这里奉行的是 “大股东用手表决、小股东用脚表决”的法则。在文化企业轻资产、且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认同感低。股东特别是小股东,会因为一点风吹草动而放弃上市公司。更何况,文化上市公司因为经营范围的问题,经常还会处于风口浪尖。

第四,政府推动促进了文化产业直接融资规模扩大。政府推动是我国文化产业直接融资规模迅速扩大的重要原因。政府推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

一是出台有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政策文件,为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政策支持。如2010九部委的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2011年文化部的 《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和2014文化部的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等。

二是通过财政资助的方式,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财政资助的方式,有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奖金等。文化部还与证监会、沪深两家交易所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辅导培育机制,通过各种努力,有序搭建资本市场的 “文化板块”。〔1〕李婧:“解惑文化企业上市难”,载 《中国文化报》2015年4月21日。

三是行业监管中交易所的努力。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真正使创业板成为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深交所在全面推进改革、提高国际化水平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机制改革。2013年初,创业板试点推出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行业监管范围逐渐扩大。分行业信息披露及监管有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强化市场纪律。为了更好地分类指导,2015年初,深交所专门修订了影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2〕刘伟:“创业板影视和医药行业实行分行业信息披露”,载 《上海证券报》2015年2月26日。在修订工作中,监管理念上更重视发挥市场自我约束力量,强化自律监管,特别注意灵活性和重要性原则的适用。

从发挥上市公司主观能动性的角度,修订中引入了 “不披露即解释”条款〔3〕该条款是指上市公司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根据个别条款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在披露原因的前提下,允许调整披露内容或不披露。如果公司未达到披露标准,可以参照指引自愿披露。。另外,修订工作还从权衡信息披露成本效益的角度,强调重要性原则。为实现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促进信息披露简明化、充分考虑信息披露成本的目标。在信息披露的适用范围上,允许影视业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达到30%以上的适用影视行业指引。为此,优化、调整了部分披露要求,如年度影视作品拍摄计划因不确定因素较多难以预计,可改为按季度预计并披露等。另外,深交所还开始可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创业板互联网视频、游戏等新兴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的起草工作。〔4〕乔誌东:“创业板影视和医药行业信披指引修订完成”,载 《证券日报》2015年2月26日。

四、完善我国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法律对策

(一)依法运用政策工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按和自然和谐相处的道理一样,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也有一个是否合理稳定的问题。在国家经济结构的衡量内容中,产业结构是一个重要内容。产业结构强调产业内各细分行业间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是否恰当。就文化产业而言,对其产业结构的评价,既有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比较,也有文化产业内部各细分行业间及其关联度的比较。与其他产业相比,其尚未达到战略支柱产业的高度。照未修订的2012年数据来看,〔1〕2015年发布的修订数据低于该数据。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中,文化产业产值突破4万亿元达到了3.48%,而支柱产业的要求是5%。美国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达25%。

在文化产业内部各细分行业间及其关联度的比较中,根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行业划分标准,十大类细分行业的发展差距悬殊。在文化产业中,新闻出版业总产值占比接近60%,广告产业为16.46%,广播电视产业为12.18%,感受非常红火的演出产业和电影产业所都不足1%。这种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会带来产业安全问题。〔2〕佟东、刘彬:“文化产业发展亟待文化产业结构调整”,载 《人民政协报》2013年11月27日。

改变文化产业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状态的法律对策之一,就是运用政策工具依法进行结构调整,具体包括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两类工具。本文重点讨论依法运用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问题。

产业结构不仅体现着一个产业的经济结构,也是衡量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如前所述,文化产业在GDP的比重明显低于支柱产业的要求,即使文化产业自身弱小的原因,也是我国第三产业整体发展不尽人意的结果。截止到2010年,在全国平均水平中,第一产业比重为15.76%,第二产业比重为54.30%,第三产业比重则为43.1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58个百分点。〔3〕罗若愚、张龙鹏:“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变动中的经济增长研”,载 《财经问题研究》2013年第9期。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能够满足上市融资条件的公司数量就必然不多。

2009年9月,文化部发布 《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就是运用产业政策工具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在该目录中,国内投资主体分为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根据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和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划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将鼓励类和限制类产业列入该目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急需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更多民间资本愿意投入文化产业,该目录的不适应凸显。为此,2012年 《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投资文化产业发展、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进行了明确规定。〔4〕潘炜:“《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将适时修订”,载 《中国文化报》2012年7月9日。

