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对孔子法律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2016-02-01王言鹏
法制博览 2016年17期
王言鹏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孟子对孔子法律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王言鹏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要: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内容丰富,影响久远。尤其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律思想有了飞跃性的发展。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当选孔子和孟子。虽然两位均为儒家学派,一曰圣人,一曰亚圣。但在法律思想方面依然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本文对孟子法律思想进行分析,进而体现出孟子对孔子法律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并在论述过程中表现出孟子思想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贵君轻;暴君放伐论;性善论
孟子,名孟轲,战国时期邹(山东邹县)人。是继孔子之后儒家学派的又一泰斗级人物,仅次于孔子,人称“亚圣”。孟子的很多观点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但在此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更为有建设性,更具革命性的观点,这便是对孔子思想的发展。下面分别就继承与发展进行陈述与分析。
一、对孔子法律思想的继承
(一)仁政思想
作为孔子的头号崇拜者,他曾经说,孔子的思想是出类拔萃。现实中,孟子把向也孔子学习作为其一生的理想。因此,孟子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孔子如出一辙。而其最核心的思想,便是仁政思想。
进入战国时期,封建地主制度在中国完全确立,而封建制度本身的一些固有顽疾也在这一时期涌现出来。封建地主大肆地兼并土地,使得大量农民流离失所,激化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动荡不安。统治者要寻求一种先进的统治方法,从而稳固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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