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粗浅认识
2016-02-10丁文
中国法治文化 2016年7期
文/丁文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粗浅认识
文/丁文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凝聚和激励民族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法治文化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先导和灵魂,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的重要保障力量。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始,我国就开始了从法制建设向法治建设的推进步伐,经过近二十年实践体验,法治文化已成为我国依法治国的文化支撑,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思想和文化基础。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先导和灵魂
有学者指出:“法治的含义不只是建立一套机构制度,也不只是制定一部宪法一套法律。法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许是一个国家文化中体现的法治精神。因此,要理解法治在一个国家的意义,要有效发挥法治运作的价值和规范功能,最重要的是文化。”①法治文化在当今中国,正引领着法治建设阔步向前发展。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认真研究,从而使法治文化在今后的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法治文化包含六大要素
关于法治文化的学术表述,目前国内法学理论界不同版本很多,综合主流观点,我们认为法治文化的要素主要包括如下六个方面,即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思想等法治精神,宪法和法律制度的建立和配套,法治机构的架构和运作,法治行为方式的法治化渐进,法治设施法治载体的象征性标识化建设以及法律实施的效果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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