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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與牽引
——鄧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讀後❋

2016-02-04刁培俊仝相卿

中华文史论丛 2016年4期

刁培俊 仝相卿

典範與牽引
——鄧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讀後❋

刁培俊 仝相卿

鄧小南所著《祖宗之法》一書,無論是問題意識之蘊涵及旨歸、論證過程的邏輯清晰和雄辯有力、史料之豐贍、解讀之確當、結論之穩妥,在國内中國古代史研究領域,抑或在國際漢學研究領域,均深獲好評,堪稱典範之作。其問題意識建構,學術論證,引起學人追慕而效法。本文自論題形塑的準確性和前瞻性,論證方式和過程的學術理性,水中鹽味、史識深蘊等三個方面試作評論。在“閱讀者的困惑”部分,導因於“致君堯舜上”之改寫“致師孔孟上”,則是一孔之見的“春秋責賢”。

關鍵詞: 《祖宗之法》 學術典範 學術牽引力

關於宋代“祖宗之法”,明清以還迄於今日,數百年間,時有論者,學人多少有所了解,或謂早已不是新鮮議題。但是,鄧小南先生《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年,2015年修訂再版,下簡稱《祖宗之法》)卻宏觀建構,綿密編織,別開生面地將“祖宗之法”與宋代基本政治格局緊密、有機地聯繫起來討論,不論是作爲一個層次分明、論證細密的中觀學術議題,抑或其層壘疊壓、力求多學科有機交融的研究方法,乃至這一論題所牽繫的、給今人所帶來的政治及生活智慧,讀後均使人對過去若有所知印象模糊的所謂趙宋“祖宗之法”産生耳目一新之感。或可說,本書是中國學者自己提出並錘煉、提升的論題,達致學術高水準的一部代表性論著。就國際“漢學”界的評判標準而言,無論是問題意識之蘊涵及旨歸、論證過程之邏輯清晰和雄辯有力、史料之豐贍、解讀之確當、結論之穩妥,都值得稱道。在二十世紀以來的宋史學界,將一個具有學術牽引力的議題擴展、錘煉、提升到異彩紛呈的境界,視《祖宗之法》爲學術精深探求的巔峯、典範之作,或不爲過。我們也欣喜地看到《祖宗之法》出版後,一時之間,在國際宋史學界引發了“四海讀華章”的場面。*李華瑞《重建宋代政治文化的力作》,《文匯讀書週報》2006年11月24日;吴强《“祖宗之法”的虛與實》,《新史學》第十八卷三期,2007年9月;韋兵《兩種政治文化心性》,《讀書》2007年12月;虞雲國《祖宗之法: 在因革之間》,《東方早報》2009年6月28日;黃寬重《曲盡幽微 闡發新義——鄧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評述》,《中國史研究》2012年第3期。又,黃寬重、閻步克在該書封底亦有精辟評論。另外,曹家齊《趙宋當朝盛世說之造就及其影響——宋朝“祖宗家法”與“嘉祐之治”新論》(《中國史研究》2007年第4期)、黃寬重《從活的制度史邁向新的政治史——綜論宋代政治史研究趨向》(《中國史研究》2009年第4期)、黃寬重《開拓議題與史料: 豐富宋代政治史研究的内涵》(《史學月刊》2014年第3期)、王瑞來《推陳出新: 從單一到多元——政治史研究新路徑探索》(《史學月刊》2014年第3期)等,對《祖宗之法》的學術影響都有不同側面的論述和强調。作者“未料到的是,2012年春,有朋友告訴我這本書已經不易買到”。(《祖宗之法·再版後記》,頁563)本文完稿於2008年,此後曾送呈部分學界師友請益,最近的修改,參考了上述這些評論。衆所周知,多年來,國際宋史研究領域缺少一部統攝力强、具有代表性的政治史典範著作。而今,大浪淘洗,披沙瀝金,八年多來的學術考驗已經證實,《祖宗之法》被國際宋史研究學界視爲宋代政治文化史領域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典範之作。黃寬重先生稱譽其“重新詮釋了宋代政治史中的文化意涵”,是“近年來對宋代政治與文化透析最深、最具創見的學術專著”。*前揭黃寬重《從活的制度史邁向新的政治史》。

《祖宗之法》一書由序引、正文六章、結語、贅語、參考書目等構成。在“序引”中,作者重點說明了本書的議題設計和研究方法,强調“以‘問題’爲導向,注重過程、行爲、關係的研究”;在以時間爲順序討論宋初政治發展時,作者關注“人”的因素,探討“人”的行爲和制度間的互動關聯,其中所蘊含的具有方法論意義的“說法”和具體“做法”,深具典範作用。正文按邏輯推進,可分爲四部分: 第一章,從國家政治的層面出發,對漢唐以來“祖宗之法”的影響進行了宏觀回顧,並描述趙宋一朝將國法與家法混融爲“祖宗家法”的過程,以及中華帝制時代“家國同構”的特徵。第二、三章,以晚唐五代至北宋前期爲一時間單元,從歷史的“長時段”入手,以宋初統治羣體的演變過程爲討論對象,提出宋初基本的政治格局和制度調整在這一時間段内得以階段性完成,概括出宋太祖、太宗時期創國立制的原則與格局,並總結出這一時期基本形成的趙宋“祖宗家法”基調。第四、五章意在闡明帝國從開創到守成這一轉型時期,宋真宗、仁宗選擇以遵循“祖宗之法”爲行政方針,並最終在宋仁宗朝前期正式提出“祖宗之法”的過程。第六章,論述“祖宗之法”被形塑後,對北宋仁宗中期至南宋時期政治所産生的深刻影響,重點討論在北宋中後期、南宋高孝兩朝以及南宋朝政治風波中的種種表現——一再被提出、一再被形塑、一再被利用等等。換言之,即探析兩宋期間士大夫對“祖宗之法”的層疊、詮釋、運用,不同時空下皇帝與官僚士大夫之間的互動,及“祖宗之法”和士大夫之間“相互改造”的參差交錯與互相觸動過程。最後,對“祖宗之法”在兩宋政治的影響作一概述,將其視爲宋代政治的精神脈絡。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將“祖宗之法”的實質闡述爲一“虛”一“實”:“虛”爲其内容範疇之不確定,“實”爲其基本原則及客觀影響之確定性。統觀全書,作者基本按照歷史的發展階段展開,突出一些關鍵時期、關鍵人物和重大事件,對“祖宗之法”有聚焦式的呈現,從而使之與趙宋一朝(尤其是北宋時期)的歷史情境更爲切實、緊密地結合起來。本書匠心獨具,在緊密切合人、事與制度間的互動過程之中,爲中國政治文化史領域提供了新鮮的“說法”和“做法”,其顯在的學術牽引作用躍然凸現。*作者同一議題的延展凝練研究,尚可參閱其長文《“祖宗之法”與宋代的官僚政治制度》,吴宗國主編《中國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又收入《宋代歷史探求: 鄧小南自選集》,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頁67—159;鄧小南《“祖宗之法”與兩宋政治》,陳蘇鎮主編《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頁194—267。

