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弃土(渣)场管理现状及对策
2016-02-06侯祥东
中国水土保持 2016年12期
江 涛,侯祥东
(1.中国电建集团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1122;2.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山东 济南 250100)
建设项目弃土(渣)场管理现状及对策
江 涛1,侯祥东2
(1.中国电建集团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1122;2.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山东 济南 250100)
建设项目;弃土(渣)场;管理现状;对策
现实中,经常会发现建设项目弃土(渣)场选址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位置或规模调整后的工程防护措施等级和标准不满足实际需要、工程防护措施不及时实施等现象,也发生过弃土(渣)流失危害事件,给主体工程或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鉴于此,根据工作实践,对建设项目弃土(渣)场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弃土(渣)场选址、防护措施设计和落实的意见及建议。
1 弃土(渣)场管理规定
弃土(渣)场的合理布设及有效防护是防治水土流失的关键[1]。弃土(渣)场作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附属建设内容,要求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与主体工程同时开展选址论证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在分析评价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余泥、土(石)方、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处置方式的基础上,依据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确定弃土(渣)存放地,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和批准后,作为合法消纳场地,同时提出弃土(渣)场防护措施体系。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在后续设计中做好弃土(渣)场的防护措施设计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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