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途径探究
2016-02-06王莉
中国农业信息 2016年17期
王 莉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水利局,日照 262300)
山东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途径探究
王 莉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水利局,日照 262300)
山东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数量多、面积广,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一直较为模糊,且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具体管理、经营、建设等方面存在较为不够完善的地方,制约着山东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总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文章从该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入手进行分析,并提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途径。
山东省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 产权制度 改革途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各省水利现代化建设规划的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及社会各界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对山东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山东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1 产权职责较为模糊,水利工程使用与管理严重脱节
当前,山东省水利工程多数均由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拨款建设的,还有少许是农民自筹资金建设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所含的小型水利工程中,往往包含有多个投资主体,实际产权也通常是各个投资主体的组合。但是,由于受到历史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山东省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在改革过程中,没有对具体产权进行界定,导致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较为模糊,使该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出现使用与具体管理脱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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