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防范 确保远洋渔船生产安全
2016-02-10郝祥书
浙江省安全生产论文集 2016年0期
郝祥书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
自1985年以来,舟山渔业实施“走出去”的方针,进军海外渔场开展远洋捕捞作业,渔船分布在西南大西洋、东南太平洋、北太平洋、印度洋、日本海等渔场作业,作业范围广,自然环境恶劣,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因此,生产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远洋渔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生产现场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和涉外事件发生,保障渔捞生产安全显得尤其重要。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安全责任须落实
渔捞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且涉及企业的稳定和发展。针对远洋渔业生产高风险的实际,企业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远洋渔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真正建立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领导机构,企业应成立以总经理(法人代表)任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生产船队的海上指挥、相关科室、安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船应相应建立以船长为组长,轮机长、大副为副组长,各部门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网络。在渔场由一位生产副总经理亲临指挥,现场解决渔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远洋渔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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