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亟需进一步落到实处
2016-02-02方阳
非遗传承研究 2016年3期
方 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正式颁布五年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表明了我国最高层和地方领导层对加强非遗保护事业和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我们欣喜地看到,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已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不少成绩。
上海现有省市级的非物质文化保护项目220项,省市级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47名。其中被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的有63个项目,有94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连续多年展开调查、研究,申报非遗保护项目,确定保护责任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出版相关书刊和拍摄制作电视片,成立上海市非遗保护中心和协会,应该说成绩斐然。
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一个在我们的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中需要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的系统大工程。对一个民族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乃是本民族的标志性文化形态,是维系民族存在、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如果缺乏人们自觉性的坚持,它就会不可避免地消亡。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消亡意味着民族个性、民族特征的消亡,意味着文化多样性的消亡。当前,随着全球经济、科技发展日益一体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趋势正在加剧。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我国和上海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当前的问题是,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基本上还处于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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