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治淮工程移民安置方案与初设对比分析
2016-02-05殷卫国孔凡伟邓勇马宏伟
治淮 2016年4期
殷卫国 孔凡伟 邓勇 马宏伟
邗江区治淮工程移民安置方案与初设对比分析
殷卫国1孔凡伟2邓勇3马宏伟1
邗江区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其移民安置补偿标准中永久征收集体土地部分,按照《扬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1〕148号)执行,预备费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调整为5%,耕地开垦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20号)调整为17元/m2,入江水道主线工程占地耕地占用税依据扬州市会议纪要精神按照2元/m2的标准计列,其余补偿标准均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标准。
一、实施方案较初设补偿投资变化分析
1.永久征收集体土地
实施方案较初设增加326.18万元,变化原因为:(1)实施方案阶段较初步设计永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增加53.62亩。主要为影响工程中公道引水河两岸填塘固基工程现状地面高程为5.5~6.0m,填塘固基堤后高程加高到6.5m,较原有地面增加0.5~1.0m,初设阶段公道引水河堤防填塘固基作为临时占地进行占用。地方老百姓要求进行永久征收,实施矛盾较大,经多方协商,考虑部分土地由临时占地调整为永久征地,对公道引水河填塘固基工程设计红线进行调整,并对影响土地面积重新进行复核;(2)实施方案阶段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扬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二类地区土地补偿费为21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000元/人,三类地区土地补偿费为18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17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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