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执政理念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影响
——以邓小平时代的“老农保”制度为例
2016-02-03张军郑军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6年18期
张 军 郑 军
(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重庆 400054)
政府执政理念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影响
——以邓小平时代的“老农保”制度为例
张军郑军1
(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重庆400054)
执政理念;政府责任;农村养老
政府执政理念是指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思想观念和基本原则,关系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府这一根本性问题。政府管理行为本质上是一定理念指导下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行为〔1〕。显然,制度的设计往往会受制于人的思想观念,制度的好坏也取决于设计制度的理念正确与否、合理与否。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政府的思想观念则往往通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表现出来。因此,政府执政理念必然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产生影响。后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具体形式。也就是说,为什么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历史变迁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家庭养老、集体养老、社会养老等各种养老制度,根本原因在于在历史变迁过程中进行制度设计的政府的执政理念发生了变化。
1 邓小平时代的“老农保”制度环境分析
1.1政治上拨乱反正任重道远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走出了文化大革命的阴影,但十年浩劫带来的深重灾难和严重困难局面并没有立即消失,左倾错误影响依然存在,个人迷信和教条主义盛行,冤、假、错案遍布,部分地区农民进行的一些新探索受到严重压制,特别是当时党的主要领导人提出“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维护和坚持“左”的错误,使党和国家的工作出现徘徊中前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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