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完善分析
2016-02-01林翔
法制博览 2016年16期
关键词:制度
林 翔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完善分析
林翔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摘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遗失物品的现象屡见不鲜,因遗失物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开展好遗失物的相关工作成为了摆在相关工作人员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而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完善是规范相关工作的有效手段。基于此种情况,笔者对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完善方法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前建议,以期实现遗失物使得机制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遗失物;拾得;制度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对拾得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都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也就是在规定拾得人归还义务的同时,对权利人应付报酬的义务也进行了规定。
一、现行遗失物拾得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完善遗失物拾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弥补现行相关机制的不足。目前,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权利人、拾得人之间权力和义务的失衡;招领公告工作不规范;没有充分发挥无人认领遗失物的价值;具体内容如下:
(一)权利人、拾得人之间权力和义务的失衡
我国《物权法》曾经对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之后的处理方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肯定了偿还的建议。现阶段,很多专家都对将报酬请求权纳入立法工作范围的呼声比较强烈,但是,我国却没有采纳这一建议。但是,在日本和德国等国家,很多立法都对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给予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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