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管理体系与碳排放配额管理体系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016-02-09张黎立白泉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6年7期
张黎立 白泉
(1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4000202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北京100038)
节能管理体系与碳排放配额管理体系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张黎立1白泉2
(1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4000202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北京100038)
我国在长期探索和实践过程中建立了较健全的节能管理体系,结合目前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和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文章从法理依据、现状、目标、组织体系等方面对目前节能管理体系与碳排放配额管理体系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立统一的节能和碳排放配额管理体系的建议。
节能;碳排放;管理
1 前言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识,各主要国家都在积极构建自身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12月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的重大纲领性行政规章,具有里程碑意义。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实现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和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的重要政策依据和工作开展依据。目前,办法规定的碳排放配额管理是以重点排放单位为主体,进行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排放量的核查和配额的清缴。由于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中化石能源燃烧排放量所占比重约为70%~80%,节能与碳减排密不可分,同时自2008年版节约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节能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因此结合现有节能管理体系推动碳排放配额管理体系建设并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有助于在工作开展中形成合力,相互促进,切实有效和可持续地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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