回溯作者的學術歷程,或可認爲,本書是作者歷年文稿整理提升而成。*據我們所知,作者已發表相關論文有十篇左右。不同的單篇論文學術指向並未完全集中於一,難免有疊合之筆。職是之故,竊以爲導致了《祖宗之法》個別幾處表述略顯冗遝,有的史料重複使用。作者注意這一議題由來已久,“二十年前,我在北京大學歷史系畢業後不久,第一次讀到父親(按: 指鄧廣銘先生)論述趙宋‘祖宗家法’的文章,正是這篇文章,使我開始注意到這個問題”(頁537,2006年版,下同)。從接觸這一問題到經過多年醞釀和積澱,作者終於撰就了這部精緻、深邃、厚重且學術内涵豐富的力作。

一 論題形塑的準確性和前瞻性

(一) 關於本書議題。作者提及“‘祖宗之法’通常被認爲反映着宋代‘最早的’政治傾向和政策選擇,由此入手,使我們有較多的機會去審視宋代——特別是北宋前期——的歷史”(頁15)。在《祖宗之法》的論述過程中,展現出不同時空之下宋代士大夫推崇“祖宗之法”、改造“祖宗之法”、利用“祖宗之法”的過程,以及與皇帝的互動。這或可表明,“祖宗之法”是當時宋人行政運作和政治生活中的一個核心概念,由此牽引而出的其他諸多議題,如積貧積弱、守内虛外、異論相攪、以防弊之政爲立國之法、一道德等等,均纏繞、膠葛於“祖宗之法”周邊。易言之,“祖宗之法”這一天水一朝的政治概念和當今的學術議題,幾乎統攝、滲透、影響到宋代政治運行的各個層面、各個領域。宋人有關“祖宗之法”的說法與做法,幾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觸動力和影響力。把握住這一兩宋政治發展運行過程中的核心議題,即可在一個相當高的學術平臺上俯瞰、透析兩宋政治運行的諸多關鍵性環節,並可旁涉經濟、社會、思想、文化等領域。準確把握這一議題,反映出作者敏銳地觀察到學術發展過程中核心的問題點和學術生長點。學術議題選擇的準確性與前瞻性,藉此得以充分顯現。“‘問題’決定於眼光和視野,體現出切入角度和研究宗旨,寓含着學術創新點。”*鄧小南《朗潤學史叢稿》,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頁511。在本書中,作者還將“祖宗之法”這一議題不斷擴展、深化,幾乎滲透到宋朝歷史進程中的方方面面。將政治、思想、文化等多層面史事交彙的研究方法,使“祖宗之法”這一議題透析得更爲豐富、深入,動態感和立體感也更爲凸顯。

在《祖宗之法》中可以看到,趙宋一朝的士大夫基於對當下政治現實的考量,或基於一己之私對“祖宗之法”加以闡釋,層疊地構造出了不同樣貌的“祖宗之法”。經由作者遠眺深描,層層剖析,其豐富内容逐層展露在讀者面前。正如作者所揭示的,宋朝“祖宗之法”的具體内容其實並没有得到統一的認識,不同羣體、不同身份的人對其有着不同的解釋。皇帝更着重强調對人臣防範壅蔽的警覺(譬如“異論相攪”),而士大夫則從爲己所用的角度出發,不斷地進行再詮釋。在政治實踐中,由於“祖宗之法”“缺乏穩固的範疇界定和確切的條款内容”(頁468),自然易於因人因時而呈現差異。“‘祖宗之法’以及與之相關的‘祖宗’形象實際上處於不斷被重新解釋與再度塑造的過程之中。在這種重新詮釋背後起主導作用的,是當時羣體性的政治取向”(頁515)。因而,作者的關注點已從話語本身轉移到話語背後的實踐者身上,更多關注臣僚們的說法(或可謂顯在的托辭)和具體行事。由此,讀者已隨作者的表述深切體悟出虛渺的“祖宗之法”確實讓人難以把握。不過,趙宋一朝的行政綱領依然存有萬變不離其宗的主線,我們仍可抓住其“實”的一面——宋太祖、太宗以來形成的,以防微杜漸(如“以防弊之政,爲立國之法”)爲核心的基本治國原則,以及在此指導下的諸多“說法”與“做法”。存世文獻中,宋朝儒士臣僚們的言論,虛多實少。今人的研究,逢此史料,是避虛就實,抑或避實就虛?何者謂實?何者謂虛?虛實之間,頗難分辨。若非對兩宋歷史之發展大勢了然於胸,形諸文字之時,極易以虛爲實,混實爲虛。在這一虛一實之間的分析與描述,精微而透脫、深邃的體味,纔是作者要讀者理解的“祖宗之法”,從而引導讀者切實關注“過去”、“當今”乃至“未來”的“人”的行爲和制度間的互動關係。

《祖宗之法》述論重點雖爲北宋前期政治,但作者研究視野並没有局限於此,而是向上追溯至兩漢,貫穿隋唐五代,向下延伸至南宋,甚而關注到朱明一朝。作者所持有的這一“長時段”的學術關懷,*這一學術關懷明顯有別於“唐宋社會變革論”、“兩宋之際社會變革論”等學術論題,對内藤湖南、劉子健、郝若貝(Robert M. Hartwell)等前輩的學術商討,顯見作者問題意識之深邃。參閱盧睿蓉《海外宋學的多維發展——以美國爲中心的考察》,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12年,頁106—107;詳參柳立言《何謂“唐宋變革”?》,《中華文史論叢》2006年第1期。使讀者對漢唐以來尊崇祖宗的歷史有清晰的認知。同時,通過宋朝及其前朝祖宗尊崇的比較,也更容易詮釋“祖宗之法”在宋代政治文化中的獨特性,以及對宋代政治格局和進程中所産生的難以比擬的影響。

在宋代政治文化的討論中,除了“祖宗之法”這一學術命題,我們熟知的還有余英時在《朱熹的歷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中强調的“國是”論。*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北京,三聯書店,2004年,頁251—289。必須特別指出的是: 較早從“國是”角度討論宋朝政治史的研究成果還有黃寬重《晚宋朝臣對國是的爭議——理宗時代的和戰、邊防與流民》(臺北,臺灣大學文學院,1978年),學人或有不察,以有爲無。余英時對宋代政治文化進行了重新的詮釋,與《祖宗之法》兩相結合,有助於讀者了解“共治”在宋朝的具體内涵。《祖宗之法》第五、六章討論士大夫“共治”的意義時,引述《朱熹的歷史世界》一書凡四次,與之有所對話。余英時認爲“國是”是宋代獨有的現象,緣於北宋中後期的熙寧變法,直至南宋末期,並對一些特殊時期的“國是”進行了闡釋。其中心論點是: 無論是皇權還是相權,其合法性均來自於與宰相共進退的“國是”。他討論的“國是”,是皇帝與執政大臣通過當面討論磨合而成的共同原則。*在中華帝制時代的任何一個時期,皇帝與官僚士大夫“共治”抑或“共”天(轉下頁)“國是”論在探討與士大夫“共治”這一問題上,有其獨特的視角。在余英時書中,“國是”嵌入到士大夫、黨爭的分化等宋代政治諸學術研究層面,對思考宋代的政治文化大有助益。在《祖宗之法》“序引”中,作者指出,“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對於兩宋政治文化走勢的整體把握,對於‘國是’問題的深刻觀察,都給予筆者多方面的啓發”(頁2)。

