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传承人研究综述
2016-02-05骆燕玲
北方音乐 2016年17期
骆燕玲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重庆 400715)
民歌传承人研究综述
骆燕玲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重庆 400715)
民歌传承人研究在我国已有初步的发展。2007年,我国大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定了226名代表传承人。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业内音乐学者的不断努力与探索,迎来了一股学术研究热潮。本文针对近几十年的研究成果,选择代表性的文献进行综述,以便学者对民歌传承人研究有更清晰的了解与认识。
民歌;传承人;研究
20世纪后期,民歌传承人研究作为新的研究内容出现在国内。2007年,我国大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定了226名代表传承人。随后,传承人研究开始发展起来。在对其文献进行综述之前,笔者先对传承人进行初步的界定。
一、传承人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①第29条对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进行了规定: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民俗学家张紫晨认为“传承人是长期直接参与民间文艺活动,并通过自身进行演唱或讲述民间作品的传承者”[1]。
笔者结合上述叙述,将其传承人归纳为:长期直接参与民间音乐活动,掌握大量曲调或仪式,通过一定的传承方式,对音乐进行传承,且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民间音乐家。
二、相关文献综述
目前,大陆关于民歌传承人的研究相对较少。通过知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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