由于文化产业具有 “两重性”〔5〕文化产业 “两重性”,来自其肩挑经济和文化两个领域。文化产业既承担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又塑造着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和人文品格。,2014年春天,国家在一个多月时间里、连续出台四个文化经济政策,〔1〕张玉玲:“产业高度要匹配政策高度”,载 《光明日报》2014年4月25日。描绘了新常态下文化产业的宏观蓝图,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背景下进行文化产业规划。这些政策有利于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些问题,但从产业政策角度还远远不够。不仅是力度不够,还存在政策措施出台的法律依据效力层次太低、产业高度远远没有匹配政策高度等问题。因此,依法运用政策工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观念创新,认清天下大势,提升政策高度。(2)要重视文化产业政策的相互融合、相互配套。文化产业本身是一个混搭产业。因此,在政策设计上,要重视文化、制造、技术、环境等等之间的深度融合,更大可能地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为中国创造的实现奠定政策基础。(3)重视文化产业政策的法治化。在依法治国的旗帜下,促进文化产业结构合理转型,应该运用产业政策法中的产业政策工具进行调整。产业政策工具是政府用以弥补或修正市场在配置资源时所固有的局限性或缺陷的基本手段,其最大特点就是具有针对性,可以通过其达到扶持或调整文化产业的目的。

(二)为鼓励更多文化企业上市融资而进行法律修订

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国发 (2014)17号文。,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其应该是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因此,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制度是措施。2014年10月23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一次强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因此,应加大 《证券法》修改力度,建立、健全证券市场分层法律制度。虽然2014年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 《证券法》进行了修改,但其力度还是不够。在不同产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距的情况下,《证券法》应该增加证券市场分级制度。

具体来讲,扩大文化企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的法律对策,主要有:(1)正确理解并扩大创业板准入行业,使文化企业可以利用创业板市场融资。形成文化企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就如何定位并理解适合创业板行业的问题,原来创业板上市条件关于创业板行业的理解过于狭窄,在2010年3月19日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3〕证监会公告 [2010]8号,2014年停止执行。中,将创业板行业限定在九大领域内。虽然其也规定包括 “其他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但实际操作中,保荐人以及交易所还是受到上述规定的影响。其实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明白,创新型或者成长型企业,可以是从未出现过或刚刚出现新兴领域中设立的企业,也可以是传统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中突出重围具有创新特征的企业。想来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证监会在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中,才会停止执行上述指引。〔1〕详见中国证监会官网2014年3月21日新闻,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403/t20140321_245897.html,2014年11月24日最后访问。2014年的扩容中,已经取消了这个限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行业不作严格限制,也正是海外创业板市场成功的经验。美国NASDAQ对上市公司的行业没有限制。可以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只需具有高成长性、高科技以及发展潜力好等特点就可以。〔2〕王鑫、杨海芬、赵邦宏:“发展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借鉴”,载 《税务与经济》2010年第2期。笔者相信,只要依法正确理解并扩大创业板进入行业,就可以使文化产业更多创新型、成长型创业企业利用创业板市场进行融资。其实,创业板行业范围扩大的受益者,不仅是文化产业,更是整个中国创业板市场,毕竟中国创业板市场的融资能力及总量在全国证券市场的比例还太少,毕竟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还太少。(2)相对于主板市场,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和程序降低了许多,但对于许多文化企业来讲,准入指标、持续增长要求、发行程序等还是要求过高。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目前已适当降低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指标等,但还有必要进行研究这个问题。

(三)加强文化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

股票市场是一个不相信眼泪的地方。在这里奉行的是 “大股东用手表决、小股东用脚表决”的法则。在文化企业轻资产、且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认同感低。股东特别是小股东,会因为一点风吹草动而放弃上市公司。更何况,文化上市公司因为经营范围的问题,经常还会处于风口浪尖。

上市对于文化企业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型为现代企业的机会。上市公司只有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透明度增强方面下工夫,才能获得资本市场投资者的认可。也因为上市,上市公司会受到来自股东、监管机构、社会公众以及媒体舆论的广泛监督。就是说,文化上市公司在强化危机意识的情况下,应该提高公司规模和质量。退市制度的建立,对于文化创业板公司而言,危机意识的建立是其生存的关键。因此,文化创业板上市公司只有通过强化创新、完善公司治理、防范风险等一系列措施,才能吸引投资者,利用创业板市场做大做强。

* 本文是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1G007)“我国金融转型与金融法律制度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刘丹冰,西北大学法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芳,西北大学法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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