(接上頁)下的論題,或是官僚士大夫在個別時空下的一廂情願,抑或只能是文士學者們精心構建的“史家的邏輯”。對歷史人物“有限理性”和“完美理性”的體悟與認知,對“史家的邏輯”這一認知或遠或近地無限接近於“事件的邏輯”,應是考驗史學家心智的“戰場”。參閱田餘慶《東晉門閥政治》之《釋“王與馬共天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 年,頁1—38。王汎森《執拗的低音———一些歷史思考方式的反思》,北京,三聯書店,2014 年,頁44—49。

但是,余英時並未將“國是”論形成的歷史過程描述出來。例如: 在熙寧變法之前有無“國是”這一說法呢?“國是”對當時社會的影響如何?是否只局限在宰相進退的層面上?正如閻步克所指出的:“余先生所說的宋代政治文化的一些特點就不是宋代獨有的。比如‘國是’問題,秦漢就有,只是不像宋代那樣明確,法典化程度也不如宋代高。”*鄧小南、田浩等《歷史學視野中的政治文化》之閻步克發言,《讀書》2005年第10期。參閱邢義田《從“如故事”和“便宜從事”看漢代行政中的經常與權變》,收入氏著《治國安邦: 法制、行政與軍事》,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頁380— 449。而且,其對“國是”概念的界定似乎也過於單一,只認爲“國是”乃皇帝與執政大臣通過當面討論磨合而成的共同原則,將關注的焦點停留在“國是”的具體名目上。基於此,從“國是”這個角度切入探討北宋時期政治文化,有較大的局限性。在討論“共治”的意義時,本書作者認爲,文彥博所强調的“與士大夫治天下”,“並不是君主與士大夫立場的一致(‘共治’),而是士大夫與百姓在‘治天下’機制中的位置區別”(頁415),明確指出了皇帝與士大夫之間立場的不一致,“亦即原則上將士大夫的作用定位爲聽命於帝王、替帝王治理天下的工具”(頁417)。*在“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第一種解釋中,鄧小南提到了吴晗等提出的一種解釋,即將“與”作副詞,意思是“爲”、“給”,見本書頁413所引。吴晗的解釋似有不妥,不過,吴晗指出了共治的利益,雖含有較强烈的階級分析意味,但提出士大夫同民衆利益的不同,體現在國家和民衆利益衝突這一問題上,卻是發人深省的。另外,作者討論“祖宗之法”時,並没有停留在其内容表像層面上,反而深入挖掘宋代文獻中爲何形成尊崇“祖宗之法”的“過程”,其時間推進過程中的動態感更加强烈。因此,從深度和廣度上來說,作者對“祖宗之法”這一議題的考察,所帶給讀者的多元、深邃、宏闊的學術視域,較余英時之“國是”論更廣闊更精深,更富於洞察力和啓發性,學術延展力更强。

(二) 本書的切入點。將“祖宗之法”作爲解讀北宋乃至兩宋政治史的一把鑰匙,以此切入,牽引出北宋政治史的諸多面相。如皇權與相權、朋黨之爭、崇文抑武、中書樞密二府運作、臺諫力量升降等問題,在作者論述中都可得到更深入、更符合當時歷史情境的理解。甚至,“祖宗之法”這一議題,還展現出宋朝政治的諸多普遍性特徵,如召和氣、防微杜漸等政治文化議題,可作爲解讀保守政治、臺諫政治、邊事之和戰、“中國轉向内在”等兩宋學術議題的主要線索。將如此衆多的學術議題納諸視域之内,《祖宗之法》學術擴散性之廣、涵蓋力之强,可見一斑。本書以“祖宗之法”爲觀察視角,從北宋初期貫穿至南宋,對兩宋發生的一些歷史事件,如王安石變法、元祐更化等進行了全新的闡釋。不僅如此,對於學界討論與歧見頗多的有關宋代政治史的一些問題,作者也提出了一些獨到的見解。例如,宋代“文武關係”問題,作者提出了一個新的解讀視角,即從君臣之間的關係去考察,文武問題實際上就是“帝王如何統禦文武臣僚的問題”(頁176)。*這一視角與陳峰的研究對比,即可發現二者之間的區別。陳峰重點討論樞密院長貳官員文武比例的變化,指出這一變化是“重文輕武”政策所導致的結果。鄧小南卻從文武能力的分途入手,先提出文武分途導致趙宋一朝在面對政治背景的轉變時,采用了“重文輕武”這一政策。而且,掩蓋在文武對立關係背後的親疏關係,纔是皇帝所關注的點,進而認爲樞密院在宋初從内朝到外朝的轉變,而“重文輕武”恰是這一變化結果的體現,而不是原因。參閱陳峰《北宋樞密院長貳出身變化與以文馭武方針的影響》,《歷史研究》2001年第2期,並其《北宋武將羣體與相關問題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黃寬重《南宋地方武力》(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9年)、方震華《文武糾結的困境——宋代的武舉與武學》(《臺大歷史學報》總第33期,2004年6月)也涉及到相關問題,兹可參閱。再如,關於官僚身份變遷,作者更注重其中“人”的因素,因而將這一問題落實到具體“人”身上,從而提出官僚身份的變遷,只是官僚本身隨歷史背景變遷的一個適應過程,“新因素的出現,並不一定與新王朝的建立同步”(頁6)。這不僅讓人聯想到關於兩宋精英“地方化”的議題,*〔美〕 Robert P. Hymes(韓明士),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Chou, Chiang-Hsi,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包偉民《精英們“地方化”了嗎?》,載《唐研究》第十一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魯西奇、周鑫等學者也有討論,兹不贅。或許只是歷史漸進過程的産物,延續多於變革,而不是突然轉折、斷裂性爆發。又如,宋初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一定程度上是君主獨裁制度形成的過程。其中,作者將由唐入宋歷史進程中皇權的變化,置於“祖宗之法”這一範疇内討論,從而提出這一變化實際上也正是宋初皇帝“事爲之防,曲爲之制”、“以防弊之政,爲立國之法”的防微杜漸的努力結果。*最近十幾年來,中國唐宋史學界有關“唐宋變革”的討論,極爲繁富,但就“唐宋變革”的深層内涵少有宏觀睿斷且洞悉幽微者,以至於柳立言《何謂“唐宋變革”?》專論質疑解惑。鄧小南或爲別有洞見的學者之一,作者“突出地覺察到時代間的内在延續與更革變遷,不滿足於依朝代起迄切割時段的研究方式”(《朗潤學史叢稿·自序》),就唐末五代至北宋前期的研究時段展開研究,或包含有其對“唐宋變革”論題的洞察。這些都是作者在政治文化史上的貢獻。因此,閱讀本書,不僅對宋代政治史有更深入、透徹而廣泛的了解,對其他相關領域的學術議題乃至政治生活的認知,也會多有感悟。

