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的艺术表现
2016-02-05王钧宝
魅力中国 2016年12期
王钧宝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音乐表演是音乐的再创活动,是联系音乐创作与欣赏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多种艺术手段的配合,将音乐中的审美情趣呈献给听众,给人以美的享受。为实现音乐表演的这一社会功能,传达其内在的精神诉求,就需要音乐表演者有着极高的艺术修养与造诣。秉承音乐表演的以下三个基本规律,这不仅是对音乐作品的基本尊重,也是美学原则的重要体现。
一、真实性与创新性相结合
音乐表演者在进行表演之前,要先细细品味、层层揣摩,深入分析作曲家对于所作乐谱赋予的含义,无论是一停一顿、一张一弛,还是每个音乐符号、表情术语所代表的意义都要淋漓尽致地表演出来,将作曲家的创作意图以及作品本身所包含的情感呈现出来。音乐是以乐谱的形式,即通过符号与文字来进行记录与表达的。而乐谱只是音乐创作的物质载体,所以两者并不是对等的关系。音乐表演者在对音乐作品进行表演与诠释时要将充分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融入其中,在遵循着音乐作品本质规律的前提下赋予其更多的遐想空间与乐趣,以提升其审美价值。这对于音乐表演者艺术底蕴及基本文化素养的要求极高,也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原音乐作品的原汁原味,又能为其注入表演者的独到见解,使整个音乐表演充满个性化风格,给予欣赏者更大的视觉、听觉上的冲击,表现出作品的震撼力。以歌剧《卡门》为例,作为受世界人们追捧的歌剧之一,从歌剧的内容、形式到演员的演绎都可以说是代表着一个时代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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