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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检验问题的探讨

2016-02-05张世英沈阳市沈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沈阳110011

中国卫生产业 2016年2期

张世英沈阳市沈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沈阳110011



关于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检验问题的探讨

张世英
沈阳市沈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沈阳110011

[摘要]该文通过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中实验室各种检验项目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注意事项、记录表格等工作进行综合的分析,针对其突出性问题进行探讨,促进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检验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并提升整体的检验质量,使检验结果更加准确,检验记录更加完整。从而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流行。

[关键词]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实验室检验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是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传播,保证公众健康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而实验室检验则是证明体检合格与否的关键环节。实验室主要承担从业人员体检的消化道疾病(伤寒、副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转氨酶、甲肝、戊肝)、性病(淋病、梅毒)等项目的检验,现将各个检验项目做详细的介绍,供各位体检同仁参考。

1 伤寒、副伤寒沙门氏菌检验

1.1检验方法

按辽宁省卫生预防性体检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1.2注意事项

①采便棒要插入肛门内5~7 cm,轻轻转动,太浅则采不到样品。②增菌及分离必须保证一人一支增菌管,一块平板,禁止多人一管,多人一块平板。②各种试剂、诊断血清、培养基在有效期内使用,制作规范,培养基制作进行无菌操作。④每批试剂、培养基要用标准菌株质控,标准菌株要定期传代鉴定,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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