(三) 對於解讀中國帝制時代政治的一般特點,本書有學術和社會現實的價值。“祖宗之法”並非宋代特有,歷朝歷代對其列祖列宗“成憲”都有尊崇與改造行爲,甚至在當代都可看到“祖宗之法”延傳的痕迹。因此,“祖宗之法”具有頑强的歷史延續性和普遍性。所以,抓住“祖宗之法”這一關鍵性核心議題,不僅是理解宋朝政治發展特徵的一把鑰匙,對理解帝制時代政治的一般特點也深具啓迪意義,“家國同構”、“人治”與“法治”等學術問題亦可藉此深化認識。

當然,好的制度(譬如追隨“祖宗之法”)在約束“非法”越界的行政時有良好績效,但也多因此而限制了那些真正有事業心,有膽識、有擔當、擬興利除弊奮發有爲的勇於開拓進取的改革者。好的制度推行到極致之時,也往往作繭自縛,産生適得其反、矯枉過正的諸多負作用,保守政風因而彌漫。條條框框,約束激進,政壇造就更多平庸之輩,亦步亦趨,裹足不前,也限制了“好制度”的汰弊興利,與時俱進。對此作者有清醒的認知。所以,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尤其在關照1970年代後期激烈討論“兩個凡是”的政治背景,解讀宋朝的“祖宗之法”,勾連起古今一揆的“遺失的環節”,給人啓發尤多,引發和啓迪解讀歷史和現實的無窮智慧。*作者深深體悟到,“歷史學不是能夠急功近利的學科,卻是充滿人文關懷、睿智博通的學問,帶給我們深邃的人生體悟”;“在寫作實踐中,學人通常是‘順着’歷史事實自有的發展邏輯摸索敍述;而議題的浮現,其實往往受到現實問題的刺激和現有研究的啓迪,而生發出‘逆向’的回溯。研究過程中,經常感受到歷史源流對於‘今日現象’的意義,希望能夠觸及這表像背後的脈絡與由來”;“當今的中國,自歷史中走來;無論個人具體的追求是什麽,總是在歷史的脈絡中探求今天與明天”。參閱鄧小南《朗潤學史叢稿·自序》,頁4。以睿智的書寫傳遞出智慧的靈光,更凸顯出作者之識見博雅。作者“序引”曾感嘆“兩個凡是”與宋朝“祖宗之法”的關聯,認爲前者其實也可視爲當時背景下新的祖宗之法。作者對歷史和現實的人文關懷,發人深省,令人敬佩。

二 論證方式和過程的學術理性

《祖宗之法》一書的論證方式和過程,不僅做到論述凝練,邏輯明晰,而且對議題進行發散提升,使讀者在字裏行間深深地體悟作者的學術功底,邏輯思維,及其嫻熟的遣詞造句、推敲排比等語言功力。在這些方面,充分凸現出作者“對於材料的敏感、議題的緻密及分析的深度等方面”,多“取法於魏晉隋唐史學”的追求。*鄧小南《朗潤學史叢稿·自序》,頁2。

(一) 史料的擇取。歷史文獻數字化時代,搜尋和排比類似内容的海量史料,呈現各個時空下不同官僚士大夫的論說,就宋史研究領域而言,已非難事。作者並未如此鋪展其文本,在書中用以論證其學術議題的史料,多爲一般宋史研究者熟知的文獻,且多是内涵豐富和頗具代表性者。但是,在這些習見的史料中,作者幾乎是語無剩義地榨取其中所蘊含的每一絲信息,從而爲構建其新的學術大廈服務。這些信息,不僅包括字面意思,更從文字背後的撰寫者和當時的話語習慣、政治走向等方面,對史料進行更深層次的理解和闡釋。

首先,作者對史料極具敏感和洞察力。譬如,從北宋前期保守派呂夷簡等確立“務行故事”原則,到宋仁宗朝對前朝“遺詔”、“遺誥”的追循和確立“祖宗法不可壞”的過程中,作者呈現出宋仁宗朝初期劉太后垂簾時代政治局勢的内在緊張,以及皇帝和臣僚之間所既有的保持政策一貫性的共同希望,更暗含有宋仁宗亟欲擺脫劉太后時代“政治陰影”的心思,從而得出尊崇“祖宗之法”這一原則正式提出於宋仁宗親政後的論斷(頁364—369)。再如,在論證南宋孝宗朝舉述“祖宗之法”時,皇帝與士大夫同樣關注“兵力”與“家法”,而作者卻敏鋭地發掘出他們在論述時關注點前後位置的不同,從而揭示出皇帝與臣僚之間舉述“家法”的不同用心,進而闡明“祖宗之法”對於不同羣體的政治影響(頁474— 478)。

其次,“材料出‘新’,有賴於眼光的‘新’”。作者清晰地意識到“‘歷史’本身的歷史性,使得史料必然帶有特定的時代印痕與記述者的理解,不可能純粹客觀;對於歷史‘真相’的追索與逼近,注定是一輾轉艱難而無止境的過程”。*鄧小南《朗潤學史叢稿》,頁508—509。基於此,作者極爲注重對史料做去僞存真的思討,從而搜集不同來源的同一組合内的史料,利用史源學等學科知識追蹤、比勘校對,並剖析史料本身書寫的特定時代和撰寫者的認識(歷史記憶者的個人的記憶選擇和政治傾向),最大程度還原史事的真實面目,力求呈現“歷史現場”。例如,有關“祖宗之法”明確提出的時間,一般觀點認爲是由宋仁宗初期馮拯提出的,依據的是明代陳邦瞻所修《宋史紀事本末·丁謂之姦》。但作者分析後認爲,《丁謂之姦》所據來自於《宋史·錢惟演傳》,再聯繫宋人其他記載,如《續資治通鑑長編》和《九朝編年備要》等,發現均未提及“祖宗之法”。因而可知,陳邦瞻修撰《宋史紀事本末》時對此事的“轉述”已有改動,“祖宗之法”由馮拯提出的說法並不準確。然後,作者再將自己掌握的資料依次展開,層層推衍,細密剖析,認真斟斷,從而判定其明確提出始見於明道二年(1033)宋仁宗親政之後(頁362—369)。書中類似例子尚有很多,這都反映出作者闡微抉疑之功力。

(二) 史料排比的邏輯性,運用確當而嫻熟。之所以能在常見的史料中推陳出新,一方面源自作者掌握史料的豐富,另一方面更在於其步步深入、環環相扣的邏輯安排,從而行雲流水般綿密地編織文字的脈徑。在此一過程中呈現出作者論證學術議題的功力: 層層遞進,剝繭抽絲,直至最後,同時以點帶線,以線帶面,線面結合,最終構建成爲一個有機的整體,從而牽引出北宋政治的諸多歷史面相。

