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晋国君臣关系略论
2016-02-03王浚波
山西档案 2016年1期
文/王浚波
春秋晋国君臣关系略论
文/王浚波
春秋时期,晋国的国君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家臣结成了不同等级的君臣关系。卿大夫、家臣皆有条件地效忠于各自的君主,体现出一定的独立性。在国君、卿大夫加强自身权力的过程中,君主权威日趋强化,这就为战国时代确立君主专制奠定了基础。
晋国;君臣关系;独立性;君上权威
一、不同等级的君臣关系与效忠对象的多元性
分封制下,天子、诸侯及卿大夫分别是其领地内的君主。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家臣结成了不同等级的君臣关系,即“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1](p1284),建立了贵族的等级秩序。
春秋前期的晋国,公室大量分封卿大夫之家,中后期,私家实力膨胀,众多家臣活跃于政坛。由于“无公族”制度,国君与卿大夫纯属异姓或血缘疏远,而卿大夫之家虽然宗法关系相对紧密,但也依附了许多异姓家臣,“尊尊亲亲”已丧失了感召力。于是,“异族之君臣关系上产生接近后世所谓‘忠君’之‘忠’”[2](p244),也就是卿大夫效忠国君,家臣效忠卿大夫。不同等级的君臣关系决定了效忠对象的多元性,这也是不同于帝制时期君臣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国君、卿大夫相互制约的君臣关系及其消亡
卿大夫之家的建立与发展依赖于国君的封赏,这便使国君在君臣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卿大夫世袭拥有的土地、人口和军队,相对独立的利益令其与国君存在着一定的离心倾向。宗法制下,“有君而为之贰(杜注:‘贰,卿佐’),使师保之,勿使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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