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房地产关系对房地行政管理体制之影响
2016-02-01宋雯
法制博览 2016年17期
宋 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浅谈房地产关系对房地行政管理体制之影响
宋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摘要:房地产关系包括权利归属关系与交易关系两个方面。对于房地产权属关系,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有结合主义与分别主义两种模式;对于房地产交易关系,各国立法体例又存在一体交易与分别交易两种模式。结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借鉴国外立法实践,分析我国现行房地分别主义与一并处分原则的现状,探讨其对房地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的影响,并为顺应统一房地产管理之时代趋势提出建议。
关键词:房地关系;房地产权属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房地结合主义与一并处分原则;房地产行政管理体制
关于房产与地产关系的研究,不仅是各国民法、物权法的重点,而且同时也影响着房地产部门法和行政管理的改革更新。我国在立法和管理实践中实行房地分别主义与房地连动处理即一体交易原则,主要是基于国情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在要求。现行《物权法》对房地权利归属与交易的相关规定,以及现实中房产地产一并处分的实践,对房地产行政管理提出的一系列新课题,使对房地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呼声渐起。
一、房产与地产之关系模式——大陆法系各国立法例与民法理论
房地产,总体上包括地产(土地)和房产(房屋)两大部分,是指以土地、建筑物及附着于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作为物质实体所形成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体现着房屋和土地的经济形态或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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