例如,在討論宋太宗朝君臣關係之變化時,作者以“坐論之禮”爲關鍵點,首先追蹤廢宰執坐論之禮這一說法的史料來源,將其一一羅列排比。其次,將宋初君主和大臣議政的真實情境,從王鞏、邵博等主觀的記述中剝離開來。最後,從客觀的史實出發,指出廢除坐論之禮的原因在於“每事輒具劄子進呈”,即君相議政方式發生了改變——嚴君臣之分。而在這一君臣議政方式變化的背後,又是專制皇權膨脹、中樞運作方式變化的結果(頁216—225),由此使讀者深刻體味北宋初期皇權不斷走向集權的脈絡。*宋朝皇權與相權升降之爭,學界觀點難以達致爲一,參閱錢穆《論宋代相權》,《宋史研究集》第一輯,臺北,“國立編譯館”再版,1980年,頁455— 462;王瑞來《論宋代相權》、《論宋代皇權》,分別載《歷史研究》1985年第2期和1989年第1期;張邦煒《論宋代的皇權和相權》,氏著《宋代政治文化史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頁1—21。作者將宋初君臣議政的史料在緊密的邏輯下排比論列,層層逼近歷史真相,將宋太宗朝君臣議政的豐富情境真實地展現出來。

正如作者自己討論此書的寫法時所說,“大體上並未逐一鋪陳解析事件,而是擇取本人所關心的若干‘點’,圍繞趙宋歷史上的‘祖宗之法’進行思考討論”(頁519)。而作者所關心的“點”即是“觀察當時政壇習見、甚至是落入冗套的一些說法、一些現象,希望藉以窺見宋代政治的精神脈絡與整體氣氛,並且追蹤其形成過程中的若干關鍵環節”(頁519)。因此,作者是以“祖宗之法”作爲關鍵點,沿着宋代歷史發展進程這一條“線”,在部分地方作“‘紀事本末’式的集中討論”(頁19),進而窺探宋代士大夫所參與塑成的政治生態環境這一政治文化遺産。這種以關鍵點爲中心展開闡述的邏輯建構,在本書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三) 論述之後的提升。作者在一段落的論述之後,及時總結章節,提升議題論旨。史料的選擇、論證,都盡顯作者駕馭這些史料的嫻熟,其中既有鞭辟入裏的細緻敍述,又不乏高屋建瓴的整體提升。作者對前章的總結﹑概說,使讀者不至於陷入大量細微的敍述,同時也有助於讀者回過頭來,對前文進行更好地把握與體會。這是作者對讀者的關照,也體現了作者的思路清晰,建構明朗,以及文本編織的嫻熟和駕馭語言的能力。

實際上,作者不僅總結章節議題,在論述之後還有意識地提升議題旨趣,使讀者在思維、知識儲備等各方面都大有收益。在整體論述時,作者注重自“原點”設問出發,依其自身邏輯拆解分剝,以凸現其立體性,從而把握其内在關聯。譬如,在討論北宋初期樞密院長官這一統治羣體時,作者歷數宋太祖至真宗三朝的樞密院長官羣體的資歷、背景等因素,從而得出當時選任的原則和標準在於任人惟親而不在資的結論(頁237—248)。之後,作者將此論述的主題提升,指出“文”與“武”的對立,掩蓋了宋初政治力量的分佈格局和君主强烈的危機意識,從而深化了前此已有的學術探考,使研究的立意得到升華。又如第六章在論述“祖宗之法”對兩宋政治的影響時,以“祖宗之法”爲核心,分別論述“祖宗之法”是如何影響皇帝和大臣在面對時事時所做的抉擇。作者於章節末尾處,總結提升之餘,還提出一個新的議題,如“‘祖宗家法’在趙宋一朝的歷史命運,它的倡行者、維護者、更革者、破壞者們的是非功過,或許不是本書有限的研究所足以判明,但這畢竟是關係到對於兩宋整體認識的重要課題,值得我們致力”(頁518),使讀者不僅注意到士大夫們如何層疊塑造“祖宗之法”這一過程,同時也引起對“祖宗之法”不斷影響士大夫交叉往還互動過程的思考。*或許可以說,作者對於學界流行的宋代士大夫精英論相當熟悉,而作者卻別具隻眼,特別關注到宋朝官僚士大夫爲一己私欲、一羣體一階層私利而“塑造”趙宋“祖宗之法”的行徑,考慮問題相當周延。官僚士大夫人格和政治立場的多元性,是任何政治時空都難以阻擋的個體性、羣體性訴求。歐美學界多將宋朝官僚士大夫羣體視爲政治精英或社會精英,蘊涵有“精英”散發於社會的都是正面形象之意。中國學者針對宋朝家族與社會的研究,也多有這樣的認識,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似可作爲這一認知的代表。與此相反的另一影像的認知,參閱王曾瑜《論中國古代士大夫及士風和名節——以宋朝士大夫爲中心》,《河北學刊》2011年第1期;王曾瑜《宋朝的貢士——兼評士大夫羣體精英論》,《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1期;張邦煒《君子歟?糞土歟?——關於宋代士大夫問題的一些再思考》,《人文雜誌》2013年第7期;張金嶺《晚宋士大夫無恥考論》,《中華文化論壇》2000年第4期,等等。梁庚堯注意到鄉居官戶與士人類如“地方精英”的人士,其社會形象是比“豪横與長者”二元對立標題更多元者。但是,我們認爲“長者”的形象卻更多來自於墓誌銘、行狀等友朋子弟或地方有心人的“歷史追憶”和“被塑造”,甚或自我有意識的“精英構建”,大體都屬於“攬鏡自鑑”;而“豪横”之歷史影像則大多屬於“他鏡映我”。參閱梁庚堯《豪横與長者: 南宋官戶與士人居鄉的兩種形象》,載《新史學》第四卷第四期,1993年12月;刁培俊《宋代的富民與鄉村治理》,《河北學刊》2004年第2期。另參閱陳雯怡《從去思碑到言行錄——元代士人的政績頌揚、交遊文化與身分形塑》,臺北,《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86本第1分,2015年3月。這樣的處理方式,充滿了學術理性,不僅有利於和其他學者的問題商討,更有利於後輩的學習,這也是作者作爲一位優秀的歷史學家所具備的責任感。以此爲基礎,作者穿透古今的學術洞察力,使讀者處處能夠感受到作者與讀者的交流溝通。

三 水中鹽味,史識深蘊

作者對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理論的有機汲納,深蘊於本書字裏行間而不露斧鑿痕迹,“這是所謂‘水中鹽味’,而非‘眼裏金屑’”。*余英時《論士衡史》評論楊聯陞之語,上海文藝出版社,1999年,頁399。從研究方法上看,作者對政治文化史研究方法與理路的運用,是我們青年學人難以料想的學術層面和高度。這部論著在如潺潺流水般不緩不急的平實語言表述下,將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等學科理論,多融合於嚴密、細緻的考辨和論述之中而不露痕迹。因此,《祖宗之法》論述紮實、深厚,理論、史實結合緊密,行文流暢,亦無天馬行空般的“學術怪詞”,切合“水中鹽味”的追求,其學術品質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當代學術的發展,多學科交融的科際整合趨勢下,更多學者已認識到將西方的概念、命題、理論模式强加於中國材料之上的危險性。作者對顧頡剛“層累地構造的中國古史”的理念,理解深刻,也將福柯的知識考古學嫻熟地運用到政治史研究中。“祖宗之法”是趙宋一朝高度重複、落入套路的語彙,充斥於趙宋朝廷話語體系中。而作者將福柯的知識考古學理念運用於政治史研究,從單純制度剖析轉爲對成爲套話的“祖宗之法”這一文化現象的研究。通過研究“祖宗之法”這一“套話”如何形成、提出、被利用和被改造的過程,注重話語對象、陳訴方式、策略的選擇等深層剖析,層層展現“祖宗之法”與兩宋政治的關係,解讀兩宋士大夫遺存文字背後隱幽的思路,向讀者展示了顯在歷史發展暗影中的潛流。“祖宗之法”這一話語提出的過程,實質上也是宋代歷史發展進程的現實反映。作者體悟到“套話通常反映着特定時代政治上的主導趨向、主流話語,它使研究者得以清楚地感受到當時的政治文化氣氛與政治生態環境”(頁534)。

作者多次探尋歷史人物心理的變化,提出心理變化對人物所做選擇之影響。如宋太祖“杯酒釋兵權”針對石守信等的“無心”言說做出“外柔内剛的言語背後,透露出凜凜的逼迫”的延伸(頁201);宋太宗登基之後的“防範内患”、制約“姦邪”的種種“苦惱”而呈現的微妙行政和處事(頁265—280);再如在敍述宋真宗“神道設教”時,作者以皇帝的心理爲中心,探求其背後的意圖。作者分析澶淵之盟對宋真宗朝君相心理産生了很大的震動,當撕開皇帝“神道設教”表演的面具後,帝王内心的困惑和苦心一覽無餘(頁311—319)。再有宋仁宗親政前後和爲擺脫劉太后政治陰影的所有言宣與行事,亦是一例。心理學相關方法理念的運用,爲本書增添了不少生動與趣味。

歷史本身是一個層層累疊、構造的綜合體,“知識考古學”和心理學等方法在史學研究上恰當的運用,得益於作者對理論知識的融會貫通和深切把握,更得益於作者嫻熟地把握了有宋一朝的史事和相關文獻,使得書中史料在理論的引領下,有血肉有骨骼,從而得以建構起一套屬於自己的歷史解讀和考察視角,整體的編織豐滿而有光澤。

需要特別提出的,在作者看來,學術議題的背後,牽繫着研究者的問題意識。這種意識貫穿於研究的全過程之中,即要通過思考提出問題,展開問題,回應問題。“問題”決定於眼光和視野,體現出切入角度和研究宗旨,寓含着學術創新點。作者以“祖宗之法”爲其問題點,自問題的“原點”出發,牽帶出兩宋政治生活不同時空各個領域的諸多話題、事件和人物,在叢脞混雜的史料、事件和人物的堆積鋪排之中,牽連起並統攝了一個時代政治生活多元立體交織的、側面和層面疊壓的政治網絡,構建起一個高揚着學術牽引力的大格局。

四 閱讀者的困惑

以下稍微表述我們這些年輕學人閱讀本書的困惑。

第一,衆所周知,任何時代社會發展的歷史,都是一個錯綜複雜的綜合體,是以一個整體史的形式推進的。正如作者所說“任何專題,都寓含在歷史的整體脈絡之中”;“歷史現實中本没有畛域的分隔,研究中專科專門的出現是爲了針對性集中,爲了便於深入,而這種領域的切分也可能造成理解中的斷裂、隔膜與偏頗”。*鄧小南《朗潤學史叢稿》,頁508,511。如法國年鑑學派積極宣導惟一真正的歷史就是“團體部分構成的歷史”即“整體的歷史”。*[英] 傑佛里·巴勒克拉夫《當代史學主要趨勢》,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頁55;[英] 彼得·伯克《法國史學革命: 年鑑學派,1929—1989》,劉永華譯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頁37,106—107。[法] 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歷史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頁167—169。另可參閱行龍、王學典、郭震旦、李金等發表在《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 6期的相關論述。準此而言,政治發展演進的過程中,時不時地會受到經濟發展和變化的干擾,二者良性或非良性的互動,往往會牽起諸多歷史發展的脈徑,甚至有時迫使某些歷史的車轍改軌而行。此前學者所堅持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理論或有偏頗甚或理論陷阱,但絶對不代表經濟之於政治毫無關聯,可以完全捨棄不顧。還有,思想文化領域的發展與變遷,雖然對於政治發展進程的影響是隱蔽性的、漸進式的,但這種無形的、潛在的影響,偶爾卻會爆發震撼性的作用。*在專制體制的官僚政治社會中,政治力的滲透性影響擴散極强,會延展到經濟、社會文化的諸多領域(參閲李振宏《從國家政體的角度判斷社會屬性》,《史學月刊》2011年第3期)。這一擴散,似也應有所表述。已有這些討論,似乎還不(轉下頁)譬如北宋時期禮法合流的諸多努力、儒佛道三教混融過程等等,不但對地方社會有所影響,更在朝堂内外的諸多高層政治運作中發揮着難以呈顯的影響力。《祖宗之法》以“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爲副標題,當然重點聚焦於政治的層面,但對於北宋經濟發展領域的史事及其如何反作用於政治幾乎未曾涉及。至於思想文化領域,譬如,北宋前期洋溢、徘徊在朝野内外保守的政治風氣,一如升騰氤氳在趙宋朝廷上空的陰霾霧靄,長久難以消散開來,算得上一種思想發展的路徑,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着北宋的政治走向。*〔美〕 劉子健《中國轉向内在》(趙冬梅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2年)和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等論著之中,似乎都隱含着思想文化領域的某些脈徑對於政治走向的影響。而元明清時期程朱理學對於整個社會的滲透,對於整個中華民族品格的再塑造,都起着巨大的影響。嚴復、梁啓超、魏源等先賢均有所論列,或由此亦可見一斑,前人述之備矣,兹不贅。北宋帝王秉持的“異論相攪”與王安石之“一道德”的關聯究竟如何區隔和分辨,雖在皇權至上的控馭脈絡下因“異論相攪”而散逸無形,*李華瑞《宋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考辯》,《文史哲》2008年第1期,參見氏著《視野、社會與人物——宋史、西夏史研究論文稿》,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頁356—368。另參方誠峰《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頁141—144。我們以爲:“一道德”的肇始與“異論相攪”這一北宋帝王的行政策略,早在宋仁宗朝范仲淹、呂夷簡的爭端中已有呈現。歐陽修撰寫范仲淹神道碑的學術公案,更多顯露出帝王隱藏於“異論相攪”外在表相下的另一種“一道德”。但似事關北宋帝王一脈相承的統治理念,從儒學的各流派及其傳延歷程等角度考察保守政治、“異論相攪”觀念因何而致,及其與“祖宗之法”的互動和關聯,仍值得學者深處抉發,作更多的思考和討論。

(接上頁) 足以讓我們真正地透視中國帝制時代王權的至高無上性,僅關注上層建築可全然脫離經濟基礎而率性而行。參閱周良霄《皇帝與皇權》(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 、劉澤華《中國的王權主義》(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 的相關論述,及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史集》第二卷、第三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年) ,張分田有關從稱謂考察王權壟斷性和君權絶對性的研究( 氏著《中國帝王觀念》,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年) ,等等,梳理出一個相對清晰的學術理路,使我們更清澈地浸入王權主義論題下“政治的”歷史。

第二,趙宋一朝,幾乎自始至終都斷斷續續地面臨着遊牧民族的干擾。這種時不時的民族矛盾和“國際”爭端,對於一個王朝的内政外交,對於社會經濟的發展,或陰隱或陽顯地,都起着難以估量的影響。*事實上,有關“富國强兵”、“守内虛外、内外相維”、“華夷秩序”和變法革新等問題的討論,似都程度不同地透露出宋人對外夷壓邊的顧慮和思考。以前學者在研究宋遼、宋夏、宋金、宋蒙(元)關係等議題時,大都隱約蘊含着類似的討論。近來,有學者以“帝國生存環境的詮釋”爲題,探討北宋國家安全問題,其中就北宋面臨的空前挑戰問題,在地緣政治格局和周邊環境、北宋國家安全的内部和外部威脅等領域,作了較爲深入的分析。參閱韋祖松《帝國生存環境的詮釋: 北宋國家安全問題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戰爭對於一個時代的影響,有許多是滲透性的,頗具震撼力,由此也往往更多地撼動了歷史前進的車轍。換言之,邊事也是北宋時期政治發展進程中不可忽略的一個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擾動着皇帝和士大夫們的心弦,乃至進一步導引、牽制、改變了他們言行的軌迹,影響他們對於政治發展演進的看法和做法。進而言之,王朝之間的戰爭,尤其是和契丹遼國、党項西夏國交戰宋朝屢屢被挫敗之後産生的久久難以釋懷的不祥、壓抑的心緒,逐漸形成爲一種難以消除的巨大張力,在帝王與士大夫們頭腦深處久久縈繞,揮之不去。礙於某些情面或朝堂内外的政治輿論需要,士大夫們或許有意識地轉移皇帝的視線而不置一詞,但在各種奏章尤其是友朋之間往還的書信文字中,依然留下了他們種種隱忍、悒鬱情緒。宋朝政治運作中的這種影響,是其他朝代難以相比的,也是潛移默化,長時期形塑而成的,當然是短時期難以改觀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再造了北宋政治的整體形象,或也進而改變了社會、文化、經濟的某些走向。這種情愫對於祖宗之法的觸動究竟是怎樣的?作者在討論“外憂”“内患”時有所揭示(頁272前後),但在整部書中,筆墨不多。

第三,“祖宗之法”這一趙宋朝廷的核心概念(或說“話語”),是正確引導宋朝政治發展運作的路向,抑或是在混沌、混亂之中,給宋朝政治文化本身、給天水一朝腐敗的政壇,帶來了哪些負面的影響?在這方面,作者的批判態度值得尊敬,但或許仍需要在階級理論的視角下,再加剖析。即使是在士大夫階層内部,也未必能整齊畫一: 時空不同,利益不同,聲音不同;千人一面、萬人共聲的歷史面向,是不可能存在的。無論是討論宋代士大夫建構“秩序”的努力,抑或爭取政治合法性運行的話語權,其實也都是“士大夫建構”的考察視角。儒士大夫們“建構秩序”努力過程中的言與行,與皇權支配下政治運作實況之間的差距,往往一如天壤。嚴加區分,抑將有另一番歷史圖景。如所周知,傳統時代的政治是爾虞我詐的官方“場域”,政客們的陰暗心機是幽微難知的,他們的說和做往往難以一致甚至存有更多的曲折,僅從歷史文獻呈現出的文本解讀官僚士大夫的“心思”,往往南轅北轍,甚而陷入既有文本預設的泥沼,給人一直浮在表面難抵本相的印象;*參閱王明珂《反思史學與史學反思: 文本與表徵分析》,臺北,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頁11—22,83—260。政治運行表相之下的種種潛流暗礁,各種政治勢力互動糾葛與“祖宗之法”的關聯等等,結合“祖宗之法”不斷被尊崇和被改造的過程,還有一些政治運作領域的線索,作者或有文字業已觸及,但在本書中尚還不夠清晰。

第四,有宋一代的文人士大夫,他們在朝在野兩種不同社會地位中,其評論社會時事的立場,前後往往判若兩人甚至一身幻化出諸多面相——當他們身居朝堂,其政論文字及其内心深處多爲皇權的附庸,罕見富有價值的犀利政見,即便是身爲臺諫官,也難免墜入行政運轉的大趨勢和從俗的窠臼;而一旦他們落魄草野,則往往毫不留情地批判政壇,由官僚之個人而及帝王、國策,幾乎無所不爲其猛烈抨擊。雖然,宋哲宗朝前後稍有區別,其他各個時空之下的具體個人,也有不小的差異。但是,兩宋文人士大夫們這種總體性的特徵,是一直存在的。*參閱劉子健《王安石曾布與北宋晚期官僚的類型》,今據臺北《宋史研究集》第三輯,頁123—148。此點承李華瑞教授2010年7月廈門大學講學時賜教,謹此致謝。正如《祖宗之法》已揭示者,他們對於“祖宗之法”也有類似的表述。總結現有宋人文獻中的這一特點,避免爲某些史料的單方面信息所蒙蔽,對於我們深入剖析“祖宗之法”這一學術議題,當不無意義,也更有利於從文獻的角度窺測宋朝政治文化的多元性。另外,從《祖宗之法》中我們清晰地看到,兩宋時期的官僚士大夫們在不同時空之下,依據自己的需要,在不停地改造“祖宗之法”,“祖宗之法”對於士大夫的影響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然而,書中所提及“祖宗之法”對士大夫的影響,多停留在政治制度或政治生活的層面。在“祖宗之法”這一政治策略(政治方針)的指引、滲透下,毫無疑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塑造士大夫的品性,改造他們的精神面貌,觸動他們的政治神經。這二者之間的互動無疑是存在的。這在他們經常性地以“國家天下公議”口吻熱議的諸多話題,或可窺見更深層次更多元的核心内質。被不同時代的“祖宗之法”所改造的宋代士大夫究竟是怎樣的狀況?從趙普、王旦、王欽若、范仲淹、歐陽修、王安石、蘇軾,到司馬光、劉摯……這些官僚士大夫(當然尚有黃寬重先生所提示的那些中下層官僚,*黃寬重《南宋士人的鄉里師友與地方關懷——以孫應時爲例》,《新史學》第25卷第3期,2014年9月。雖然歷史往往是皇帝和上層官僚的創造和“表演”)個體因應“祖宗之法”不斷被粉飾和被利用而生發的諸多變化,是否也應展現?這一改造的過程和結果又是怎樣的?或許,一個時代當有一個時代的具體歷史情景。

我們深知,一滴水或可映襯出整個世界,學者的一部書卻無論如何都難以容納整個世界,但相關問題的及時甚或少量文字的關照,似應屬必須。本書之所以冠名《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之“述略”,或此之謂耶?上述種種,我們認爲在反覆閱讀《祖宗之法》時還没有更清晰地獲得這些知識和信息。對於帝制時代的官僚士大夫們的出處進退和各種言行無意於追逐其“完美理性”而苛求於他們的“有限理性”,努力將“史家的邏輯”這一認知無限接近於“事件的邏輯”,似乎應是頂尖學者的追求。如此而言,本書全息攝影性的研究中,在某些方面(譬如經濟、思想)依然給人朦朦朧朧的感覺: 雖然已屬“整體史”的佳構,遠非“碎片化”類枝節横斷切面,但還缺少一些核心性的要件,無法讓人産生整體、立體的形象,有動態的歷史過程;或者說,在這裏,我們還難以捕捉到更多“靈動”、“鮮活”、“立體”、“多元融匯”的身臨其境的歷史現場。要而言之,作爲一種研究範式的“祖宗之法”,這一核心議題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和拓展。*如將“祖宗之法”落實到一個朝代中深入討論,然後結合内政、財政運行及邊事、貿易等外在因素,或可進行更爲深入的討論。當然,學如積薪,這是一種苛求。

要之,“祖宗之法”這一議題的反覆提出,*作者在《“祖宗之法”與兩宋政治》一文中對“祖宗之法”一說的形成、提出、實質等方面,又作了一次闡釋,着重於“祖宗之法”對兩宋政治的影響。見陳蘇鎮主編《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頁194—267。體現了作者强大的學術擴展力和洞察力。而且,在“祖宗之法”這一學術概念下,此書在政治文化史上多方面多層次啓人心智。進而言之,在“祖宗之法”這種新的全方位討論構架下,本書爲讀者展現了兩宋政治舞臺,不同羣體在面對現實時所做出的選擇,其畫面生動,歷史感强烈。作者不僅對“祖宗之法”這一核心議題展開詳細論述,而且進一步擴散議題,在論述中做到凝練,並有宏觀提升,因而,此書不愧爲當代學術精深追求的典範之作,攀登上了一個時代政治文化史研究的高地。

瞿林東先生宣導,中國歷史的研究應該注重中國話語,自本土文化提出學術議題,在繼承遺産的基礎上創新,養成批評和商榷的良好氛圍。*瞿林東先生發言記錄,參見劉玲《史學要在回應挑戰中贏得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報》2015年12月7日第4版《歷史學》。應該說,《祖宗之法》一書均有很好的體現,傳統中國史學所關注的版本目錄、職官、年代學和歷史地理等“四把鑰匙”等基本功,本書也臻於精緻善美的境地。當然,本書修訂版更加重視注釋方式的規範化處理,更顯學風之醇正,也需在此述明。

最後,我們不禁追問: 中國古代政治史、政治文化史研究未來的突破口在哪裏?未來進行類似議題研究的可能性又有哪些?是無數個模仿、複製《祖宗之法》的專題、個案,還是努力發現或開創建構新的議題、追討新的問題意識?*齊白石曾有名言:“學我者生,似我者死。”美國思想家愛默生也說:“羡慕就是無知,模仿就是自殺。”就歷史學的整體發展和真正的巨大推進而言,似亦當引起歷史學者的警惕。學界還多有“大師無師”的說法(譬如劉浦江教授就認爲鄧廣銘先生“屬於‘大師無師’的那一類學者”,參見劉浦江《不僅是爲了紀念》,《仰止集》,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頁506),但就《祖宗之法》一書和作者鄧小南教授而言,竊以爲《祖宗之法》出版後學界呈現出無數個模仿、複製《祖宗之法》的專題、個案,當然可以無限豐富和深化宋史的研究,但洵非鄧小南教授學術追求的本意所在。自更高遠的立意俯瞰“祖宗之法”之與宋代政治進而延伸矚目宋朝社會經濟的“整體”發展,甚而探討漫長的傳統帝制時代帝國統治策略,尋求政治和意識形態領域的普世秩序,抑或自《祖宗之法》稍可浸透出一二。方誠峰《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一書,試圖擺脫此前學界單一强調黨爭、腐敗等北宋晚期政治困境的既有研究模式,論述士大夫多層次的理想在北宋後期政治實踐中逐漸異化的過程,說明帝制政治在此時展現的彈性和多元性,學術理念多有獨出機杼者。無疑,倘若從學術的整體發展而言,應該是後者。漢唐史領域的政治史、政治文化史研究典範文本,似乎田餘慶先生斷簡拼接論題輻輳而成的《東晉門閥政治》已臻至巔峯,其方法論和問題意識均已登峯造極,出版多年,後人仍難逾越。而今,一部《祖宗之法》擺在案頭,現在與未來,宋史研究領域新的典範力作,又會怎樣揭開其帷幕呢?汲取漢唐史研究的諸多可行性方法論和問題意識,針對歷史文獻的史料本身,對政治精英們進行“批判性”再研究,*歷史文獻記載中皇帝光輝影像“被建構”的某些陳詞濫調,譬如馬永卿《元城語錄》所載宋太祖與趙普議造“熏籠”事(頁194),與《說郛》卷三七載宋神宗與章惇“快意事”之分歧。在王權主義浸入帝國每一寸肌膚的時代,皇帝們爲所欲爲的“快意事”究竟做了多少?這麽一件小事,卻被如此大書特書,其意何在?“與士大夫治天下”,也難免僅是南宋時期士大夫在歷史追慕中一廂情願的自我建構、逐漸誇飾擴散而成,是一種理想化地自我陶醉。倘若帶着史料批判的眼光審視這些記載,某些歷史研究的思路,抑或別有洞天。如今的宋史研究,早已擺脫了將所有史料或僅就史料呈現出的表相信以爲真拿來就用的境況,對史料的内部和外部考證,尤其是對史料進行内部考證的批判性研究(參閱杜維運《史學方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頁121—136),日本和國内魏晉南北朝史研究領域的某些經驗,或可借鑑。參閱孫正軍《魏晉南北朝史研究中的史料批判研究》,《文史哲》2016年第1期,另見《中國史研究動態》2016年第4期“歷史書寫的回顧與展望”筆談之孫正軍、安部聰一郎、徐冲、趙晶四文。且對一切“問題”進行宏觀建構和精細化處理,創建新的具有學術牽引力的大型、中型學術議題,或在我們共同的期待之中。

附記: 本文係刁培俊主講之廈門大學歷史學系“中國古代史研究專題”、“宋元史研究專題”課程,“精讀一部書”計畫中所討論的一部分。2007、2008、2009、2010年度選課同學,尤其是蘇顯華、楊輝建、王磊、劉佳佳等學友貢獻才智爲多。本文從反覆討論、初稿成型到定稿,前後歷經八載有餘,最後由署名人整合而成,謹此申明。傾“致君堯舜(致師孔孟)上”的學術理念,我們的意見,有些方面《祖宗之法》已在部分章節中表述了幾筆,有些則已呈現了大致枝節(我們深知,以中國歷史的複雜性和繁難性,即便是一個小型的學術議題,或也並非一部書就可以纖毫畢現,完全展現所有環節和細節的),也有一些或是我們的曲解和誤解,更難免的“横看成嶺側成峯”和“矮人看戲何曾見”的偏頗與淺陋。總之,這是我們一批年輕人閱讀《祖宗之法》一書的點滴感想。懷一顆敬畏之心,在純淨學術追求層面上,被尊崇與被抑揚的話題,似都與我們無涉。

(本文作者刁培俊係廈門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仝相卿係河南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副教授)

❋本文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 編號: NKZXA1407) 、中國博士後第58 批面上資助( 編號: 2015M582177) 之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